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有一小区内的一栋七层房子,一、二层为小区管理用房,三至七层为住宅,分设楼梯间,每层面积300平方,体积约6000立方,住宅部分每层四户,一梯,本人觉得这已经是综合楼了,要设消火栓,但小区内的全部住宅均没有设,单独这栋附属性质的房子要设是否有点说不过去,大家觉得呢
现有一小区内的一栋七层房子,一、二层为小区管理用房,三至七层为住宅,分设楼梯间,每层面积300平方,体积约6000立方,住宅部分每层四户,一梯,本人觉得这已经是综合楼了,要设消火栓,但小区内的全部住宅均没有设,单独这栋附属性质的房子要设是否有点说不过去,大家觉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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