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饮水安全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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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01月10日 16:5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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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饮水安全探讨

农村饮水安全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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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zhangjin
2007年01月10日 22:28:18
2楼
关于农村饮水安全的几点探讨

1、 全国农村居民饮水安全问题及政府的改善计划
根据2000年初各省调查资料汇总显示全国农村饮水困难人口为5020万。目前农村饮水困难问题已基本解决,今后的工作重点将着力解决农村居民饮水安全问题。今年年初国家发改委、水利部、卫生部三部委联合制定的《2005-2006年农村饮水安全应急工程规划》已经完成,根据这个规划,今明两年我国将投入18亿元国债资金用于改善农村人口饮水不安全问题,使2100万农村人口饮上健康水。
目前中国农村的饮水安全形势十分严峻,根据去年卫生部和水利部的初步调查,全国共有3亿农村人口存在饮水不安全问题,氟砷含量超标的饮用水、苦咸水、污染的地表和地下水成为严重威胁农民身体健康的三大隐患。
目前农村饮水安全工作目标已确定:“十一五”期间重点解决高氟水、高砷水、苦咸水、污染水等饮用水水质不达标地区以及饮用水供应严重不足地区6000—8000万人的饮水安全问题;2015年目标是将饮水不安全人口比例减半;到2020年基本解决我国农村的饮水安全问题,争取让3亿多农村人口喝上放心水。根据我国农村经济发展现状和国内外对饮水安全的基本要求,水利部和卫生部日前制订了《农村饮水安全卫生评价指标体系》,将农村饮用水分为安全和基本安全两个档次,分水质、水量、方便程度和保证率四项指标进行评价。四项指标中只要有一项指标低于安全或基本安全最低值,就不能定为饮水安全或基本安全。
根据《农村饮水安全卫生评价指标体系》,在水质方面,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要求的为安全,符合《农村实施〈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要求的为基本安全;在水量方面,每人每天可获得的水量不低于40—60升为安全;不低于20—40升为基本安全;在方便程度方面,人力取水往返时间不超过10分钟为安全,取水往返时间不超过20分钟为基本安全;在保证率方面,供水保证率不低于95%为安全,不低于90%为基本安全。
2、危及饮水安全的因素
  农村人畜饮水工程按形式可分为:利用小泉小水提饮水,旱井旱池、旱窖供水和以深井、浅井、大口井提水三种方式。通常情况下水源卫生条件较差:以水库为水源取水的供水工程,汛期水体浑浊,加之净化措施少,影响了供水质量;以露天蓄水池为饮用水源的工程,没有较好的保护措施,集雨场卫生条件差,不经处理直接饮用,既不卫生,也不安全。而严重威胁农民身体健康的三大隐患为:氟砷含量超标的饮用水、苦咸水、污染的地表和地下水。
  医学专家介绍,“高氟水”顾名思义指水中氟含量超过饮用水卫生标准,长期饮用高氟水,易诱发地方性氟中毒疾病。它的发病原因主要是由于机体长期摄入过量的氟所引起的一种慢性中毒性疾病。地方性氟中毒主要侵犯骨骼系统,以氟斑牙和氟骨症为主要病征。病情轻者牙釉质出现白垩、着色、缺损样改变,即所谓氟斑月牙,重者可侵害骨骼,表现为全身关节疼痛、活动受限、骨骼变形,甚至发生瘫痪,即所谓氟骨症。
  砷及砷化合物(砷俗称砒霜)是世界卫生组织(WHO)下属的国际癌症研究所等诸多权威机构所公认的人类已确定的致癌物。按照WHO的水砷标准,中国砷中毒危害病区的暴露人口高达1500万之多;已确诊患者超过数万人。
  相比之下,苦咸水造成饮水安全问题相对轻一些,这些水的矿化度一般在2000~5000毫克/升。据卫生部门调查,长期饮用苦咸水,影响人体微循环系统,可导致老年血压、心血管等方面后发疾病。用苦咸水灌溉可致土壤次生盐碱化。
3、保障农村饮水安全的总体思路
  解决农村高氟水问题的主要策略是打深井,对于通过打深井来解决农村饮水安全,一些专家认为这只是权宜之计。首先来说,打一眼深度超过200米的井,需要穿过不透水层——岩石层,成本非常高,大面积推广需要巨额资金支持;其次,日常生活中,我们通常从地下抽取的是浅层水,在下雨后会及时得到补给。由于深井的深度过深,中间又穿过不透水的岩石层,深处水资源在开采后无法得到地表水的补给,随着开采量的加大,深层水存在枯竭的可能,就像煤矿的开采,挖一点少一点。最后,不能得到及时补给的深层水过度开采后,将可能会导致地面沉降,引发一系列的不良反应,不符合可持续发展的理念。
  难道没有比打深井更好的办法?一些专家表示,一些地区饮水安全的根本问题在于水污染,较好的解决办法是对地表水的净化处理,这也是解决当地农村饮水安全的一个重要途径。不过,如果河水中重金属含量过高,处理的难度将比较大,成本也很高,还需具体情况具体对待。
  另外,雨水利用工程也是一个值得推广的发展方向,具体做法可以借鉴山区的水窖、集雨工程。在高砷水和高氟水地区,收集自然界的雨水进行二次利用是一个解决当地饮水安全的较好途径,而且成本较打深井低,这些雨水如果不收集起来的话,渗入地下后可能又变成了高砷水和高氟水,等于白白浪费了。
4、采取的主要措施
  我国农村人口居住分散,经济落后,技术管理水平低,城市集中式给水处理技术并不实话农村分散式给水。因此,急需开发适合我国农村的分散式给水技术,为我国广大农村提供安全的人畜饮用水。
  4.1工程措施
  (1)增强饮水工程规划设计的科学性。饮水工程从从规划设计到施工建设的整个环节,不仅要对水源供水保证程度进行充分论证,而且要结合供水区域的环境特点、产业结构和用水现状,用发展的眼光对工程作出评估。无论工程大小,都要按照总体规划来进行,严格执行工程建设的审批和验收制度。
  (2)大力兴办集中供水工程,对一些水源条件好,居住相对集中的乡村,可以采用集中供水方式。
  (3)对于居住分散、调蓄地表水比较困难,开发地下水又无源可寻的地区,可发展旱井、旱窖集雨等微、小型水利工程。家家户户建水窖,村村建蓄水池,乡级供水与县级供水网络相连,县级统一规划,从水库或其他水源调水,保证供水保证率。与此同时,要加强对水质的检测,保证饮水安全。
  (4)建立、健全水质监测系统,增建水处理和净化设备。
  4.2非工程措施
  (1)要防治并重,综合治理。水源地保护要与水质处理相结合,特别要加强饮用水源地保护,严格监控化肥、农药的使用,水源地附近要禁止发展高污染工业,防止和逐步减轻对农村饮用水源的污染,让群众喝上干净的水。
  (2)资金筹集措施。饮水安全工程点多面广,单靠国家的有限资金是远远不够的。因此,在资金筹措上,要从推行小型水利工程产权改革入手,在产权流动、结构多元的基础上拓宽筹资、融资渠道,要积极发展股份合作、联合办水;大户带头、民营办水;拍卖转让,滚动办水;租赁承包,以水养水;贷款融资,举债办水等五种融资办水方式,使饮水工程在产权明晰,责权利一致的前提下保证足够的投入,得到良好的运行。
  (3)水价调控措施。饮水工程供水水价偏低,是制约供水工程正常运行的重要因素之一,因此必须改革现行的供水水价管理政策,实行保底价、成本价和超额用水水价区别对待、足额收取的政策,使人畜饮水工程实现有偿供水,以水养水,逐步走向良性循环。
(4)管理监督措施。长期以来,重建轻管的问题一直得不到有效的解决,为了保证饮水工程的持续有效运用,保证饮水安全,必须从根本上采取措施既要从工程的所有权、经营权等方面强化管理,也要加强部门监督、服务等管理功能,还要适当从资金等方面予以支持,只有这样才能保证饮水工程的可持续利用,才能保证农村人畜的饮水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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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zhangjin
2007年01月10日 22:28:42
3楼
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办法
发改投资[2005]1302号
2005-12-20
  法规名称: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办法 发改投资[2005]1302号
  法规类别:规范性文件
  制定机关:发改委
  法规内容: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快解决农村饮水安全问题,改善农民的生存环境和生活条件,国家决定在中央建设投资中安排部分资金,专项用于补助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为加强计划管理,保证各项建设任务的顺利完成,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解决农村饮水安全问题的范围,主要指解决农村(包括牧区、渔区和农村学校)人口的生活用水。凡因开矿、建厂及其他人为原因造成水源变化、水质污染引起的农村饮水安全问题,由责任单位或责任人负责解决。
第三条 中央补助资金重点向中西部地区倾斜,东部地区以自筹资金为主解决。
第四条 各级发展改革部门商有关部门,落实好规划的编制和报批、项目审批、计划下达以及建设与管理的监管工作。水利部门商有关部门负责编制工程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组织和指导项目的实施及运行管理。卫生部门负责提出急需解决的地氟病、地砷病、血吸虫病病区需改水的范围和项目建成后的水质检测、监测。
  第二章 农村饮水不安全标准和解决标准
第五条 农村饮水不安全标准:水质、水量、方便程度和保证率达不到《农村饮用水安全卫生评价指标体系》基本安全规定的为饮水不安全。
第六条 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标准:水质达到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或《农村实施〈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准则》要求;人均日生活供水量正常年份为40-60升,干旱年份或季节为20-40升;居民从公共给水点取水往返不超过20分钟;水源供水保证率为90-95%。
  第三章 项目申报和审批
第七条 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参照建设项目管理程序管理。
第八条 原则上以地市为单元,由具有一定资质的规划设计单位,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并按现行建设程序的有关要求,由省级发展改革(计划)部门商水利部门审批。
第九条 地市级发展改革委(计委)和水利(水务)局根据年度计划控制规模,联合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展改革委(计委)和水利(水务)厅(局)申报年度项目建议计划,由省级发展改革委(计委)和水利(水务)厅(局)联合编制省级年度项目建议计划,报送国家发展改革委和水利部。
第十条 报送的文件材料包括:
  1、农村饮水安全年度项目建议计划;
  2、所列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审批文件;
  3、省级有关部门对配套资金的承诺文件;
  4、上一年度项目建设情况总结,包括工程进度、效益、配套投资到位和中央补助投资的使用情况。
第十一条 水利部汇总审核各省上报的年度项目建议计划后,提出全国年度项目建议计划送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发展改革委根据各省和水利部的建议计划对年度任务进行综合平衡后,商水利部下达项目建设投资计划。
  第四章 资金筹措与管理
第十二条 农村饮水安全项目所需资金,由中央、地方和受益群众共同负担。
第十三条 地方对中央补助的水利基建投资、以工代赈等各种资金要统筹研究,合理安排;地方配套资金由省、地、县、乡各级在地方年度计划中落实。各渠道筹集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资金,要在县级以上主管部门专户立账,有条件的地方应按工程建设进度实行报账制,保证资金安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第十四条 中央补助资金的项目建成后,如出现反复或新增的饮水安全问题,由地方自行解决。
  第五章 项目实施
第十五条 根据审批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和中央下达的年度投资计划,以地市为单位编制项目实施方案,由省级水利部门审查后报省级发展改革(计划)部门审批,送国家发展改革委和水利部备案。
第十六条 要求实施方案将项目计划落实到村和户,包括工程措施、投资规模、资金来源、解决户数、人数及完成时间等内容,并在当地报纸上进行公示。
第十七条 村级计划要根据工程类型和规模决定细化的程度。集中供水工程要细化到自然村,家庭水窖水池等工程要细化到户。
第十八条 实施方案的执行实行分级管理负责制,将任务层层分解,责任落实到单位和个人,并签订责任书。
第十九条 对设计、施工队伍和人员,制订严格的选择、使用和管理办法。规模较大的集中供水工程,推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和工程监理制。有条件的地区,工程材料和设备实行政府采购。
第二十条 根据项目特点,建立健全行之有效的工程质量责任制和监管机制。包括工程质量行政领导责任制、参建单位工程质量领导人责任制以及工程质量检查监督管理办法等。
第二十一条 省级发展改革委(计委)、水利(水务)厅(局)全面负责对本省项目的监督和检查。检查内容包括组织领导、制度和办法的制定、项目进度、工程质量、资金管理使用、合同执行情况等。
  第六章 项目验收
第二十二条 项目完成后,有关地市在自验合格的基础上,向省级发展改革委(计委)、水利(水务)厅(局)提出验收申请。由省级水利部门商发展改革委(计划)部门等有关部门组织验收。验收结果报水利部(农村水利司)备案。
第二十三条 对项目村验收检查要有受益人签字的实际受益人口和补助资金到户统计表(见附件1)。集中供水工程要求以自然村为单位,每村有不少于3名村民代表签字;家庭水窖、水池等工程要以户为单位签字。
第二十四条 复验采取随机抽样的办法,抽样县不少于任务县数的50%,每县抽验乡不少于任务乡的40%,每乡抽验村不少于任务村的30%。
第二十五条 验收主要针对组织领导、任务完成情况、工程质量、资金投入和工程管理等五个方面,按《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验收内容和评分标准》(见附件2)进行。
第二十六条 验收评分按百分制计算,分为四个等级,总分90分以上为优秀,80~90分为良好,70~79分为合格,小于70分为不合格。
第二十七条 验收结果将作为下年度安排项目的重要依据。对验收不合格的地区和项目,要立即整改,并通报批评。
  第七章 建后管理与维护
第二十八条 项目验收合格后及时办理交接手续。按照水利部《关于加强村镇供水工程管理的意见》,明确管理主体,制定管理措施,建立健全工程维修、养护、用水、节水、水费计收、水源保护等各项规章制度,确保工程充分发挥效益。
第八章 目标责任管理
第二十九条 地方各级目标责任单位都要同目标管理单位签订目标责任书,明确双方的任务与责任。
第九章 附 则
第三十条 本办法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商水利部负责解释。各地可根据本办法,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实施细则。
第三十一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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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zhangjin
2007年01月10日 22:29:16
4楼
水利部关于加强村镇供水工程管理的意见
  
为了保证村镇供水工程的安全、正常运行,充分发挥工程效益,更好地满足村镇居民对水的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意见》及其他有关规定,对村镇供水工程管理提出如下意见。
一、加强村镇供水工程管理是当前的一项紧迫任务
1.村镇供水工程指的是为解决村镇居民生活和企业生产用水,在村庄 (含居民点)、乡集镇、建制镇修建的永久性供水工程,包括乡镇集中供水工程、跨行政村的集中供水工程(以下简称跨村工程)、单个行政村或自然村的集中供水工程(以下简称单村工程)、分散供水工程(包括单户工程和联户工程)。
村镇供水工程是农村重要的公共基础设施。新中国成立以来,各级政府和广大受益群众投入了大量人力、物力和财力,兴建了大批村镇供水工程,村镇居民的用水状况有了很大改善。但是,由于各种原因,目前村镇供水工程管理还存在不少问题,主要表现为管理责任不明确、管理机制不活、制度不健全、水价不到位、水费计收难、工程运行管理和维修经费不足等,这些问题导致大量工程管理不善,效益不能充分发挥,有些工程甚至过早报废,给村镇居民的生活生产带来严重影响。因此,加强村镇供水工程管理,保证工程的正常运行和持续发挥效益,是当前村镇供水工作的一项重要而紧迫的任务。
2.村镇供水工程管理要以保障村镇居民生活和企业生产用水为目标,以提供优质的供水服务为宗旨,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通过不断改革、实践和探索,逐步建立和完善与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符合村镇供水工程特点的工程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促进工程的良性运行。
二、明确管理责任,建立职能清晰、权责明确的村镇供水工程管理体制
3.水行政主管部门是村镇供水工程的行业管理部门,负责组织研究、制定村镇供水工程管理的政策、法规和规章制度,对实施情况进行指导和监督等。
4.村镇供水工程的管理应根据工程投资渠道、工程规模等,实行不同的管理责任制。
以国家和集体投资为主新建的乡镇集中供水工程和跨村工程,由工程管理委员会负责管理。工程管理委员会由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或委托乡镇水利管理站负责组建,成员由水利部门和受益乡、村代表组成。村级代表应通过用水户大会选举产生。
以国家和集体投资为主新建的单村工程,由工程受益范围内的用水合作组织负责管理。用水合作组织在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和乡镇政府的指导下,由村民委员会或村民小组负责组建。经用水户协商同意,也可由村民委员会或村民小组行使用水合作组织的职能。
原有集中供水工程要明确权责,实行规范化管理。
由私人投资或股份制修建的集中供水工程,由业主负责管理。
分散供水工程由受益户负责管理。
5.新建集中供水工程的管理方式由工程管理委员会、用水合作组织或业主确定。乡镇集中供水工程、跨村工程应由供水站管理。单村工程和乡镇集中供水工程、跨村工程的人村管道及附属设施,要由专人管理。
集中供水工程较多的县(市),可以组建县级村镇供水工程管理委员会,下设供水工程管理总站,对以国家和集体投资为主修建的乡镇集中供水工程和跨村工程实行统一管理。其他集中供水工程在协商一致的前提下,也可委托管理总站管理。
6.县、乡两级可以组建由供水站自愿参加的供水协会。供水协会以服务为宗旨,指导会员单位建立健全规章制度,总结推广管理经验,提供信息和技术服务等。
三、运用市场经济手段,建立灵活有效的村镇供水工程运行机制
7.集中供水工程的管理要积极推行目标责任制,或因地制宜地采取承包、租赁等经营方式。实行承包或租赁,要规范程序,依法签订合同,并加强对合同执行情况的管理和监督。
8.建立以聘用制为基础的用人制度。供水站负责人由工程管理委员会、用水合作组织或业主通过公开竞争方式选任,定期考评,优胜劣汰。供水站其他职工按照供水站岗位要求,公开条件,统一考试,择优聘用,持证上岗。岗位和人员要按照精简、高效的原则确定。
9.建立合理的分配机制。要按照市场经济规律,采取灵活多样的分配办法,把职工收入与岗位责任和工作绩效紧密联系起来。
10.建立有效的约束监督机制。工程管理委员会、用水合作组织、业主、供水站不仅要接受水利、卫生、物价、审计等部门的监督检查,建立定期和不定期报告制度,还要接受用水户和社会的监督、质询和评议。
11.供水站要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规范管理行为,在确保安全生产和正常供水的基础上,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
四、加强用水管理,实行计划用水和节约用水
12.供水站应优先保证工程设计范围内居民生活和企业生产用水需要。在水资源条件允许的条件下,经当地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扩大供水范围。
13.供水站应对用水户逐户登记造册,与用水户签订供用水合同,并发放用水户手册。
用户改建、扩建或拆迁用水设施,须经供水站批准,由专业人员实施。
新增用水户要向供水站提交书面用水申请,办理上户手续。
14.积极推广和使用节水技术、产品和设备,实行计划用水和节约用水。缺水地区要实行用水定额管理。
五、合理确定水价,强化水费计收和管理
15.集中供水工程都要实行有偿供水,计量收费。按照“补偿成本、合理收益、优质优价、公平负担”的原则,合理确定供水价格。
集中供水工程的水价由县(市)价格主管部门会同水行政主管部门制定,实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
由于政策等因素的影响,当实际供水价格达不到成本水价时,不足部分要通过申请财政补贴、有条件的地方通过划拨“养站田”或“养站林”等办法解决。
16.水费由供水站或其委托的单位、个人计收。计收水费要使用水费专用票据。
供水站要加强财务管理,执行国家的财务会计制度,建立健全内部财务管理制度。要推行水费民主决策制度,以保证水费的合理、高效利用。
17.供水站要实行公示制度,定期对水价、水量、水费收支特别是工程折旧费的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公示,接受用水户和社会监督。
六、加强水源与工程保护,严格水质检测
18.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及时与有关部门共同划定供水水源保护区和供水工程管护范围,制定保护办法,特别是要加强对水源地周边设置排污口的管理,限制和禁止有害化肥、农药的使用,杜绝垃圾和有害物品的堆放,防止供水水源受到污染。
19.供水站要定期对水源水质、制水水质、配水水质等进行必要的检测,保证工程受益范围内生活饮用水达到《农村实施{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准则》的要求。
 对于分散供水工程,可分区域定期进行水质监测。
七、加强村镇供水工程管理的行业指导和监督
20.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对辖区内村镇供水工程管理的行业指导、监督和检查,特别是要加强对供水站和人员的资质管理,组织业务和技术培训,逐步建立从业资格注册制度,实行行业准人控制。
21.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行政主管部门要根据上述意见,结合当地
实际,制定管理办法。
2003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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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zjwslns
2007年01月14日 13:36:36
5楼
谢谢你们的无私奉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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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uxuebo266
2008年07月23日 00:29:12
6楼
增强饮水工程规划设计的科学性。饮水工程从从规划设计到施工建设的整个环节,不仅要对水源供水保证程度进行充分论证,而且要结合供水区域的环境特点、产业结构和用水现状,用发展的眼光对工程作出评估。无论工程大小,都要按照总体规划来进行,严格执行工程建设的审批和验收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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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glshx
2008年08月11日 17:34:16
7楼
咋回事呀?怎么都打不呀?: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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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zd6604
2009年05月24日 19:02:08
8楼
加强饮水工程规划设计的科学性。以"以水源定工程,以水量定规模,总体规划,分步实施"为规划思线,综合进行饮水工程布局.加强饮水工程管理体制建设,增强发展后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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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angtao2002
2009年05月25日 16:58:17
9楼
感谢楼主的无私奉献,好人一生平安!
愿大家在新的一年里,位高权重责任轻,
钱多事少离家近,每日睡到大天亮,
工资领到手抽筋,手下花钱你收礼,
别人加班你加薪!牛年牛气冲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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