现拟建一污水处理厂,有500KV架空线从厂区内穿过,此高压线对污水处理厂有没影响?哪个规范对此有详细说明?
现拟建一污水处理厂,有500KV架空线从厂区内穿过,此高压线对污水处理厂有没影响?哪个规范对此有详细说明?
2楼
1。500kv通过区一般为野外,你的情况可能是沿河敷设,当时没有考虑建筑物情
况,尽量在走廊外建造。
2。若无可能离开走廊,满足高压线与建筑物垂直距离与水平净距即可,高压线的
高度(最大弧垂)要知道,可与供电局衔接。可参照《电力规划规范》执行。
回复
3楼
高压走廊不允许建新的建筑物。你的方案本身有问题。
回复
4楼
现在是高压线要从厂区经过。我查过规范,没有明确说明。我想知道高压中心线
到水厂建筑物的安全距离。
回复
5楼
“拟建污水厂”,说明还没建水厂,对吧?那么电力架空线是不是也没建?到底是先
建?这是问题关键。
如果电力先建,对不起,下面不能有其他建筑物了;
如果水厂先建,SORYY,电力线要让路了
回复
6楼
相关规范
1,«城市工程管线综合规划规范(GB50289-98)»,是由国家建设部与国家技术监
督局联合发布的强制性国家标准,是为合理利用城市用地,统筹安排工程管线在城市
的地上和地下空间位置,协调工程管线之间以及城市工程管线与其他各项工程之间
的联系,并为工程管线规划设计和规划管理提供依据而制定的。其中对小于或等于
110KV架空电力线路边导线(考虑最大风偏后)与道路(路缘石)之间的最小水
平净距要求均为0.5米。对小于或等于110KV架空电力线路边导线与道路(地面)
之间交叉时的最小垂直净距要求均为7米,横跨道路的小于或等于110KV架空电力
线距地面应大于9米。电力杆柱与工程管线之间的最小水平净距见表1。
电力杆柱与工程管线之间的最小水平净距(m) 表1
管线名称 高压铁塔基础边 照明及<10KV
≤35KV >35KV
道路侧石边缘 0.5
给水管 3.0 0.5
污水、雨水排水管 1.5 0.5
燃气管 1.0 1.5 1.0
热力管 2.0 3.0 1.0
电力电缆 0.6
电信电缆 0.6 0.5
2,《城市电力规划规范(GB50293-1999)»,是由国家建设部与国家技术监督局
联合发布的强制性国家标准, 适用于设市城市的城市电力规划编制工作。规范中要
求城市高压线路架空走廊宽度如表2。架空电力线路导线在最大计算弧垂情况下,
与地面的最小垂直距离如表3。
市区35~500KV高压架空电力线路规划走廊宽度
(单杆单回水平排列或单杆多回垂直排列) 表2
线路电压等级 高压线走廊宽度(m) 线路电压等级 高压线走廊宽度
500KV 60~75 110、66KV 15~25
330KV 35~45 35KV 12~20
220KV 30~40
城市架空电力线路导线与地面之间最小垂直距离 表3
线路经过地区 线路电压(KV)
<1 1~10 35~110 220 330
居民区 6.0 6.5 7.5 8.5 14
非居民区 5.0 5.0 6.0 6.5 7.5
3,《110KV~500KV架空送电线路设计技术规程(DL/T5092-1999)》,1999
年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批准颁发,其中对送电线路与公路交叉或接近的距离要求
见表4。
送电线路与公路交叉或接近的距离要求 表4
线路电压(KV)
110 220 330 500
导线至路面最小垂直距离(m) 7.0 8.0 9.0 14
杆塔外缘至路基边缘最小水平距离(平行,开阔地区) 最高杆(塔)高
杆塔外缘至路基边缘最小水平距离(路径受限制地区) 5.0 5.0 6.0 8.0
4,《电力设施保护条例》,1997年9月国务院颁布,是为保障电力生产和建设的
顺利进行,维护公共安全而制定的。条例中规定,架空电力线路保护区的范围为
导线边线向外侧延伸所形成的两平行线内的区域,在一般地区各级电压导线的边
线延伸距离如下:1-10千伏5米;35-110千伏10米;154-33
0千伏15米;500千伏20米。同时规定,任何单位或个人必须经县级以上
地方电力主管部门批准,并采取安全措施后,方可进行下列作业或活动:在架空
电力线路保护区内进行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工程及打桩、钻探、开挖等作业;起重
机械的任何部位进入架空电力线路保护区进行施工;小于导线距穿越物体之间的
安全距离,通过架空电力线路保护区。
《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实施细则》,1999年3月由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公安部颁
布。细则中指出,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在距架空电力线路杆塔、拉线基础外缘的
下列范围内进行取土、打桩、钻探、开挖或倾倒酸、碱、盐及其他有害化学物品
的活动:
(一)35千伏及以下电力线路杆塔、拉线周围5米的区域;
(二)66千伏及以上电力线路杆塔、拉线周围10米的区域。
在杆塔、拉线基础的上述距离范围外进行取土、堆物、打桩、钻探、开挖活
动时,必须遵守下列要求:
(一)预留出通往杆塔、拉线基础供巡视和检修人员、车辆通行的道路;
(二)不得影响基础的稳定,如可能引起基础周围土壤、砂石滑坡,进行上
述活动的单位或个人应当负责修筑护坡加固;
(三)不得损坏电力设施接地装置或改变其埋设深度。
以上简要介绍了我国目前道路建设与电力架空线路方面有关部门的规范和管理条
例,我们不难发现以上规范与保护条例一些地区在实际执行中并不严格。这种状
况给我们的设计工作造成了盲目性。
回复
7楼
谢谢大鼻山。规范是这么说,但也有例外的时候。现高压架空线已有,水厂已征
地,就是这么规划的。高压线路架空走廊宽度500KV 60~75 M,意思是不是架空
线中心向外30~37.5M呀。
回复
8楼
规范已经非常明确了,根据这些条文,进行设计,在设计人员这里没有商量,谁
出格,谁负责。
回复
9楼
《110KV~500KV架空送电线路设计技术规程(DL/T5092-1999)》,1999年国
家经济贸易委员会批准颁发,其中16.0.6距送电线路边相导线投影外20M处,无
雨,无雪,无雾天气频率0.5MHz时的无线电干扰限值500KV时55dB。此干扰对仪
表,自控网络,电话等有没影响?需不需要什么特除处理措施?
规划已经定了,我们正在做可研。
回复
10楼
领教了
回复
11楼
俺就犯过这样的错误,当时老总没有太注意我画的图,等到给甲方汇报方案的时
候才发现!脸红脖子粗啊当时我!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