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阶段设计的问题
my96123
my96123 Lv.2
2006年07月31日 10:47:54
只看楼主

抗震规范要求两阶段设计以满足“小震不坏,中震可修,大震不倒”的三水准抗震标准。问题是:为什么规范说:第一阶段的承载力验算取第一水准(小震或众值烈度)的地震动参数来计算呢?而实际上我们还是取的基本烈度的地震动参数来计算的呀?比如武汉6度设防,我们就取6度的地震加速度0.05g来设计。而不是取4.45(6-1.55)的众值烈度的参数来设计?是不是第一阶段的承载力验算应该取第二水准的地震动参数来计算呢?

抗震规范要求两阶段设计以满足“小震不坏,中震可修,大震不倒”的三水准抗震标准。
问题是:为什么规范说:第一阶段的承载力验算取第一水准(小震或众值烈度)的地震动参数来计算呢?
而实际上我们还是取的基本烈度的地震动参数来计算的呀?比如武汉6度设防,我们就取6度的地震加速度0.05g来设计。而不是取4.45(6-1.55)的众值烈度的参数来设计?
是不是第一阶段的承载力验算应该取第二水准的地震动参数来计算呢?
thinking_loudly
2006年07月31日 20:31:01
2楼
承载力计算当然是取的小震所对应的地震动参数.
在你的例子中,按6度设防,比如只考虑水平地震作用: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值为0.05g,对应地震影响系数amax=0.12,而在承载力验算时,取6度小震(多遇地震)加速度约0.018g,对应的地震影响系数amax=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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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y96123
2006年09月01日 00:09:11
3楼
谢谢楼上的,但是我就有两个疑问了:
(1)“承载力计算当然是取的小震所对应的地震动参数,”如此,对于小震时肯定是安全的,那在遭遇到本地区设防烈度的地震时,房屋岂不要破坏,那怎么还谈的上设防烈度呢?
(2)“取6度小震(多遇地震)加速度约0.018g,对应的地震影响系数amax=0.04.”数据来制那里?
希望能够不吝赐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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