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所在工地上昨天看到喷浆现场,一个满是泥浆的250安空开用铁丝绑在一块同是泥浆的木板上,直接躺在地上使用 ,上去制止时,老板满不在乎地说,没事,我们做过好多都是这样的,罚款我出,出了事我自己负责!施工员也上来说没事。愤怒啊 ,可施工队老板都是上级的上级的亲戚,自己的领导都拿他们没办法,自己又有什么办法?在此请教各位,该怎么处理?强行处理,必然得罪上上级,不想被别人穿小鞋啊,但现场好多用电安全方面又看不过去.................................
我所在工地上昨天看到喷浆现场,一个满是泥浆的250安空开用铁丝绑在一块同是泥浆的木板上,直接躺在地上使用
,上去制止时,老板满不在乎地说,没事,我们做过好多都是这样的,罚款我出,出了事我自己负责!施工员也上来说没事。愤怒啊
,可施工队老板都是上级的上级的亲戚,自己的领导都拿他们没办法,自己又有什么办法?在此请教各位,该怎么处理?强行处理,必然得罪上上级,不想被别人穿小鞋啊,但现场好多用电安全方面又看不过去.................................
2楼
能保证不出人身伤亡事故就行了。
现实如此,不是你所能改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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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楼
楼主说的问题是施工方管理层存在“思想上对安全不重视”的情况,在现场你得拉住电工,叫他做好电气安全工作,同上面管理人员要耐心讲安全,不管什么时候、什么地方,安全总是第一的!如果出了安全事故,后悔是来不及的。
楼主作为现场管理,首先自己不要“愤怒”,因为“愤怒”不能解决问题,对付违章也得讲究策略,目的是达到“安全”的效果。
要告诉他们,你也是为他们好,为了他们的“人身安全”和“施工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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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lingxuct 于 2011-10-15 09:45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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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楼
估计您是安全员!!!
施工现场最辛苦、最难做的就是安全员了!!!
赞同区管的观点!!!
告诉他们:一旦电上出事,一般都是群死群伤,目前的亡人赔偿标准都参照动车赔偿标准了,每人91万!!!
看他有多少个91万能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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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楼
支持楼上!
可能有的老板财大气粗,赔点钱对他来说不是问题,但是,一旦出是人命事故,检察院首先要把企业法人“请”到检察院,其次再处理后续事情,后续事情是不光赔钱,还要扣企业安全分,一条人命降一级企业资质,三条人命要吊销营业执照(企业法人要根据事故程度被判渎职罪)!!!
有的地方政府为了政绩,对施工企业(特别是外地企业)出人命事故后,会收回《施工准入许可证》,不让你以后再在这里干活了。
不重视安全的企业领导人,可能是不懂国家的安全法律,我相信楼主把我的这些话讲给企业管理人员,他们会听从安全管理对他们的工作支持的,请楼主耐心地讲给他们,这不是吓唬,是真的,如他不信,可以问当地安全监察或劳动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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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lingxuct 于 2011-10-16 08:52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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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楼
区管此话有无出处?如果有,望提供,因为这样才可止住他们,老板都是上上级的关系户,我的领导都无法。但如果区管的话有条文出处,我想就算是公司老总也不会冒这个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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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楼
要我说出处,真话!我说不出这话的出处,但我所在公司碰到过,是人身未遂事故,电工锯错35KV电缆,把带电的电缆锯了,幸好锯条与钢铠对芯线击穿后,接地跳闸,人没事!事后安全部介入时说的,如果真死了人,我们总经理就要被检察院“请”去了(我公司法人代表是总经理)!
企业在安全上扣分,我们经常做,因为有好几个施工单位在我们企业施工,是我们对他们考核,电气专业是我在考核单上签字!!!
如楼上有疑问,可以向当地(县一级)安全部门问一问。也可以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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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lingxuct 于 2011-10-16 10:55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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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楼
这种事很多...如果能制止还是要制止 如果你不能 找别人来 自古邪不压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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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楼
我试试看,我觉得先要做好自保,以免出了事牵连到自己。很悲哀,这个社会是什么样子了??该管的事管不了,该死的关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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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楼
建议用书面方式递交整改通知,让接收方签收!
整改通知上写的要口气平和,说明不规范的地方,危险所在,限整改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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