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务院颁布了《“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从12个方面,对“十二五”期间我国节能减排工作提出50项具体要求,内容涉及节能减排总体要求、主要目标、强化节能减排目标责任、实施节能减排重点工程等。一场节能减排的盛事即将上演。与交通、工业同属我国高耗能领域的建筑业, “十二五”期间任重道远。《方案》明确将建筑节能作为“十二五”期间我国节能减排的重点工程之一,并提出了“十二五”期间建筑节能的目标和方法。《方案》指出,“到2015年,北方采暖地区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和节能改造4亿平方米以上,夏热冬冷地区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5000万平方米,公共建筑节能改造6000万平方米。”同时,要求从制定并实施绿色建筑行动方案、提高新建建筑节能标准执行率、推进北方采暖地区既有建筑供热计量和节能改造、做好夏热冬冷地区建筑节能改造、推动可再生能源与建筑一体化应用、加强公共建筑节能监管体系建设等8个方面加强管理,推动建筑节能。
与“十一五”期间国家的要求相比,未来5年,建筑节能不论是在工作量上还是在工作范围、工作难度上都有所增加。以既有建筑节能改造为例,北方采暖地区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和节能改造“十一五”期间的目标是完成1.5亿平方米,而“十二五”的目标则是到2015年要完成4亿平方米以上,任务增加了近两倍。同时,“十二五”期间节能改造的范围由“十一五”的北方采暖地区扩大到了夏热冬冷地区。在新建建筑节能标准执行方面,要求在现有的基础上提高执行率;在公共建筑节能监管体系建设方面,则要求由“十一五”的示范阶段进入全面推广和不断完善阶段。
可以说国家对建筑节能工作越来越高标准、严要求,也说明国家对建筑节能寄予了越来越多的厚望。近年来,随着全国建设系统的不断探索、不断积累经验,建筑节能的成绩不负众望。还以既有建筑节能改造为例。据统计,截至2010年底,北方采暖地区15省市共完成改造面积1.82亿平方米,超额完成了国务院确定的1.5亿平方米的改造任务。由此可见,建筑节能潜力是巨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