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乐县污水处理三期工程(二期部分)设备采购及安装二次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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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10月29日 17:1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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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乐县污水处理三期工程(二期部分)设备采购及安装二次招标公告招标人:昌乐县新城发展有限公司一、项目名称:昌乐县污水处理三期工程(二期部分)设备采购及安装,二次招标。二、工程概况:工程建设地点为山东省昌乐县宝通街与胶济铁路交汇处西南,日处理污水能力5万吨/天,出水达到一级A标准。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三、招标内容、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及质量标准:(1)昌乐县污水处理三期工程(二期部分)设备采购及安装二次招标,第五包:鼓风机,含安装;第九包:电缆(只供货)。

昌乐县污水处理三期工程(二期部分)设备采购及安装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人:昌乐县新城发展有限公司





一、项目名称:昌乐县污水处理三期工程(二期部分)设备采购及安装,二次招标。



二、工程概况:工程建设地点为山东省昌乐县宝通街与胶济铁路交汇处西南,日处理污水能力5万吨/天,出水达到一级A标准。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



三、招标内容、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及质量标准:



(1)昌乐县污水处理三期工程(二期部分)设备采购及安装二次招标,第五包:鼓风机,含安装;第九包:电缆(只供货)。



以上各包具体招标内容及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2)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具有生产许可、供货及安装能力的独立法人,注册资本金不低于500万元,相关技术设备通过ISO质量认证体系。



(3)质量标准:国家相关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合格。设备按国标或行业标准要求制造、验收,如为非标设备则按国家现行规定(国标或行业标准)及图纸技术要求制造、验收。质量保证期为该工程(二期部分)联动试车验收合格之日起一年。



四、报名时间:2012年10月29日-2012年11月2日,每天上午8时至下午16时。



五、 其他:

1、报名时需携带以下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2份:

营、业执照副本、生产许可、ISO9001国际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书、法人资格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2、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投标单位资料必须真实,严禁借资质参加投标。



地址:大兴经济开发区金辅路甲2号

联系人:周童 于娜

手 机:156 0124 2745
电话:010-60 213961

传真;010-60 213564

邮箱: zbwork1@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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