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高规4.6.3中规定筒中筒结构和剪力墙结构的层间最大位移与层高的比值不大于1/1000,在设计中这个值一般为多少才既经济又合理,我最近做了一个剪力墙结构的住宅,程序计算其值为1/3208,这样是不是剪力墙布的太多了,有些浪费?请各位老师指点,谢谢!
在高规4.6.3中规定筒中筒结构和剪力墙结构的层间最大位移与层高的比值不大于1/1000,在设计中这个值一般为多少才既经济又合理,我最近做了一个剪力墙结构的住宅,程序计算其值为1/3208,这样是不是剪力墙布的太多了,有些浪费?请各位老师指点,谢谢!
2楼
怎么没有人回答呢?请高手帮帮忙吧,小女子这厢有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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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楼
我们的习惯是尽量减少剪力墙的数量,位移控制在满足规范要求即可,造价相对来所要经济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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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楼
满足规范要求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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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楼
是太大了,我们院一般控制在1000-1500之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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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楼
不同意5楼的观点,对于由于规则的建筑有可能是这样,但对于不规则的体形并不是这个比值起决定作用了。在周期、扭转等均满足规范要求的情况下,最大位移与层高之比就可能会大些(不包括突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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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楼
层间最大位移与层高的比值即层间位移角过小的话,表明结构的刚度偏大,而结构刚度的上升,会带来自振周期的减小,水平地震力加大,构件的配筋量上升等不良影响.所以位移角应该控制在一个比较合理的范围内,不应比规范规定的下限高出太多,如剪力强结构在弱轴方向超过1/2000就有些太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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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楼
谢谢各位 ,我明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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