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上海华电南桥新城能源中心项目机岛设备采购招标公告联系人:徐 磊 手 机:186 10718837 电 话:010-68173160 所属行业:能源化工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源来源: 其它 所属地区:上海 一、招标主管单位:中国华电集团公司二、招标人:上海华电奉贤热电有限公司三、招标四、招标编号:五、招标内容:机岛设备,详见下表序号 设备名称 单位 #1机组 #2机组 标书费
联系人:徐 磊 手 机:186 10718837 电 话:010-68173160
所属行业:能源化工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源来源: 其它
所属地区:上海
一、招标主管单位:中国华电集团公司
二、招标人:上海华电奉贤热电有限公司
三、招标
四、招标编号:
五、招标内容:机岛设备,详见下表
序号 设备名称 单位 #1机组 #2机组 标书费
1. 燃气轮机 套 1 1 这些设备为一个标段标书费为:20000元
2. 燃气轮发电机 套 1 1
3. 蒸汽轮机 套 1 1
4. 汽轮发电机 套 1 1
5. 机岛控制系统 套 1 1
具体以技术规范书为准。
六、工程概况
6.1工程地址
上海市奉贤区金汇镇金钱公路1328号
6.2建设规模
电厂本期建设规模为2×400MW级燃气-蒸汽联合循环热电机组,留有扩建场地。
6.3工程计划进度
?机岛设备设备招投标: 2012年09~10月
?初步设计: 2012年 10月~12月
?初步设计审定: 2012年 12月
?施工图设计: 2013年 1 月~2013年3 月
工程计划2013年3月开工, 第一套机组2014年6月份投产,第二套机组2014年11月投产。
七、资金来源
注资本金比例为工程动态投资的20%,其余资金通过项目融资解决。
八、合格投标人应具备的资质条件:
投标人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的资格和能力(附有说明或证明文件),投标人应具有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资格后审文件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8.1、是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组织。
8.2、投标人应具有300MW等级或以上等级燃气-蒸汽联合循环机组设备的设计、生产能力和运行业绩(附有说明或证明文件),投标人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8.3、投标人应是国家电力行业有关部门和机构认定的具有设计、制造300MW等级/或以上等级燃气-蒸汽联合循环机组设备能力的设备制造厂商。
8.4、投标人应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应与国外有300MW等级和/或以上等级燃气-蒸汽联合循环机组良好业绩的厂商进行技术合作,应出具技术支持方的设备性能和/或质量保证的书面文件(复印件),并出具双方的合作协议。
8.5、投标人或其技术支持方应提供近5年内300MW 等级或以上等级燃气-蒸汽联合循环机组2 台套的投运业绩,且具备发电机和燃机配套的300MW 等级或以上等级燃气-蒸汽联合循环机组投运业绩。
8.6、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潜在投标商应如实填写投标申请书内容,并按要求提供相关附件。提供的所有资质文件必须真实有效,保证合同执行期间有关、文件处于有效期。开标后将进行资格复审,一旦发现投标商不具备投标资格,或提供文件或内容,无论多么微小,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8.7、未发生借取他人或向他人出借资质或业绩的情况。
8.8、投标人不存在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案件。
8.9、财务状况良好;
8.10、 投标人不存在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案件。
8.11、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本项目同时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国内制造商的代理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12、招投标相关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潜在投标商应如实填写投标申请书内容,并按要求提供相关附件。提供的所有资质文件必须真实有效,保证合同执行期间有关、文件处于有效期。开标后将进行资格后审,一旦发现投标商不具备投标资格,或提供文件或内容,无论多么微小,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8.14其它资质条件:
九、资格后审文件中应包括但不仅限于下列资料(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参加的单位请按规定要求递交投标申请书即可,投标申请书需加盖公章(pdf版本与word版本),不接受未加盖公章的任何文件。请在投标文件中做入下列相关文件以供评标委员会进行资格后审。)
9.1、投标申请书;
9.2、投标人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设立,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企业(或公司),提供经过有效年检的营 业执照。
9.3、ISO9000管理体系认证。
9.4、业绩【须提供不少于8.5条规定的对应台(套)的相关设备的合同复印件、业主联系人姓名、联系人固定电话及移动电话】;需提供与所提供设备合同文本对应的质量回访记录。
9.5、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三年必须连续盈利且没有被处于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资产未被接管和冻结【须提供经合法注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无保留意见签章的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
9.6、投标人需提供目前和近3年涉及诉讼的资料。
9.7、进口设备代理商应提供进口代理授权证书。
9.8、资信等级证明。
2、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12年9月11日至9月15日
十一、报名办法
认为满足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可以填写投标申请书,并根据公告信息购买标书,标书一经购买不予退还。请投标单位认真阅读本公告要求内容。
(一)、申请人报名时应在规定时间内同时分别向指定邮箱提交以下(不限于)投标申请书电子版(加盖公章)及电汇凭证(必须1份word格式1份PDF格式)。
(二)、投标申请文件提交时间:2012年9月12日-9月20日17:00以前。
特别提示:只接受电子文档,不接受来访、传真和邮寄的书面资料,逾期送达指定提交地点的资格预审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潜在投标人须用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电子版“投标申请文件及电汇凭证”至上述邮箱,否则不予开通下载标书权限。《投标申请书》须加盖公章后提供扫描件。资格预审文件电子版的名称均需填“(上海华电南桥新城能源中心项目机岛设备采购招标+投标单位全称)《申请文件》”字样。
九、获取招标文件:
1、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根据资格条件认为自己合格的投标单位可提交投标申请书,并将要求的资格预审文件做入投标文件中,我们将在开标后首先进行资格审查,审查不通过的投标单位将不会进入评标阶段,请各投标单位认真准备好投标文件所需资料。
2、通过资格预审的潜在投标人将得到预审通知,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要求购买标书。
3、每套标书将收取一定的工本费,一经售出概不退还。
报名方式: 报名前与下述联系人联系,获取报名表格,填写后传真至010-68173160
联系人:徐 磊 尚丹硕
联系电话:010-68173160
手 机:186 10718837
传 真:010-68173160
邮 箱:zbgs66@ 126.com (业绩资质发到此邮箱)
编 码:100049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田村路5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