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层建筑 总面积8000 底层沿街商铺、2-3层住人每间商铺面积都在100左右按规范 总面积超3000的商店要做喷淋但是现实操作好象不太合理各位给点意见了
三层建筑 总面积8000
底层沿街商铺、2-3层住人
每间商铺面积都在100左右
按规范 总面积超3000的商店要做喷淋
但是现实操作好象不太合理
各位给点意见了
22楼
惭愧!的确06版的是这么要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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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楼
好像不用吧!我也只是增加了几个消防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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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楼
三层建筑 总面积8000
底层沿街商铺、2-3层住人
每间商铺面积都在100左右
上部楼梯间就设在商铺室内\建筑定性已经定性为商业用房了.
想必有人没看懂,现在很多贸易中心的做法都是这样。
这个本身就不能套商业网点(商业网点针对居住建筑)的观念,本身就是商业用房。
但一般图纸上2-3层用途上不会写住房,写商铺。实际上是有可能会住人的。
建规8.5.1-4 任一楼层建筑面积大于1500m2 或总建筑面积大于3000m2 的展览建筑、商店、旅馆建筑、以及医院中同样建筑规模的病房楼、门诊楼、手术部;建筑面积大于500m2 的地下商店;
条文说明没有任何说明,我的理解是:这里所指的商店是指大空间的商场类建筑(整个单体),不指用墙柱隔开的小面积而且单独设置楼梯上下的商铺(相对而言各个商铺自己1个防火分区)。
请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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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楼
任一楼层建筑面积大于1500m2 或总建筑面积大于3000m2 的展览建筑、商店、旅馆建筑、以及医院中同样建筑规模的病房楼、门诊楼、手术部;建筑面积大于500m2 的地下商店;
不用设,规范理解不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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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楼
楼主传图上来让大家看看,这样猜来猜去的,没有意义.如果仅仅照你说的,我感觉要设喷淋的.和建筑碰碰,改改方案,或许可以不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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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楼
作为甲方这样想,可能他有他的道理,可能这样的东西好卖。
作为设计告诉他,这是规范不许可的,你只能把建筑按照商业来做,这是保护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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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楼
我坚决反对你的观点,原因是不是你对规范的理解,而是对设计人员的批评,我认为设计人员没有必要学习规范,特别是消防方面的规范,反正你学了,理解了没有用,一切以审图的及消防部门(特别是消防部门,他们一般不是给排水的,但是我们必须按照他们的理解去做)为准,比如我们所在城市,消防局认为防火门两侧(注意是防火门,不是甲级防火门)消火栓不能互用,而住规又规定不能所有的门均开向前室,所以,这个新建项目住宅楼道均至少5个消火栓。其他问题就不说了,所有设计人员只要严格执行消防局意见就可以了,没有必要学习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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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楼
严重怀疑28楼的朋友是不是搞设计的,“我认为设计人员没有必要学习规范,特别是消防方面的规范,反正你学了,理解了没有用,一切以审图的及消防部门(特别是消防部门,他们一般不是给排水的,但是我们必须按照他们的理解去做)为准”,“所有设计人员只要严格执行消防局意见就可以了,没有必要学习规范”这样的说法怎么能出自一个设计人员之口,我只能理解为你个人一些带有情绪的话了!
现在是有很多地方的消防部门本身对于规范的熟悉程度不够或者别的原因,对于规范的执行力度不够而造成消防审查过程中的种种问题,但是一个设计人员最基本的职业道德就要求我们认真学习、执行规范,在甲方和管理部门提出不合理意见的时候据理力争,而不是喊什么“不要学习规范,学了没用”之类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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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楼
严重同意29楼的哥哥~
鄙人认为:这建筑不用设自喷 因为全是小房间 不属于商住楼 只属于营业网点 理解规范~~~重要啊兄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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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楼
甲级防火门也是防火门,你看看你发的贴子,漏洞百出的。可能就是没有学习规范。佩服佩服!
规范是法律,是设计、审图的依据,离开了它是万万不行的。当然各人有各人的理解,规范有很多的不合理的地方,是需要慢慢改进的。当有疑问时以消防解释为准。绝大多数的消防建审人员是很专业的。当然也有很差的,如果你的水平高,有足够的理由说服他们,我想别人一般不会胡来的,那你不就是很了不起了。总不能说建审的官兵认为鸡蛋是狗下的,你也跟着说鸡蛋是狗下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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