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楼
民规7.7.10条有强条规范,别的规范也有相应条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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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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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楼
不带漏电保护,伤到人怎么办,规范上有要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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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楼
插插座的电气设备都是些家用的小电器,随时会有接地现象发生。所以我认为为了安全起见不管规定里有没有,都必须有漏电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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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楼
防止触电,保护人身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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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楼
规范是死的 人是活的, 你做设计时 第一靠规范 第二 要考虑安全 毕竟规范也不是万能的 十全十美
况且这个漏保规范是有要求的 民用建筑电气
14.3.10 下列设备的配电线路宜设置漏电电流动作保护:
(1)手握式及移动式用电设备。
(2)建筑施工工地的用电设备。
(3)环境特别恶劣或潮湿场所(如锅炉房、食堂、地下室及浴室)的电气设备。
(4)住宅建筑每户的进线开关或插座专用回路。
(5)由TT系统供电的用电设备。
(6)与人体直接接触的医疗电气设备(但急救和手术用电设备等除外)。
14.3.11 漏电电流保护装置的动作电流宜按下列数值选择:
(1)手握式用电设备为15mA。
(2)环境恶劣或潮湿场所的用电设备(如高空作业、水下作业等处)为6~10mA。
(3)医疗电气设备为6mA。
(4)建筑施工工地的用电设备为15~30mA。
(5)家用电器回路为30mA。
(6)成套开关柜、分配电盘等为100mA以上。
(7)防止电气火灾为300mA。
14.3.12 为确保消防电源的连续供电,消防电气设备的漏电电流动作保护装置,只发漏电信号而不自动切断电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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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楼
这个在国标中虽然不是强条,只用了个宜自
但是在下面执行时(当地标准)住宅这一块基本上都是必须加一个漏保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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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楼
学习了!也有依据了!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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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楼
一切为了安全,具体看8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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