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哈西客站地区收储及出让土地残土外运工程施工招标公告开标时间:所属行业:市政房地产建筑,其它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源来源: 其它 所属地区:黑龙江1.招标 本招标项目哈西客站地区收储及出让土地残土外运工程已由哈土资委办发【2012】19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哈尔滨市土地储备中心哈尔滨哈西老工业区改造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分中心,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及银行贷款,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 ,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开标时间:
所属行业:市政房地产建筑,其它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源来源: 其它
所属地区:黑龙江
1.招标
本招标项目哈西客站地区收储及出让土地残土外运工程已由哈土资委办发【2012】19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哈尔滨市土地储备中心哈尔滨哈西老工业区改造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分中心,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及银行贷款,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 ,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哈西客站地区收储及出让土地残土外运工程施工
2.2建设地点:哈西客站区域范围
2.3建设规模:残土外运量约100万立方米
2.4计划工期:开工日期2012年9月7日,竣工日期2012年12月31日,总工期115日历天
2.5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图纸内所包含的全部工作内容
2.6标段划分:本工程划分两个标段,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第一标段:哈尔滨大街、同济街、伊春路、复旦街围合区域
第二标段:哈尔滨大街、东华街、尤家街、暨南路、绥化路、同济街围合区域
3.投标人要求
3.1投标人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土石方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的法人或其他。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执业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一个标段投标。
3.4依据哈建发[2007]37号文件规定,集团公司与下属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或分公司不得同时取得同一标段的潜在投标人;同一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在同一标段投标不得超过两家(以报名的先后顺序为准);具有独立法人、企业的集团公司投标,不得使用所属的具有独立法人和企业的子公司人员和人员岗位、证书投标;同一集团公司的各个具有独立法人和企业的子公司之间,不得互相借用人员和人员岗位、证书投标。
3.5本工程采用后审方式,主要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投标登记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2年8月14日至2012年8 月2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30分,下午14时至 16时(北京时间,下同)报名。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2年8月14日至2012年 8月2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30分,下午14时至16时获取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10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
5.3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100元。
6.1投标人需在黑龙江工程招投标网上登记。
6.2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将通过《检查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对投标企业行贿犯罪档案进行查询,对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投标。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报名方式 报名前与下述联系人联系,获取报名表格,填写报名表格后加盖公章传真至0 1 0 - 5 6 1 3 7 5 7 8。
负责人:史国华 1 3 6 8 3 6 5 4 5 4 8 李 波 1 3 5 5 2 0 8 9 0 8 7
电 话:0 1 0 - 5 6 1 3 7 5 7 8
传 真:0 1 0 - 5 6 1 3 7 5 7 8
电子邮箱: shiguohua_zb888@163.com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田村路59号
邮 编:1000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