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楼
以下是引用xzm在2004-2-4 21:10:00的发言:
这是电力局的收费制度所致,当采用高供低计时,电力局要收变损的,有功变损没有什么好说的,但如果你变压器的使用负荷太小了,即使你将低压侧的功率因数补偿到1,将无功变损合起来计算时功率因数都有达不到要求的。
所以设计变压器的容量时还是根据实际的负荷来选好些。
请问为什么低压侧的功率因数补偿到1,将无功变损合起来计算时功率因数都有达不到要求的。既然已经补偿到1为什么还达不到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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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楼
实际补偿不到1.0,因为负荷不可能是纯电阻性的,多为感性负载,要是功率因数为1.0,很有可能会发生共振,这对电网是很危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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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楼
我再说明下电力局的收费政策,象自己有个专变的(没有高压计量的),一般采用的是高压供电,低压计量的,这样电力局是按高压供电的方式收费的,要另外加收变压器的损耗的。
变压器的损耗也分有功和无功的,其中无功损耗是加入无功电能中一起计算功率因数的,如果功率因数达不到一定的值是要收功率因数调整费的(一般要求是0.9,有些单位是0.85), 高于则减收电费的。
问题如果你用电量达不到一定的量时,您低压侧又不能过过补偿的(电力局一般是使用双向表,不管是不是过补偿都是正转的),功率因数是达不到要求的值的。
还有就是当负荷小时电容补偿也是有问题的,不投侧功率因数低,如果一投的话又超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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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楼
以下是引用大鼻山在2004-2-4 18:13:00的发言:
总之,基本不是设计问题。看你的口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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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楼
严格说,你是有一定责任,因中央空调肯定不是一年四季常用,所以一般用两台变压器。
但既已用了一台,就不能说咱有错。
1 甲方有问题,为什么现只用照明,这和设计无关
2 电业局为什么罚款,顶多取消补偿好了,就是罚款也是电业局特权思想,让甲方摆平,这也和设计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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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楼
严格说,你是有一定责任,因中央空调肯定不是一年四季常用,所以一般用两台变压器。
根据你说的,你的需要系数取得太大,工厂里的需要系数其实是很小的。
把需要系数取得很大是干我们这一行的同志们的通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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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楼
电力局不是罚款,是功率因数调整费,国家制定的,要求你无功尽量就地补偿。
所以我觉得在设计时什么都可以选大些,如开关、电缆什么的,但对于接入的变压器则够用则可。
http://hipc.vip.myrice.com/soft/tp/cos1.jpg
http://hipc.vip.myrice.com/soft/tp/cos2.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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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楼
什么?还要增加补偿容量?为什么?没必要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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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楼
就是,采用自动补偿还不行???!!!,而实际情况是你的补偿不是不够,而是补过了头(因为你设计的不是自动补偿,电容过多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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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楼
如果负荷真为500kw,并且最大负荷设备为150kw,则你选择的变压器容量正好,工业用变压器容量的选择计算方法书中都有,我不知道你们那里的供电部门是怎么规定的,我们这里大马拉小车是严重的资源浪费,会被重罚,我公司2000年5月份因此现象被罚9万元,经与供电部门协商,罚了7万元,并由我公司提出书面申请,停用部分负荷,到设备运转时再申请启用,结果没再被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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