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第一次来园林这里来发贴子,但是是来这里申诉的,因为在甲方有话说板块有网友向我提出了投诉,请咱们这里的领导给个处理意见,同时也请ljb-1964-04给出意见。http://co.163.com/forum/content/1768_482462_1.htm
我是第一次来园林这里来发贴子,但是是来这里申诉的,因为在甲方有话说板块有网友向我提出了投诉,请咱们这里的领导给个处理意见,同时也请ljb-1964-04给出意见。
http://co.163.com/forum/content/1768_482462_1.htm
12楼
1、原创是一定要尊重的。
网络提倡共享,不过转贴一定要写明出处。
2、从楼主这一段话里面,我觉得“咱们这里的斑竹”这一些词语明显属于打击面过于大。
或许是楼主用词欠斟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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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楼
不过楼主说这话让人看了很不舒服呀
好象有点明白了
是否也会有这种情况:一个网友发了帖子,经过多人转载,然后被其他人看到,觉得很有用就转过来了,形成了重复贴
其实做为斑竹,删掉就可以了,然后留言通知一下,有必要搞的这么不开心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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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楼
我也没弄明白,是什么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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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楼
其实这里现在再进行讨论已经没有甚么意思了。
我不知道在这里,大家为甚么不能公正的来评价这样的事情?
仅仅因为这个版主在这个月的发帖量大,还是怎样呢?
是不是这位版主已经进来看过了几次但是没有留言?
是不是版主做错了事情就要大事化小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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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楼
一个方面 网站 到 目前为止还没给该版斑竹开通 删贴、编辑的权利;现在能做的只能“转贴”“扣分”“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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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楼
呵呵, suntuolin 斑竹对待事情很认真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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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楼
首先,再次声明我们要支持原创。对于转贴需要说明出处。接着,我要想说以下3点:
1、建议ljb-1964-04给予说明和道歉。向苏州公安局消防队道歉,向fdx2112道歉。
2、恭请相关斑竹、管理员删除、编辑原帖子。
3、希望楼主指出咱们这里的所有的斑竹们哪些能力需要提高的。要求楼主suntuolin向包括我在内的被高估能力的“咱们这里的斑竹”解释该词语,无法解释的,那请楼主suntuolin也给予道歉。同时,希望楼主以后发言应该就事论事,不要牵涉到这里所有的斑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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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我仔细浏览了楼主所指的帖子,那帖子里面竟然是“苏州公安局消防队”。消防早已经隶属于武警了。苏州的电话号码也早就升级到8位。
我不得不惊讶:难道fdx2112真的是原创,我有一个怀疑。小小的怀疑。
以下图纸引自:http://co.163.com/forum/content/1768_482462_1.htm 第5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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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楼
其实,这种帖子的纠纷是十分可笑的。因为,一点也不涉及到个人版权问题。
原本这样的帖子,我看过也当成没有看过。因为,毫无意义。
但是,我对于楼主对于我们这里斑竹的出言不逊很有意见。什么叫“我是高估了咱们这里的版主的能力了”?所以,我再三跟贴。希望楼主注意用语。
建议:管理员可以锁本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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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楼
既然已经到了这里, karting要求我出来道歉了,我还是说明一下的好。
1、我道歉是没有问题的。
2、请大家首先回答一个问题就是ljb-1964-04是不是这里的斑竹?
3、对于一个网友来说,“不用啦!!!!我是园林手绘版主,版主应让着网友,这是网易没有明文的潜规则 ”
这一句话,是不是就已经能够指向了园林这里了呢?
4、既然 karting先生说了让我向咱们这里的所有斑竹道歉地要求,所以我建议管理员在这个问题没有搞清楚以前还是不要进行锁贴的好。
5、我认为 karting先生在评价我的贴子时候使用了“出言不逊”是没有认真推敲我话语的意思的,是没有经过结合实际分析的,是单方面的不公正的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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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楼
对于你说的这个情况,我会通过了解情况,给你一个合理的解释的。
通过网络查询,已经知道了现在消防支队还是在公安局管理的,所以“苏州公安局消防队”是没有错误的。
你可以点击这个网站查询http://www.suzhou.gov.cn/qybs/qybsgaxf.shtml
点击表单下载——到达http://www.fwzx.suzhou.gov.cn/2052/aspx/webmain/aspx/CenterOfficeList.aspx?ClassCode=10这里,后点击公安局
到http://www.fwzx.suzhou.gov.cn/2052/aspx/webmain/aspx/fwznList.aspx?Source=公安局&ClassCode=10
就能看到这个图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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