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7月1日起,北京新建或改建的办公楼、工业厂房、医院、学校等公共建筑以及居民住宅楼授权用热泵系统进行供暖制冷的,市政府有关部门将以固定资产投资支持和补助的方式予以鼓励,这是北京市发改委等9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发展热泵系统的指导意见》的主要内容。 据《意见》称,热泵系统是利用低温热源进行供热制冷的新型能源利用方式,与使用煤、气、油等常规能源供热制冷方式相比,具有清洁、高效、节能的特点。 鼓励发展的热泵系统包括:再生水源热泵(含污水、工业废水等)、地源(土壤源)热泵、地下(表)水源热泵(含地下水、河流、湖泊、地热等)。
据《意见》称,热泵系统是利用低温热源进行供热制冷的新型能源利用方式,与使用煤、气、油等常规能源供热制冷方式相比,具有清洁、高效、节能的特点。
鼓励发展的热泵系统包括:再生水源热泵(含污水、工业废水等)、地源(土壤源)热泵、地下(表)水源热泵(含地下水、河流、湖泊、地热等)。
供热制冷系统选用热泵系统的,根据市规划委核定的建筑面积从北京市固定资产投资中安排一次性补助,补助标准为:地下(表)水源热泵35元/平方米,地源热泵和再生水源热泵50元/平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