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上世纪90年代以来,建筑工程机械租赁成为施工企业工程机械使用的一种重要方式。由于目前工程机械租赁市场不完整,各方面法规不齐全,导致双方争议日益增加,本文就经营租赁的有关问题进行初步探讨。 租赁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工程机械租赁前双方调研深度不够,从而造成决策失误。如事前认为租赁设备比较合算,而实际施工中由于某些原因致使租赁时间延长或工作量增加,导致租赁费用大增;由于对施工机械性能不了解,从而使租赁设备形成大马拉小车而增加了费用;由于客观因素的影响,施工中设备满足不了工程需要;租赁方式、期限等选择不当,造成租赁费用增加。某单位曾发生过一起事件,出租方对塔吊实况进行隐瞒,使用单位将设备运至现场后,经检查该设备存在重大缺陷,不能使用,但塔吊混凝土基础已经施工完毕,无法使用的塔吊给施工单位造成重大损失和影响。
租赁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工程机械租赁前双方调研深度不够,从而造成决策失误。如事前认为租赁设备比较合算,而实际施工中由于某些原因致使租赁时间延长或工作量增加,导致租赁费用大增;由于对施工机械性能不了解,从而使租赁设备形成大马拉小车而增加了费用;由于客观因素的影响,施工中设备满足不了工程需要;租赁方式、期限等选择不当,造成租赁费用增加。某单位曾发生过一起事件,出租方对塔吊实况进行隐瞒,使用单位将设备运至现场后,经检查该设备存在重大缺陷,不能使用,但塔吊混凝土基础已经施工完毕,无法使用的塔吊给施工单位造成重大损失和影响。
2、目前尚无设备租赁标准化格式合同文本,造成工程机械租赁合同不严密,履行中发生纠纷。双方在签订合同时,由于对大型机械使用风险意识不强,合同缺乏准确性、严密性,对设备返还状况和完整性没有严格的界定;双方责任不明确;有关取费界定不清;租赁方式、期限说明含糊;合同履行中对双方的违约行为与索赔论述不清将导致合同纠纷。
3、设备操作人员随机而来,但机械日常维修由谁负责在合同中未说清楚,造成设备在现场管理不善,使设备租、管、用脱节。租赁设备进入施工现场后,承租方对设备的使用管理不善,施工方案不完善和未制定租赁设备现场管理办法,致使设备闲置,降低使用效率,如没有进行良好的保养维修导致设备状况不佳、操作人员与施工人员配合欠默契等等,从而造成了设备利用效率低下、成本增加,双方责任分不清而产生纠纷。
4、出租设备方为个体户或建筑工程施工项目承包人,双方均无设备安装与拆卸技术人员,为了降低成本,常委托资质较低的安装单位安装,这些安装单位为了减少风险,往往采取先进行设备安装,后审批安装方案的手段来逃避责任。当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时,他们就以未签订合同和只提供安装方案为由达到逃避责任的目的。
5、大型设备(如塔吊)的安装、拆卸方案是由承租方编写和总工程师审批,还是由安装单位编写和总工程师审批,目前尚无明确界定,由此造成管理上的矛盾。大型机械出租方随机而来的操作人员,若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发生赔偿责任在合同中往往未作出明确界定,造成纠纷发生。
解决问题的方法:
1、大型设备自购与租赁决策。
当建筑工程规模较大,工期较长且项目经理资金富裕,自购大型机械费用接近租赁费用2~3倍,且设备利用率较高时,往往会选择自购设备方案,这样具有施工总体成本较低和管理方便等优点。当建筑工程规模较小,大型机械利用率偏低,施工项目经理手头资金比较紧张时,由于初始资金比较大,往往选择租赁方案,这种方案在经济上一般都优于自购。大型机械设备的经济合理性与其利用率有着密切的关系。施工项目部应根据工程的特点,结合施工进度的要求,在认真调研的基础上进行使用大型机械成本分析,以从经济角度出发的原则来决策是选择自购大型设备还是承租设备的方案。
2、 工程机械租赁合同签订
租赁合同的内容应符合《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用词应该严谨,数字要准确,并充分考虑双方的实际情况,明确双方的责任、权利、义务,达到降低合同履行过程中的风险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