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安全类常见问题答复!
jswgq-55
jswgq-55 Lv.12
2007年01月05日 10:3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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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工程质量监督有哪些主要的执法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深圳市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家有关建设规范、强制性标准 2、 施工安全监督有哪些主要的执法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深圳经济特区建设工程施工安全条例》《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建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

1、 工程质量监督有哪些主要的执法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深圳市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国家有关建设规范、强制性标准
2、 施工安全监督有哪些主要的执法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深圳经济特区建设工程施工安全条例》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
《建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等技术规范及标准
3、 质监机构履行质量监督检查职责时,有权采取那些措施?
质监机构履行质量监督检查职责时,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⑴ 要求被检查的单位提供有关工程质量的文件和资料;
⑵ 进入施工现场进行检查;
⑶ 发现有影响工程质量的问题时,责令改正或停工整改;
⑷ 查封、扣押施工现场存在质量问题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并在三日内做出责令销毁或者降级使用的处理决定。
4、 什么是质量行为监督?行为监督有哪些主要内容?
质量行为监督是指质监机构对责任主体和有关机构在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履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质量责任和义务进行监督。
主要内容包括:建设程序、承发包行为、从业资格、工作质量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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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swgq-55
2007年01月05日 10:37:54
2楼
5、 行为监督中有哪些常见违法行为?
(1)单位资质不符合规定;
(2)违法分包;
(3)擅自开工(未办理施工许可证);
(4)未依法委托监理;
(5)施工图未审查;
(6)未执行强制性标准;
(7)图纸中签字、盖章手续不全;
(8)未注明工程使用年限;
(9)施工及监理人员资质不符、缺位;
(10)未采取旁站、巡视、平行检验等方式监理;
(11)对分包单位无有效管理;
(12)未验收先使用;
(13)质量事故处理不符合程序;
(14)组织验收程序不合法;
(15)检测报告不规范。
6、 如何进行行为监督?如何处理违法行为?
通过查验各方责任主体的施工资质证书,各责任人的从业资格证书及上岗证,承包、分包合同,有关资料和记录,人员到位情况等,对各方质量行为进行监督,针对常见违法行为,监督人员根据问题性质采取以下方式处理:
(1)责令整改;
(2)上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请对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处罚;
(3)记录不良行为,予以公示。
7、 什么是实物监督?
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标准及设计文件对建设工程的重点工序、重要隐蔽验收、中间验收和竣工验收进行监督,对重要原材料和构配件进行抽样复检,对工程实体进行必要的监督检测等。
8、 监督机构如何对工程实体质量进行监督?
(1)对工程实体质量的监督采取抽查施工作业面的施工质量与对关键部位重点监督相结合的方式;
(2)重点检查结构质量、环境质量和重要使用功能,重点监督工程地基基础、主体结构和其它涉及使用安全的关键部位;
(3)抽查涉及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主要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的出厂合格证、试验报告、见证取样送检资料和实体检测报告;
(4)抽查结构混凝土及承重砌体施工过程的质量控制情况;
(5)实体质量检查要辅以必要的监督检测,由监督人员根据结构部位的重要程度及施工现场质量情况进行抽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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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swgq-55
2007年01月05日 10:38:24
3楼
9、 质量监督站如何对工程分级管理?
质量监督站根据工程性质、招投标工程造价、工程质量现场管理等因素,把受监工程分为A、B、C三级,对不同级别的工程采取不同的抽查频率。
10、 质量监督机构日常监督方法是什么?
质量监督机构日常监督采用的是一种随机性、针对性、制度化的监督抽查方法。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根据受监工程特点制定监督计划,举行监督告知会;
(2)随机派遣监督人员组成巡查小组,对受监项目实行抽查;
(3)抽查、巡查包括以下方式:
①不告知受监对象的日常抽查;
②节假日、夜间监督抽查;
③监督机构对工程的三级巡查;
(4)质量大检查;
(5)对主要的分项、分部工程验收和竣工验收进行监督。
11、 施工现场安全监督有哪些主要内容?
(1)建筑工程各方责任主体安全生产条件合法性、安全管理制度、机构、人员配备等的行为监督;
(2)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监督;
(3)查处施工安全和文明施工违法违规行为。
12、 施工现场安全检查采取哪些主要方式?
施工现场安全检查采取告知式和非告知式(即飞行检查)两种方式。非告知式检查是主要的检查方式。
13、 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管理有哪些主要内容?
依据《建筑施工现场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JGJ146-2004)等标准,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管理的主要内容有:
(1)围挡、大门、五牌一图等现场封闭管理;
(2)主要道路硬地化、垃圾清运、降尘等防治大气污染管理;
(3)现场污水处理排放等防治水土污染管理;
(4)现场降低噪音等防治噪音污染管理;
(5)宿舍、办公、食堂、卫生间等临时设施的卫生管理;
(6)现场消防及防火。
14、 施工现场应急预案有什么要求?
施工单位应当根据建设工程施工的特点、范围,对施工现场易发生重大事故的部位、环节进行监控,制定施工现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统一组织编制建设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工程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按照应急救援预案,各自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者配备应急救援人员,配备救援器材、设备,并定期组织演练。
15、 我市从何时开始实施安全生产许可制度和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制度?有什么具体要求?
2005年6月1日起,我市开始实施这两项制度,即:建筑施工企业必须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方可在我市范围内从事建筑施工生产活动;建筑施工企业三类人员(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方可担任相应职务。
我市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自2005年6月1日起在企业登记、投标报名、核发施工许可证、分包合同备案等环节依法对建筑施工企业和项目经理进行审查,对没有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企业,不允许参加建设工程投标,不予颁发施工许可证,不予承接分包工程,不予进行分包合同备案;项目经理没有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的,不予颁发施工许可证。我市各安监机构在工程日常监督管理中,如发现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施工企业或未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建筑施工企业三类人员从事建筑施工活动的,执法机关将依法责令其停止违法施工行为,并可依法进行处罚。
16、 我市从何时开始实施监理报告制度?监理单位应如何履行报告职责?
我市自2005年6月1日起实施监理报告制度。凡在我市从事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活动的监理单位,应当在每月上旬将监理项目上个月的工程质量安全状况向监督该项目的市或区质量、安全监督机构提交书面监理报告;当施工现场出现违规行为又不能有效制止或发生质量安全事故等情况时,项目监理机构应立即报告。未委托监理的建设工程,由建设单位履行监理机构的报告职责。
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在监督中若发现施工现场的质量安全状况与监理报告内容有明显的差异,发现监理人员未认真履行监理职责,存在知情不报或弄虚作假行为的,将记录不良行为并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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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swgq-55
2007年01月05日 10:38:44
4楼
17、 如何组织建筑工程质量验收?
建筑工程的质量验收由建设单位组织进行。根据国家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程序和组织要求如下:
(1)检验批及分项工程应由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施工单位项目专业质量(技术)负责人等进行验收;
(2)分部工程应由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质量负责人等进行验收,其中,勘察、设计单位工程项目负责人应参加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等有关分部(子分部)工程验收;
(3)单位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应自行组织(项目)负责人及相关技术人员成立竣工验收机构进行检查评定,并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验收报告。建设单位收到工程验收报告后,应由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施工(含分包单位)、设计、监理等单位(项目)负责人进行单位(子单位)工程验收。
18、 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应当具备哪些条件?
(1)完成房屋建筑工程设计文件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2)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
(3)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
(4)有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
(5)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保修书。
19、 竣工验收的程序是怎样的?
建设工程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竣工验收条件后,由建设单位组织设计、监理、施工单位的有关人员,依照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标准进行验收,质量监督机构到场进行监督。验收合格后,由建设、设计、监理、施工单位签发《竣工验收报告》作为工程验收合格的证明文件。
20、 质量监督站如何对竣工验收进行监督?
(1)验收监督人员对竣工验收的组织形式、验收程序、执行验收标准等情况进行现场监督;
(2)发现有违反规定程序,或执行标准,评定结果不准确的,根据问题的严重程度,要求有关单位改正或停止验收;对未达到国家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要求的质量问题,三天内签发《竣工验收责令整改通知书》。建设单位如在竣工验收通过后3个工作日内未收到质监机构签发的责令整改通知书,即可进入验收备案程序。
(3)责令整改内容的复查是竣工验收监督的一部分。整改合格日期为竣工验收通过日期。
(4)质监机构在工程竣工验收通过后3个工作日内向主管部门提交建设工程监督报告。
21、 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如何控制?室内环境污染检测主要有哪些具体要求?
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应该在建设全过程加以控制。新建、扩建的民用建筑工程设计前,必须进行建筑场地土壤氡浓度的测定;民用建筑工程设计必须根据建筑物的类型和用途,选用符合《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规定的建筑材料和装修材料;建筑材料和装修材料必须有有害物质含量(或指标)的检验报告,进场检验发现不符合设计和规范规定时,严禁使用;民用建筑工程验收时,必须进行室内环境污染物浓度检测,室内环境质量验收不合格的民用建筑工程,严禁投入使用。
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检测主要控制氡、甲醛、苯、氨和总挥发性有机化合物(TVOC)等有害物质的浓度。污染物的浓度检测,应在工程完工至少7天以后,工程验收之前进行。对甲醛、苯、氨、总挥发性有机化合物(TVOC)浓度检测时,应在对外门窗关闭1小时后进行;对氡浓度检测时,应在对外门窗关闭24小时后进行。
工程竣工验收时,根据民用建筑工程的室内装修情况,必须检测的项目如下:
墙面、地面、天花仅做水泥砂浆抹灰的,检测氡。
墙面、天花已刮腻子的,检测氡、甲醛、TVOC。
已做好室内装修,具备居住或使用条件的,检测氡、甲醛、苯和TVOC,氡可根据是否使用有释放氡的材料而定。
抽检房间的数量,应不少于房间总数的5%,且不少于3间。
22、 市政工程的功能性检测指标有哪些?
(1)道路工程:路床弯沉或回弹模量、基层弯沉或回弹模量、沥青混凝土路面弯沉或回弹模量;
(2)给排水工程:污水管道闭水试验、给水管道压力试验或闭气试验;水池满水试验;
(3)桥梁工程:整体桥梁的动静载试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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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swgq-55
2007年01月05日 10:39:20
5楼
23、 见证取样送检制度怎样实行?
(1)每项工程由该工程的监理单位书面授权,委派在现场工作的1~2名监理人员担任见证人。见证人须经业务培训,正确掌握材料的取样方法和样品的技术要求;
(2)到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办理“见证人工作卡”后,凭“见证人工作卡”到检测机构送检。见证人对试样的代表性和取样、送检的真实性负责;
(3)见证取样送检有以下两种方式:
①见证人负责取样、送检,施工方予以配合;
②见证人单独取样、送检。
(4)检测机构如实记录见证、送检情况。
24、 作为竣工验收资料的检测报告需满足哪些条件?
取样和送检过程必须符合见证取样送检制度要求;具有相应资格工程质量检测单位出具的检测报告单经监督单位规定比例进行常规监督抽检验证合格后,方可作为施工企业在工程竣工验收时提供的有效质保资料。
具有相应资格工程质量检测单位是指必须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计量认证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资质核准的工程质量检测单位。该检测单位必须在其资质认定的范围内开展检测业务。
26、 如何投诉施工安全和文明施工方面的问题?
有关施工安全和文明施工方面的问题,可以向市、区建设局和施工安全监督机构进行投诉。
深圳市建设局投诉电话:83788067
深圳市施工安全监督站投诉电话:83134277
27、 如何投诉施工噪声问题?
施工噪声管理由环保部门负责,市建设局从2003年9月1日起已取消《施工噪音许可证》预审,但可将有关问题向环保部门反映,并协助环保部门予以解决;也可以直接向环保部门投诉,投诉电话:12369。
28、 发生施工伤亡(重伤或死亡)事故上报时限是多少?哪些单位是事故上报的责任单位?
发生施工伤亡(重伤或死亡)事故应立即上报,并不得超过事故发生时间24小时。
施工单位发生安全事故应及时、如实上报;实行施工总承包的建设工程,由施工总承包单位负责上报。
29、 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有多长?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的规定,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
(1)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  
(3)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  
(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
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由发包方与承包方约定,但最低期限不得低于2年。
建设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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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swgq-55
2007年01月05日 10:41:01
6楼
30、 房屋交付使用后发现质量问题如何处理?
房屋交付使用后发现质量问题时,可向建设单位、物业管理单位及该工程的施工单位投诉(以下简称保修责任单位),保修责任单位拒不履行保修义务的,用户可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投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将责令其保修,并对其拒不履行保修义务的违法行为依法给予行政处罚。但是,对超过保修期,在使用过程中发生的工程质量问题,由产权单位或有关部门处理。
因房屋质量问题导致用户经济损失要求赔偿或要求退房的,属民事纠纷,用户应当通过协商、到法院诉讼或申请仲裁等途径解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予受理。
31、 房屋建筑工程保修期从何时开始算起?
房屋建筑工程保修期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32、 生活给水管为什么不能使用镀锌钢管?
深圳市建设局《关于在住宅建设中淘汰落后产品的通知》(深建材[2000]3号)第一条规定:“室内给水管道禁止使用冷镀锌钢管、热镀锌钢管”,深圳市规划国土局《深圳市民用建筑设计技术要求与规定》(深规土[1997]254号)第4.1.3.6条规定:“生活给水管不应采用镀锌钢管”。原因:
(1)镀锌给水钢管经过一段时间使用后,产生锈蚀、出黄水、污染水质,影响人身健康;
(2)深圳地区靠近海边,建筑材料对镀锌管腐蚀较严重,尤其在安装时影响管材寿命。
33、 防排烟风管系统软接头为什么必须使用防火型材料?
根据《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3-2002第5.2.7条规定,防排烟系统柔性短管的制作材料必须为不燃材料。因为当火灾发生防排烟系统应用时,其管内、外的空气温度都比较高,如应用普遍可燃材料制作的柔性短管,在高温的烘烤下,极易造成破损或被引燃,会使系统功能失效。
34、 为什么建筑物吊顶内不能使用PVC电线管?
根据《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50054-95中第五章配电线路的敷设的第5.2.7条及《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98第10.2.2条的规定:在建筑物的顶棚内,必须采用金属管、金属线槽布线。该条款主要是考虑在火灾时使用塑料线管和线槽达不到相应的防火材料等级要求,而且火灾时燃烧会产生有毒气体,所以在规范中加以限制使用塑料线管和线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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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rlon
2007年01月06日 18:22:49
7楼
楼主怎么不弄一个WORD文档啊。这样大家也比较好下载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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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silva
2007年03月05日 15:02:42
8楼
就是就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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