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规范GB50096-2011第6.4.6规定,候梯厅深度不应小于多台电梯中最大轿厢的深度,且不应小于1.5m。那现在十二层以上的高层住宅其中一部电梯需要容纳担架(轿厢深度2.1m),那是不是候梯厅也得加到2.1m。谢谢
住宅规范GB50096-2011第6.4.6规定,候梯厅深度不应小于多台电梯中最大轿厢的深度,且不应小于1.5m。
那现在十二层以上的高层住宅其中一部电梯需要容纳担架(轿厢深度2.1m),那是不是候梯厅也得加到2.1m。
谢谢
2楼
怎么没人气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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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楼
这个问题问得好!你既然做了担架电梯,如果不做大前室,担架使用起来方便吗?还是只是个摆设?这个不是强条吧?各地现在执行有这么严格?表示疑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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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楼
是啊,当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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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楼
楼主没提这个问题我还没有这个意识,刚在画16层的住宅,只注意电梯深度,没注意走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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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楼
候梯厅也得加到2.1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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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楼
同意6楼的意见,请参见条文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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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楼
1800厅当然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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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楼
画这个是为了和《通则》不过去,2部1T,26人,设计是按使用功能为主的,住宅2个1600*1400总人数26人,按通则或住宅设计规范1500深都可以满足26人的跑来跑去了,没无障碍时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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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楼
画这个是为了和《通则》不过去,2部1T,26人,设计是按使用功能为主的,住宅2个1600*1400总人数26人,按通则或住宅设计规范1500深都可以满足26人的跑来跑去了,没无障碍时候。
上图是按2012无障碍规范画实际图的
现在房价那么贵,老百姓已经吃不消了,还在公摊上无端增加面积,老百姓已经吃不消了,如果什么地方的审图公司硬是套用《通则》审图,则这个图审员会被老百姓谴责的啦,说不定还会遭天谴呢,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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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楼
住宅2011,房间面积要求降低了,公摊反而大了,规范编的总是有问题,既然1800能满足使用要求了,何必套用1:1呢。(目前国家3令5声要保障性安居工程,大力的搞什么经济型廉租型的住宅,如果是18及以上的高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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