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注工〔2007〕9号关于做好2007年度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各省辖市建委(局)、省直及部属驻豫勘察设计单位:根据人事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07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工作计划〉的通知》(国人厅发〔2006〕147号)和人事部办公厅、建设部办公厅《关于2007年度全国勘察设计注册环保工程师和勘察设计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45号)精神,为做好我省2007年度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豫注工〔2007〕9号
关于做好2007年度全国勘察设计
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各省辖市建委(局)、省直及部属驻豫勘察设计单位:
根据人事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07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工作计划〉的通知》(国人厅发〔2006〕147号)和人事部办公厅、建设部办公厅《关于2007年度全国勘察设计注册环保工程师和勘察设计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45号)精神,为做好我省2007年度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分工
按照建设部、人事部有关文件规定,我省2007年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考试考务工作在省建设厅、省人事厅的指导下,由河南省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委员会和省人事考试中心具体组织实施。
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资格考试的报名及资格初审工作由河南省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资格终审、考场设置、准考证编排、评卷等考务管理工作由省人事考试中心负责。
二、考试时间、地点
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实行全国统考,时间为2007年9月22、23日举行,请按照《2007年度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计划》(见附件1)的要求执行,考试地点设在郑州。考试报名时间为7月9日至13日(见附件2)
三、报考条件
考生可根据自己的专业学历、业务专长,在一、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港口与航道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动力、给水排水)、电气工程师(发输变电、供配电)、化工工程师、环保工程师等专业中选一项报名。其中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按水利水电工程规划、水工结构、水利水电工程地质、水利水电工程移民、水利水电工程水土保持等五个专业方向选报。
四、取得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的条件
各专业执业资格考试均为非滚动管理考试,参加基础考试或专业考试的考生应分别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
基础全部科目考试合格后,方可报考专业科目;专业考试合格后,即可申报取得相关类别执业资格。
相关类别注册工程师资格考试基础或专业报考条件(见附件3)
五、材料申报及申报程序
(一)申报材料
1.填写相关专业注册工程师资格考试申报表1份;(见附件4)
2.毕业证书复印件1份(报考专业课需同时附毕业证原件)。凡报考基础课人员只报复印件,其毕业证原件请各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有关单位人事部门审查,并在复印件上加盖初审部门公章和“与原件审核无误”章;
3.近期免冠一寸黑白(彩色也可以)照片两张(不包括申报表及资格考试报名表中所贴照片);
4.资格考试报名表(此表要求打印)。(见附件5)
送报材料时请将1、2、3项的材料装订成册,另将两张黑白一寸照片附于资格考试报名表表头。
注:材料1、4可在www.kjks.com网站下载;续考人员只需准备材料3、4即可,并将原档案号填在备注栏内。
各专业考试类别、级别、专业及科目代码(见附件6)
(二)申报程序
申报人所在单位按照报考条件,对申报人进行初审,合格后按隶属关系由市级建设主管部门汇总后上报。部属驻豫勘察设计单位和省直设计单位初审合格后直接上报,申报材料于2007年7月13日前报河南省勘察设计工程师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为加快工作进度,请各有关单位按照附件2的时间要求报送材料。
六、收费标准
考试报名费参照2006年度缴纳,每人每科10元。考务费具体为:
1.一级结构基础考试为二科,每人120元,一级结构专业考试为二科,每人240元;二级结构专业考试为二科,每人240元。
2.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基础考试为二科,每人120元,专业考试为四科,每人520元。
3.注册土木工程师(港口与航道工程):基础考试为二科,每人每科70元,共计140元/人;专业课:每人每科90元,共计360元/人。
4.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给水排水、动力)、注册电气工程师(发输变电、供配电)、注册化工工程师:基础课,每人每科70元,共计140元/人;专业课,每人每科90元,共计360元/人。
5.注册环保工程师、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 ):收费标准正在申报中,为不影响工作进度,考务费预收:基础课,每人每科70元,共计140元;专业课,每人每科80元,共计320元/人。
七、其他
1.为降低错误率,请各有关单位将本辖区(或单位)参考人员报名情况,按照附件15的格式,用书面和电子文档形式汇总报送。电子文档报送:省直及中央驻豫设计单位拷U盘,市直设计单位发邮件到jwsj@zzjs.com.cn
市直设计单位请于6月27日至7月6日期间将材料报送到市建委16楼1601室。
2.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郑州市经八路29号 建设科技大厦 404室
联 系 人:张守礼 樊濬 李珊 联系电话:0371-63820768
附件:1.2007年度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计划
2.2007年度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资格考试报名时间安排表
3.相关类别注册工程师资格考试基础或专业报考条件
4.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_____工程师____资格考试申报表
5.资格考试报名表
6.各专业考试类别、级别、专业及科目代码表
7.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专业考试考生须知
8.2007年度全国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专业考试所使用的规范、标准
9.2007年度全国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专业考试所使用的规范、标准
10.2007年度全国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专业考试所使用的法规、规范、标准及设计手册
11.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专业新增(修订)标准、规范表
12.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动力)专业新增(修订)标准、规范、设计手册表
13.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专业新增(修订)标准、规范表
14.注册化工工程师专业考试新增(修订)标准、规范
15.2007年注册____工程师____考试报名汇总表( 课)
2007年注册____工程师____考试报名费用汇总表
二○○七年六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