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悬挑架工字钢既有楼板上锚固钢筋进行锚固,也有钢丝绳进行拉结。锚固钢筋应该是主要受力构件,钢丝绳其保险作用,所以在进行受力计算时应该是锚固钢筋先受力,锚固钢筋承受不了的力再让钢丝绳承担。但是在品茗等安全计算软件中,都是先让钢丝绳受力,然后锚固钢筋再承受钢丝绳承受不了的力,导致计算结果钢丝绳和钢筋拉环很粗,锚固钢筋很细。有没有哪位前辈、高手提供下解决办法?或者给推荐个先让锚固钢筋受力,再计算钢丝绳的计算软件?小弟在此感激不尽
外悬挑架工字钢既有楼板上锚固钢筋进行锚固,也有钢丝绳进行拉结。锚固钢筋应该是主要受力构件,钢丝绳其保险作用,所以在进行受力计算时应该是锚固钢筋先受力,锚固钢筋承受不了的力再让钢丝绳承担。但是在品茗等安全计算软件中,都是先让钢丝绳受力,然后锚固钢筋再承受钢丝绳承受不了的力,导致计算结果钢丝绳和钢筋拉环很粗,锚固钢筋很细。
有没有哪位前辈、高手提供下解决办法?或者给推荐个先让锚固钢筋受力,再计算钢丝绳的计算软件?小弟在此感激不尽
2楼
钢丝绳不应作为受力杆件,只起保险作用,所以在进行计算时,钢梁应按悬挑梁计算 ,并不是“锚固钢筋承受不了的力再让钢丝绳承担”。更不是“先让钢丝绳受力,然后锚固钢筋再承受钢丝绳承受不了的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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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楼
沙发的观点,我是赞同的,在上海也是地方规定必须的。
但是也要补充一下,在其他地方或者说在品茗软件计算中不是这样的,计算模型考虑是型钢锚固点和钢丝绳共同受力,也不能片面认为是错误的。按品茗计算软件设计,也是专家论证通过,且在实践中也证明是安全可靠的。这只能说不同的学术争议还是存在的。
我个人还是赞同先按沙发的观点,选择设计钢梁,再按钢丝绳共同受力计算模型选择钢丝绳规格。因为钢丝绳的松紧度不太可能全部与钢梁变形协调一致,保证全部共同受力。这样设计选型安全可靠,既满足了钢丝绳不共同受力的状况,也满足了钢丝绳共同受力的状况,且提供了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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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楼
《建筑施工门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28-2010)
6.9.11条规定:钢丝绳、钢拉杆不得作为悬挑支撑结构的受力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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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楼
JGJ130-2011规范规定,型钢悬挑脚手架的吊拉卸荷构件做为保险构件,不参与计算。实际上指钢丝绳、拉杆不参与型钢选择时计算,不是钢丝绳、拉杆不需要计算。不需要计算,选择了吊拉卸荷构件,当吊拉卸荷构件截面选择小于共同作用计算的截面,保险构件也就成为空话。
故仍然我上面的发言是正确的,我在单位宣贯也是这样要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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