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规范的两点可笑之处
lshyahu
lshyahu Lv.2
2004年09月25日 11:12:47
只看楼主

1。约束边缘构件处另加的λ/2配箍或拉筋,要是真的要加强的话,再把“暗柱”加大些就算了,λ/2的规定对设计和施工简直可笑。 2。要求在一二级底部加强区及上一层设约束边缘构件,要么把底部加强区再加多一层就算了。 个人觉得,编规范时应多考虑一下设计和施工实际,少一些纸上谈兵。

1。约束边缘构件处另加的λ/2配箍或拉筋,要是真的要加强的话,再把“暗柱”加大些就算了,λ/2的规定对设计和施工简直可笑。
2。要求在一二级底部加强区及上一层设约束边缘构件,要么把底部加强区再加多一层就算了。
个人觉得,编规范时应多考虑一下设计和施工实际,少一些纸上谈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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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nshaogang
2007年03月13日 11:13:56
12楼
我还是支持规范,虽然编规范的没有战斗在第一线,但他们曾经战斗过或者他们比搞施工的更懂施工,否则他们就走不到专业的前沿了,他们代表的可是中国的结构专业。
底部加强区是和建筑物总高度挂钩的,用多少层直接去定论恐怕有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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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yigao0097
2007年03月13日 21:59:33
13楼
可笑的地方很多!同时也有很多可笑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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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lshmf
2008年05月26日 13:13:24
14楼
底部加强区是和建筑物总高度挂钩的,用多少层直接去定论恐怕有困难。
这一点我非常赞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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