室外排水规范(2006版)第4.13.2规定:污水管道、合流管道与生活给水管道相交叉时,应敷设在生活给水管道的下面。且这一条为强规。 室外给水规范(2006版)第7.3.6条规定:给水管道与污水管道或输送有毒液体管道交叉时,给水管道应敷设在上面,且不应有接口重叠;当给水管道敷设在下面时,应采用钢管或钢套管,钢套管伸出交叉管的长度,每端不得小于3m,钢套管的两端应采用防水材料封堵闭。 上面两规范对给水管与污水管交叉规定有明显不同:
室外排水规范(2006版)第4.13.2规定:污水管道、合流管道与生活给水管道相交叉时,应敷设在生活给水管道的下面。且这一条为强规。
室外给水规范(2006版)第7.3.6条规定:给水管道与污水管道或输送有毒液体管道交叉时,给水管道应敷设在上面,且不应有接口重叠;当给水管道敷设在下面时,应采用钢管或钢套管,钢套管伸出交叉管的长度,每端不得小于3m,钢套管的两端应采用防水材料封堵闭。
上面两规范对给水管与污水管交叉规定有明显不同:
1、排水规范为强规且给水管应敷设在排水管上面,而给水规范允许采取一定的措施可以在排水管下面敷设,且不是强规。
2、新规范规定给水管与排水管最小净距为0.4m较以前规规范0.15m增加不少。
现在就出现一个新问题究竟按哪一个规范执行呢?有请各位大虾发表一下看法。
2楼
出现什么新问题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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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楼
如果按照排水规范执行排水管必须在给水管下面敷设,如果按照给水规范可以在排水管下面敷设吧。如果在住宅小区北方地区一般排水管出户比给水管高,如果执行排水规范为避免交叉时给水管在上面,排水管出户很低了,影响整个排水管网标高,是否现实?而按给水规范排水管标高可以提高不少,我们现在应该执行那个规范呢?排水规范可是个强规呀。两规范要求不一,设计尺度确定存在难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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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楼
既然给水第7.3.6条规定里有这条,那么就是说,遇到必须的情况这么做还是允许的了。没必要像第4.13.2那么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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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楼
我个人的看法是:
原则上还是要执行强规的,但在特别的情况下可以按照给水的相关规范进行处理,这也是不得已的办法,并不代表一定要按非强规来执行.我是做设计的,施工的具体影响因素很多,要都按强规来做设计,到实际施工时很难有可操作性.所以要求设计时一定要结合实际,灵活运用才行.以上只是我个人的看法,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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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楼
从严执行!毕竟第一责任人是设计的!要是审图的说你违反强条,你怎么办?最好的办法就是从严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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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楼
现在室外没纳入审图范围,室外给排水设计实际违规现象很多。目前真违规了也没人把关,甲方见没有审图关,往往把设计人逼的违规设计,拿规范与甲方论理就有可能失去饭碗,郁闷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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