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情况很常见----33层正好 ,不超百米的住宅,对开发商很划算,还有加上地下室,中间也没有避难层,这样的住宅很多 。 我比较倾向把风机都置于屋顶,但有人说这就失去了分段的意义---土建风道太长了,有悖于规范。 大家怎么看? 规范怎么解释?
这种情况很常见----33层正好 ,不超百米的住宅,对开发商很划算,还有加上地下室,中间也没有避难层,这样的住宅很多 。 我比较倾向把风机都置于屋顶,但有人说这就失去了分段的意义---土建风道太长了,有悖于规范。
大家怎么看? 规范怎么解释?
2楼
超过32层的就必须分段加压送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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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楼
没有设备层就屋顶+地下室或者屋顶+一层进行送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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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楼
楼上的屋顶设风机知道怎么做,地下室设风机怎么做呀,他的进风百叶设在那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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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楼
嗯!还是有些帖子是比较有质量的,我只是路过兮!你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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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楼
分段吧,规范很明确,因为我们根本不知道为什么还要限定一个32层,100m不就行了吗?我之前也曾发帖求解释,但没有得到答案,上次忘记问一下张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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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楼
规范分段主要是因为风量分配不均衡,风道长不是原因,加大风压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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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楼
楼主所说的33层不知含地下室否,如果不含,那么版主所说在正负零处分,那样地上还要分两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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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楼
首先楼主说的是不超过100m的住宅,一般应该是地上33层,所以是一定要分段设置加压送风系统的。
至于划分方法,如果首层具备条件,尽量把风机在首层和屋顶分别设置两段风机。如在首层突出大堂入口的顶部等等。如果不行,都设置在屋面也可以,这样,就需要设置两个加压送风竖井,占用面积指标。并且尽量使上下分成两段,下段的系统就会有很长一段竖井没有风口,问题不大,风压选择适当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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