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雷接地的搭接材料不可以用螺纹钢钢代替圆钢:《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9-2006)3.2.5条“除临时接地装置外,接地装置应采用热镀锌钢材,水平敷设的可采用圆钢和扁钢,垂直敷设的可采用角钢和钢管”,3.2.6条“接地装置的人工接地体,导体截面应符合热稳定、均压和机械强度的要求,还应考虑腐蚀的影响。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2010)5.3.1条“引下线的材料、结构和最小界面应按本规范表5.2.1的规定取值”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2010)5.3.1条“引下线的材料、结构和最小界面应按本规范表5.2.1的规定取值”
5.4.1条“接地体的材料、结构和最小截面应符合表 5.4.1的规定。”
注:当完全埋在混凝土中时才可采用裸钢。
以上规范中均未提及到采用螺纹钢材料,且在《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5.3.4条明文规定接地材料不得采用螺纹钢。因此除完全埋在混凝土中的自然接地体外,螺纹钢不能代替圆钢用在防雷接地系统中。
防雷接地的扁钢有明确规定是镀锌,搭接圆钢也需要镀锌,相关规范依据如下:
①《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 16-2008)11.7.3条“除利用混凝土中钢筋作引下线外,引下线应热镀锌,焊接处应涂防腐漆”,11.8.3条“接地极及其连接导体应热镀锌,焊接处应涂防腐漆”。
②《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2010)5.3.3条“引下线宜采用热镀锌圆钢或扁钢,宜优先采用圆钢。”
③《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9-2006)3.2.5条“除临时接地装置外,接地装置应采用热镀锌钢材,水平敷设的可采用圆钢和扁钢,垂直敷设的可采用角钢和钢管。”
防雷接地焊接圆钢不允许采用单面焊接,相关规范如下:
《建筑物防雷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GB50601-2010)4.1.2.4条“导体为钢材时,焊接的搭接长度及焊接方法要求应符合表4.1.2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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