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极限状态的解释:1、 承载能力极限状态(验算弯矩、轴力、剪力、倾覆、稳定性):这种极限状态对应于结构或构件达到最大承载力能力或不适于继续承载的变形。当结构或构件出现下列状态之一时,即认为超过了承载力极限状态:1) 结构或构件作为刚体失云平衡(倾覆)2) 结构或构件连接因超过材料强度而破坏(包括疲劳破坏),或因过度的塑性变形而不适于继续承载。3) 结构转变为机动体系。4) 结构或构件丧稳定(如压屈等)
1、 承载能力极限状态(验算弯矩、轴力、剪力、倾覆、稳定性):
这种极限状态对应于结构或构件达到最大承载力能力或不适于继续承载的变形。当结构或构件出现下列状态之一时,即认为超过了承载力极限状态:
1) 结构或构件作为刚体失云平衡(倾覆)
2) 结构或构件连接因超过材料强度而破坏(包括疲劳破坏),或因过度的塑性变形而不适于继续承载。
3) 结构转变为机动体系。
4) 结构或构件丧稳定(如压屈等)
2、 正常使用极限状态(验算变形、裂缝、耐久性):
对应于结构或构件达到正常使用或耐久性能的某项规定限值,出现下列状态之一时,认为超过了正常使用极限状态:
1) 影响正常使用或外观的变形
2) 影响正常使用或耐久性的局部损坏(包括裂缝)
3) 影响正常使用的振动
4) 影响正常使用的其它特定状态(例如未失去平衡的过大位移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