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乡县官当镇兴隆等两个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工程招标公告
aolun0103
aolun0103 Lv.13
2011年12月30日 15:02:28
来自于招标投标
只看楼主

安乡县官当镇兴隆等两个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工程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11年12月30日 地区:湖南 详细内容: 1.招标条件安乡县官当镇兴隆等两个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工程已由安乡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安发改〖2011〗213号文核准,项目业主为安乡县土地开发整理中心,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拟对该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符合资质的企业参加报名。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工程名称:安乡县官当镇兴隆等两个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工程

安乡县官当镇兴隆等两个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工程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11年12月30日 地区:湖南 详细内容:
1.招标条件
安乡县官当镇兴隆等两个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工程已由安乡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安发改〖2011〗213号文核准,项目业主为安乡县土地开发整理中心,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拟对该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符合资质的企业参加报名。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名称:安乡县官当镇兴隆等两个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工程
2.2 建设地点:安乡县官当镇
2.3 建设规模:180.24公顷,投资269.77万元。
2.4 计划工期: 120日历日
2.5 招标范围:土建施工
2.6 标段划分: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外省企业必须按湘建建〖2010〗136号文要求办理入湘手续。开标时,外省企业的法人代表必须到场。
3.2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业信誉良好,经济实力雄厚。
3.3 具有建设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或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且同时满足湖南省土地开发整理储备中心文件湘土整发〖2008〗107号《关于公布具备湖南省省以上投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合格投标人资格的施工单位的通知》。
3.4 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房屋建筑工程贰级(含贰级)以上或市政公用工程贰级(含贰级)以上或水利水电工程贰级(含贰级)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且有B类安全生产考核证,并无在建工程,同时满足湘土整发〖2009〗39号《湖南省公布省以上投资农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合格项目经理资格的通知》。
3.5投标人应按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湘建建〖2010〗109号文、湘建建函〖2010〗373号文规定配备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
3.6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4.获取时间:2011年12月30日至2012年1月6日,截止时间2012年1月6日17:00时(北京时间),逾期不予办理。
企业投标前请来电索要登记表后传真到010-58684307
联系人: 宋奇 王伟
联系电话(Tel.):+86 010-88129499
传 真(Fax):+86 010-58684307
移动手机(Tele.):13661387406
电子邮箱(E-mail): songqi662@163.com (资格预审材料发送到此邮箱)
地址:北京市丰台北路33号
邮编:100073
免费打赏

相关推荐

APP内打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