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市戏剧中心二次装修工程招标公告招标人:晋江市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局 招标编号:0624-12120611 晋建施招[2012]0904048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 晋江市戏剧中心二次装修工程施工(项目名称)已由晋江市经济发展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晋经发审[2008]219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晋江市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局 ,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拨款(资金来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 国内公开 (招标方式)招标。
招标人:晋江市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局
招标编号:0624-12120611 晋建施招[2012]0904048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晋江市戏剧中心二次装修工程施工(项目名称)已由晋江市经济发展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晋经发审[2008]219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晋江市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局 ,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拨款(资金来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 国内公开 (招标方式)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晋江市世纪大道西侧
2.2. 工程建设规模: 投资额约325万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划分标段的,说明各标段的划分情况):晋江市戏剧中心二次装修工程施工项目,装修面积约2830㎡,本次招标范围为一层高甲戏剧场,二层大堂、展示厅、贵宾接待室,三层木偶剧场展示厅、高甲柯派艺术纪念馆、休息厅、贵宾休息室、接待室、木偶剧场观众厅、高甲戏剧场楼座、包厢等。本项目只设一个合同标段;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2.4. 工期要求:总工期:86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
2.5.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 标准;
2.6. 本项目(标段)招标有关的单位:
设计单位:福建省建筑设计研究院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有效的 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或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二级及以上)(资质类别及等级)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取得《晋江市建筑行业诚信手册》的独立法人;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二 级 装饰装修工程或建筑工程(专业)注册(或临时)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园林绿化工程按有关规定执行);
3.3.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 无 为主办方,且各方均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资质条件;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投标人和其拟派出的项目经理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无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下同):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的前5年内(不含发布招标公告当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无 _;
3.5. 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6.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 资格后审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2年9月 5 日至2012年 9月 11日下载招标文件。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在合理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的办法。
6.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每个合同段投标保证金 贰拾 万元人民币(下同)。
7.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2年 9 月 20 日9 时 00 分。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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