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各位:如果投标书中漏项(或则说施工单位解释为本项目予以优惠)的项目,而在施工过程中刚好此项目发生变更,请问各位,怎么算钱.谢谢大家!
请教各位:如果投标书中漏项(或则说施工单位解释为本项目予以优惠)的项目,而在施工过程中刚好此项目发生变更,请问各位,怎么算钱.谢谢大家!
2楼
1、漏项的项目就要看合同约定的承包范围及其它约定条款再定是否给计取。
2、如果是优惠的项目发生变更那就直接结算时补差额就行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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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楼
主要看合同这这方面的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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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楼
一种方式是大家询一个合理的市场价,经施工方、监理方、业主三方同意,确定一个价格即可。
另一种是参考清单中相似项目报价,折算一下即可。
还有一种操作起来比较简单的,但不太正规的就是直接给他们折算成临时用工,商量一个包死价格,如果变更不大应该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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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楼
这就难了.我也碰到过这事.有时候施工单位在投标前估计你要变更的.他故意做标就低,你一变更他就赚了.能不变最好不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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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楼
1、漏项的项目就要看合同约定的承包范围及其它约定条款再定是否给计取。
2、如果是优惠的项目发生变更那就直接结算时补差额就行了啊!
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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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楼
我认为应以变更后的价格扣减原项目市场价格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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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楼
如果是漏项,只能自认倒霉,如是优惠则可以算差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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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楼
直接按照增加项目收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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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楼
只能够增减变更部分的价差,原漏算部分不增加((由于在投标过程中乙方漏算、少算的项目乙方自行负责,图纸没有出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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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楼
1、漏项的项目就要看合同约定的承包范围及其它约定条款再定是否给计取。
2、如果是优惠的项目发生变更那就直接结算时补差额就行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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