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审批表应增设“审查栏”
yca8330717
yca8330717 Lv.12
2011年05月21日 16:18:05
来自于工程监理
只看楼主

根据施工组织设计规范,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的审批职责应属于承包单位,监理机构则应根据监理规范审定承包单位报审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其实,用“审定”不如用“审查”较妥)。但江苏省《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审批表》上,未设置“审查”栏,承包单位一般只签署核意见,而在“审批”栏中签署监理审批意见,这是不符合规范基本原则的。因此,建议《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审批表》的最下边应增设“审查”栏,有的人认为报审表上已有监理审查意见,就不需要再在审批表上签字了,这也是不当的,因为,报审报反映的只是过程,而审批表则是作为技术文件存档的。

根据施工组织设计规范,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的审批职责应属于承包单位,监理机构则应根据监理规范审定承包单位报审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其实,用“审定”不如用“审查”较妥)。但江苏省《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审批表》上,未设置“审查”栏,承包单位一般只签署核意见,而在“审批”栏中签署监理审批意见,这是不符合规范基本原则的。因此,建议《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审批表》的最下边应增设“审查”栏,有的人认为报审表上已有监理审查意见,就不需要再在审批表上签字了,这也是不当的,因为,报审报反映的只是过程,而审批表则是作为技术文件存档的。
另外,根据危险性较大分部项工程管理办法,需要专家认证的方案还要求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签字,因此,有必要增加建设单位“签字栏”。
苏州派大星
2011年05月22日 11:25:21
2楼
可见楼主很会思考啊,我觉得这个提议很好,可以给相关部门提提意见,社会需要这样的人来创新,而非教条式的按部就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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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jhe1026
2011年05月29日 10:23:26
3楼
对施组的“审查”,是由施工单位所在单位的技术负责人来完成。因此,监理部只能“审定”了。一般对施组,监理部只做程序性审核,不进行实质性审核。毕竟施组只是一个纲领性文件,对施工活动起指导作用。真正有作用的是各专项施工方案。对施工方案,监理部要进行实质性审核或者审批。
另外,做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施组已经被招标人认可,监理部无权进行实质性更改,因此不能提“审查”,用“审定”较为合适、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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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lzh
2011年09月07日 10:16:53
4楼
版主说得对,支持版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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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in.jq
2011年09月08日 13:28:17
5楼
江苏的确规定有问题。
施工方案不用企业技术负责人签字,我也是第一次在江苏碰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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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eungfogwan
2015年06月16日 16:56:46
6楼
既然施工组织设计需要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批,个人认为应该增加审批意见栏,现在工程建设中程序很混乱的,很多单位施工组织设计要在监理的要求下修来改去才符合施工组织设计规范要求,真心不知道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怎样审批的,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应该真正的认真“审批”,而不是走过场签个名字了事,毕竟施工组织设计是拿来作为今后施工的指导性文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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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keyu520
2015年06月30日 20:03:08
7楼
很多就没有企业技术负责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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