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实行分类管理(统称为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1. 环境影响报告书――可能造成重大环境影响的,对产生的环境影响进行全面评价。 2. 环境影响报告表――可能造成轻度环境影响的,对产生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或专项评价。 3. 环境影响登记表――对环境影响很小、不需要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 环评:环境影响评价。新建、改建、扩建、迁建项目不论投资主体、资金来源、项目性质和投资规模都必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报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出具审批文件。
1. 环境影响报告书――可能造成重大环境影响的,对产生的环境影响进行全面评价。
2. 环境影响报告表――可能造成轻度环境影响的,对产生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或专项评价。
3. 环境影响登记表――对环境影响很小、不需要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
环评:环境影响评价。新建、改建、扩建、迁建项目不论投资主体、资金来源、项目性质和投资规模都必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报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出具审批文件。
国家对不符合环保法律的建设项目设置了“防火墙”。“四个不批”,是指国家明令淘汰、禁止建设不符合产业政策的一律不批;环境污染重,产品质量低,能耗、物耗消耗高,特别是污染物排放不能达标的项目一律不批;环境质量不能满足环境功能要求的,尽管项目经济效益好,但是当地的环境质量已经不能满足环境功能要求的,已经没有总量指标的项目一律不批;建设项目如果位于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的项目一律不批。 “三个严格”,是指严格限制涉及到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以及重要生态功能区的项目;严格控制高耗能,就是产业开发中能耗、物耗、污染物排放量大的项目审批,并且要坚决杜绝已被淘汰的项目以所谓技术改造、拉动内需为名义上项目;严格按照总量控制的要求,把污染物排放总量作为区域、行业、企业发展的约束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