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在江苏的一个项目,21层,建筑面积约4W平米。现在去报装变压器,当地的供电公司指定设计及施工单位,这也罢了,问题是设计者说是双电源一定要两路高压进线,说是国家规范是这样的。发电机只能做备用应急电源。他还说当地的高层建筑都是两路高压线。两路高压,要我们甲方从他指定的变电所布线过来,光高压线一条估计都得上百万了,这得多花多少钱?我们在广东可没有这个要求,发电机是可以做为双电源之中的一个电源的。想问下各位同行,尤其是江苏的朋友,你们那真是这样规定的?大家对双电源是怎么理解的?
本公司在江苏的一个项目,21层,建筑面积约4W平米。现在去报装变压器,当地的供电公司指定设计及施工单位,这也罢了,问题是设计者说是双电源一定要两路高压进线,说是国家规范是这样的。发电机只能做备用应急电源。他还说当地的高层建筑都是两路高压线。两路高压,要我们甲方从他指定的变电所布线过来,光高压线一条估计都得上百万了,这得多花多少钱?我们在广东可没有这个要求,发电机是可以做为双电源之中的一个电源的。想问下各位同行,尤其是江苏的朋友,你们那真是这样规定的?大家对双电源是怎么理解的?
2楼
发电机作为应急电源是正常现象,作为备用电源,就需要二个条件了:
一、备用发电机投切时间能满足负荷要求;
二、备用发电机容量能带起主供电源失电时的要求!
如果有一条做到,则发电机无法作为备用电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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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楼
不知道 啊 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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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楼
规范里只规定了一级二级负荷需要两路电源,但是没有说这两路都必须是高压,甚至两路不同电压等级的也可以。
民规3.3里有对于柴发电源作为备用甚至主用电源的条件描述,主要是出于经济性考虑,比方说取第二路市电代价过高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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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楼
谢谢楼上各位的解答,在我们这边,用发电机做备用电源是完全可以的,只要平时加强管理,定期对发电机维护和保养,确保在主供高压失电的时候能及时自动的切换,这个从技术角度来说并不是难事。用发电机做备用电源,甚至比两路高压更安全,因为现在从他们给的方案来看,两路高压来自同一个变电所的两台不同的110KV/20KV变压器,万一110KV供电线路故障、这个变电所失电,则这两路高压是同时失电的。但是现在供电公司不肯改方案,在僵持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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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楼
不要相信供电局的,两路电源都是一个变电站出来的消防肯定过不了,不信你去消防队问下。发电机作为备用电源是可以的,只要发电机能供得上重要负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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