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几天反复学习关于消防反面的相关规范,越学越迷糊了!!!按规范要求,感觉所有一、二类高层住宅的公共场所均应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一.《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 JGJ 16-200813.1.3 下列民用建筑应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1 高层建筑:1)有消防联动控制要求的一、二类高层住宅的公共场所;二.《高规》9.2.1 高层建筑的下列部位应设置应急照明: 9.2.1.1 楼梯间……因为火灾时,要求应急照明强制点亮,属于消防联动控制要求范畴内。所以,所有一、二类高层住宅的公共场所均应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一.《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 JGJ 16-2008
13.1.3 下列民用建筑应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1 高层建筑:
1)有消防联动控制要求的一、二类高层住宅的公共场所;
二.《高规》9.2.1 高层建筑的下列部位应设置应急照明:
9.2.1.1 楼梯间……
因为火灾时,要求应急照明强制点亮,属于消防联动控制要求范畴内。所以,所有一、二类高层住宅的公共场所均应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