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场签证的控制
ni197829
ni197829 Lv.8
2006年04月26日 12:4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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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签证的控制1 引言现场签证是对施工过程中遇到的某些特殊情况实施的书面依据,由此发生的价款也成为工程造价的组成部分。由于现代工程规模和投资都较大,技术含量高,建设周期长,设备材料价格变化快,工程合同不可能对未来整个施工期可能出现的情况都作出预见和约定,工程预算也不可能对整个施工期发生的费用作详尽的预测,而且在实际施工中,主客观条件的变化又会给整个施工过程带来许多不确定的因素。因此,在项目实施整个施工过程中,都会发生现场签证而最终以价款的形式体现在工程结算中。笔者多年来审核了许多类型工程的结算,从中发现现场签证错综复杂,花样百出,存在着许多问题,致使现场签证价款在工程造价中所占比例不断增加,成为工程结算超预算的原因之一,对合理确定工程造价影响很大,因此很有必要加强对现场签证价款的控制。

现场签证的控制

1 引言
现场签证是对施工过程中遇到的某些特殊情况实施的书面依据,由此发生的价款也成为工程造价的组成部分。由于现代工程规模和投资都较大,技术含量高,建设周期长,设备材料价格变化快,工程合同不可能对未来整个施工期可能出现的情况都作出预见和约定,工程预算也不可能对整个施工期发生的费用作详尽的预测,而且在实际施工中,主客观条件的变化又会给整个施工过程带来许多不确定的因素。因此,在项目实施整个施工过程中,都会发生现场签证而最终以价款的形式体现在工程结算中。笔者多年来审核了许多类型工程的结算,从中发现现场签证错综复杂,花样百出,存在着许多问题,致使现场签证价款在工程造价中所占比例不断增加,成为工程结算超预算的原因之一,对合理确定工程造价影响很大,因此很有必要加强对现场签证价款的控制。
2 现场签证存在的主要问题
2.1业主驻工地代表不重视现场签证,缺乏现场签证价款控制的意识,对签证工作既不负责任也不认真,未经核实就随意签证,往往因签证内容与实际不符而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如某工程,笔者到现场查看混凝土路面开挖厚度是80mm,但签证却是250mm,很显然是签证人员并未到过现场核实。
2.2有些现场签证人员业务素质差,不了解定额费用的组成,一些不应办的签证却盲目地给办了。如基础填砂的人工费其实已包含在定额中,又如综合费已包含临时设施费,但现场人员又另签证此费
2.3 不应列入直接费而签证列入。直接费是指施工过程中耗费的构成工程实体和有助于工程形成的各项费用,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使用费等。目前它是建筑工程中收取其他费用的基数,如综合费、劳保基金、利润等,而这些费用系数的取定是根据编制定额时的材料、人工、机械单价综合测定的。既然同类工程的其他费用比例已相对固定,工程直接费就不应该因材料、人工、机械单价变动而发生升降,同样也应相对固定。有些签证把建筑工程的材料按市场价签证列入直接费,这是不允许的。如某业务大楼玻璃幕墙的玻璃胶费用,以具体金额签证列入直接费,属错误做法。
2.4未经设计人员同意而签证提高用料要求,造成不必要的浪费。如某业务大楼施工图只是要求基坑用素土回填,但现场签证却要求回填3:7砂石。按送审结算计算,仅此项签证就比用外购土回填增加签证价款约80万元。出现类似签证的情况不少,值得分析。在满足设计要求的前提下,工程用料并非越贵越好,还应考虑成本。
2.5 同一工程内容签证重复。此类签证尤其在修改或挖运土方的工程中较为多见。
2.6现场签证日期与实际不符。当遇到问题时,双方只是口头商定而不及时签证,事后才突击补办签证,这就忽视了一点,即任何预算定额、材料指导价、人工费调整、机械费调整等都是有时间限制的。有些承包商任意把完成工程量的时间往后推,在签证日期上做文章,尽可能争取得到更多的不合理利润。
2.7在现场签证工作中仍存在不正之风,如施予恩惠,有好处就办事,且有些以少签多高估冒算,巧立名目,弄虚作假,没好处就放着不办,或故意刁难,以致出现行贿受贿现象。•
3 怎样控制好现场签证综上所述,现场签证受各种人为因素和可变因素的影响而出现不少漏洞,使得其价款难以控制。笔者长期从事工程预结算工作,从中体会到要把现场签证价款合理地控制好,应采取如下措施:
3.1增强控制现场签证价款的意识。现场签证、是一项政策性、技术性、经济性很强的工作,各方应委派具有相应专业知识的人员进行管理和办理,最好委托业务熟练和高素质的监理单位参与管理。
3.2提高现场签证人员的素质。加强职业道德教育,遵纪守法,严格遵守国家的有关规定,坚持原则实事求是,清正廉洁,反对采取不正当的手段牟取私利。
业务素质提高方面,应加强现场签证人员的业务培训,使他们掌握一些基本的预算定额、间接费定额知识,做到既熟悉现场实际情况,又熟悉有关规定,严格控制现场签证范围,把握好签证内容。对于较重要的建设项目,应由造价工程师从立项、签订合同、现场管理、工程款支付、工程预结算、财务决算等全过程参与,而不只局限于预、结算编制审核,应使工程造价控制在整个项目建设中步步得到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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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zh998
2006年04月28日 23:07:31
12楼
楼主的观点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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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row-sun
2006年04月29日 02:09:36
13楼
我们是这样做的:甲方提出现场更改要求----施工代表填写签证单签字上报-------甲方管理总工审核签字-------监理方和造价部审核签字。
这样拿到结算上去才是有效的签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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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ngoal
2006年04月29日 10:15:48
14楼
“以前很多投标方都是抓住这方面的漏洞,但现在像政府招投标都逐步对这方面开始规范化。”
谢谢斑竹的回答,希望政府早日将上述的问题规范化。不过我想这是个很长的过程,执行起来会有相当的阻力,因为会对某些人的利益构成损害。真是希望早日会实现行业的规范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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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tao75122
2006年04月29日 13:38:15
15楼
学习了,好东西大家一起来交流.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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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hujunhua
2006年04月29日 20:46:09
16楼
shihuashishu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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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ingying_2005
2006年04月30日 07:30:37
17楼
正常的现场签证就是实测实量,按施工工程量给予必要地补充,其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三方有责任,也有义务把工作落实到实处。没有要说的,有形体的量可以直接测量,没有形体仅为中间消耗量是经监理单位、建设单位认证就可以了,你说你的量不准,这个尺度没有太多的界限。
现场施工中发生的签证就是经建设单位认可就行,另外为防止不必要的签证,可在相关的书面文件中给予写入。但施工中所发生的签证是工人的血汗,是应当给予经济补偿的。
在上面的阐述中我很欣赏笔者细心的收集,非常感谢!我支持你,希望能在网易中再次看到你的精彩文章。
谢谢网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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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uckymh518
2006年06月07日 15:59:14
18楼
很经典的文章,谢谢楼主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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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ogena
2006年06月13日 17:01:46
19楼
不要总限制乙方了,变更和签证在是施工企业获取利润的一种主要途径,,现在建筑市场狼多肉少利润极低 不时还有婆婆伸手难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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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hijijia
2006年06月17日 13:04:49
20楼
现场签证的控制
说的是监理的工做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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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eng737
2006年06月26日 08:34:26
21楼
对于现场签证的的程序控制要有,有了个合理的程序,漏洞就少。我在5楼讲的就是这些程序。另外现场签证是否该签?在定额工作和合同工作量内的是不能签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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