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依兰鸡冠山风电场二期(49.5MW)工程场区道路施工招标公告受哈尔滨依兰华富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委托,作为其招标代理机构,对黑龙江依兰鸡冠山风电场二期(49.5MW)工程场区道路施工工作及相关服务进行国内竞争性招标采购信息公开发布。一、招标单位:哈尔滨依兰华富风力发电有限公司二、招标代理单位:三、招标内容及标段划分:黑龙江依兰鸡冠山风电场二期(49.5MW)工程场区道路施工(详见招标文件)。
受哈尔滨依兰华富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委托,作为其招标代理机构,对黑龙江依兰鸡冠山风电场二期(49.5MW)工程场区道路施工工作及相关服务进行国内竞争性招标采购信息公开发布。
一、招标单位:哈尔滨依兰华富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二、招标代理单位:
三、招标内容及标段划分:
黑龙江依兰鸡冠山风电场二期(49.5MW)工程场区道路施工(详见招标文件)。
道路施工A标段:A标段全长约为7.91KM
道路施工B标段:B标段全长约为7.04KM
路施工C标段:C标段全长约为7.71KM
四、资金来源:由项目公司自筹。
五、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黑龙江依兰鸡冠山风电场二期(49.5MW)工程。
2 本期规模:风电场最终装机容量299MW,本期容量49.5MW。
3 建设地点:黑龙江省依兰县团山子乡远大村东。
4 前期工作准备情况:已取得黑龙江省发改委的核准。
六、合格投标人应具备的资质条件:
场区道路施工A标段、B标段、C标段投标人合格条件与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有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必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资质(含以上资质)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并通过ISO9001:2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3)、拟派本工程项目经理具有国家注册贰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证书。
4)、具有独立完成与本次招标类似工程的成功经验,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等方面满足施工要求。具有工程质量控制、质量保证、技术培训、技术服务的相应资格、能力、业绩和经验。
5)、投标单位必须从事过丘陵或山区砂石公路建筑施工工作。要求提供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复印件)。
6)、银行资信: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7)、财务状况:财务状况良好,审计报告结论良好(应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近三年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
七、提交的资格预审文件中必须包括但不仅限于下列资料(请尽量使用PDF格式):
1、附表1投标申请书(此表除提供PDF格式,另外提供一份可编辑格式文档);
2、投标人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设立,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企业(公司),提供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必须经过年检)、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
3、提供本公告第六条合格投标人应具备的(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等资质文件)
4、提供相应的业绩及证明材料【须提供合格的业绩的合同复印件、投运的投运证明文件】;特别提示:不符合本公告要求的其他业绩无须在本次资格预审资料中提供,优先提供华电系统同类规模的改造业绩。
5、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三年必须连续盈利且没有被处于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资产未被接管和冻结【须提供经合法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
6、在最近三年内,有无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所供货设备有无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有无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案件。有无发生借取他人或向他人出借资质或业绩的情况。如无,请提供相关声明(加盖公章);如有,请列出(加盖公章)。如有第三方证明请提供;;
7、银行资信等级证书或第三方开具的银行资信情况证明
8、其他证明申请人符合合格投标人应具备的资质条件的相关资料
八、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11年04月25日至04月29日
九、资格文件的提交截止时间:2011年04月29日17:00
报名方式:报名前请电话咨询,获取报名表格;
企业投标前请来电索要登记表后传真到010-58684307
联系人: 宋奇 王伟
联系电话(Tel.):+86 010-88129499
传 真(Fax):+86 010-58684307
移动手机(Tele.):13661387406
电子邮箱(E-mail): songqi662@163.com (资格预审材料发送到此邮箱)
邮编:1000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