汾河是山西的母亲河,孕育了山西的古老文明,承载着三晋的悠久历史。实施汾河流域生态治理修复与保护工程,是省委、省政府在科学发展观指导下,从煤炭资源大省、文化旅游强省、绿色转型重省的阶段性特征出发,推进生态文明、加快建设新山西的重大战略决策,是惠及三晋人民、荫被子孙后代的惠民工程,是全省人民的夙愿。 忻州是汾河的发源地,处于汾河治理保护的首要环节,肩负着汾河治理保护的第一责任。实施好汾河流域生态治理修复与保护工程,事关忻州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事关省城人民饮水安全,事关全省生态文明建设。为此,根据省委、省政府安排,按照党的十七大提出的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生态文明、实现经济社会与自然和谐发展的要求,紧紧抓住国家煤炭工业可持续发展政策试点机遇,我们将重点推进和实施汾河流域(忻州段)生态环境治理修复与保护工程,确保三晋母亲河清水长流。
忻州是汾河的发源地,处于汾河治理保护的首要环节,肩负着汾河治理保护的第一责任。实施好汾河流域生态治理修复与保护工程,事关忻州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事关省城人民饮水安全,事关全省生态文明建设。为此,根据省委、省政府安排,按照党的十七大提出的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生态文明、实现经济社会与自然和谐发展的要求,紧紧抓住国家煤炭工业可持续发展政策试点机遇,我们将重点推进和实施汾河流域(忻州段)生态环境治理修复与保护工程,确保三晋母亲河清水长流。
汾河流域(忻州段)生态环境治理修复与保护工程涉及水利、环保、林业、农业、畜牧、煤炭、工业、旅游、建设、国土等十多个行业和宁武、静乐两县18个乡镇,将是我市生态环境治理和保护的一项重大综合性工程,是实现忻州经济社会与自然和谐发展,实施蓝天碧水战略的一项重点示范性工程,是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德政工程和惠民工程,也是国家煤炭工业可持续发展政策试点在忻州境内的重要标志性工程。工程的实施,不仅对忻州特别是相关县经济社会发展、人居环境改善和人民生活质量提高具有深远的历史意义和战略意义,而且对全国资源型地区实现可持续发展和黄土高原生态综合治理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和示范作用。为实施好这一工程,以全省汾河流域生态治理修复与保护工程方案为蓝本,以部门和宁静两县汾河流域生态治理修复与保护工程方案为基础,统筹规划,特制定了本方案。
一、汾河流域(忻州段)生态环境现状和问题
忻州市地处山西省北中部,北起偏关沿古长城、恒山与内蒙古、朔州、大同分界,南至石岭关由西向东与吕梁、太原、阳泉毗邻,西隔黄河与内蒙、陕西相望,东以太行山与河北省接壤,总面积25472平方公里。
汾河发源于忻州市宁武管涔山雷鸣寺(地理位置在东经112°0′30″,北纬38°15′16″),流域面积(宁武、静乐两县)3441平方公里,占全市总面积的13%。水资源总量27025万m3/a,地表水可利用量9622万m3/a,地下水可开采量1944万m3/a,重复利用量1570m3/a。水资源可利用量9996万m3/a,可利用率37%。
汾河流域在我市境内全长94.1公里(其中干流长83公里),北与桑干河、东与滹沱河为邻,以云中山为分水岭;西与岚漪河为邻、以管涔山为分水岭;南接太原市娄烦县与静乐县丰涧镇汾河接壤处。其中,汾河干流由北向南在宁武县境内流经涔山、东寨、化北屯、石家庄四个乡镇,在静乐县境内流经段家寨、鹅城、神峪沟、丰润四个乡镇,后经太原市娄烦县进入汾河水库。整个汾河流域目前涉及宁武、静乐两县18个乡镇、515个村庄、22.2万人,占两县总人口的68.9%,占全市总人口的7.3%。
对于汾河流域的治理,历届省委、省政府都非常重视,特别是1988年开始的汾河上游治理工程历时20年,每年都安排专项治理资金进行治理,取得了显著成效,截至目前,两县共完成初治面积1900平方公里,建成基本农田60余万亩,建淤地坝123座,控制流域面积825平方公里,可拦蓄泥沙6200万立方米;完成植被建设220余万亩,汾河水库上游水土流失治理度增加了35%,累计达到43%,其中汾河水库上游水土流失治理度增加了53%,累计达到60%。同时,为治理汾河污染,提升汾河水质,宁武、静乐两级政府和环保部门加大环境监管和污染治理力度,有效地保证了汾河源头水质。两县先后取缔关停土小企业298家,铲除土焦26户,关闭改良焦炉14座,取缔了汾河干流3公里范围内的排污口,关闭了汾河源头的鑫隆煤矿和汾河流域的8座煤矿。此外,为保护森林、涵养水源,还对东寨镇、涔山乡散居在管涔山腹地深山老林的57个自然村1605户6400人逐步实行了移民搬迁。
尽管如此,汾河流域忻州段作为全省汾河流域的发源和上游核心区域,由于长时间的过度开发,生态环境破坏十分严重,保护和治理任务十分艰巨。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水土流失严重
汾河流域忻州段位于宁武、静乐两县,流域面积3441平方公里。境内山多川少,沟壑万千,土地贫瘠,植被覆盖度小,水土流失面积2692.19平方公里,占汾河流域总面积的78.2%。按地形地貌划分为三大类型区,即黄土丘陵沟壑区、土石山区和黄土丘陵阶地区。黄土丘陵沟壑区,整个地形支离破碎、起伏不平。沟壑密度大,地表植被差,地表为黄土覆盖,质地疏松,水土流失严重。该区总面积846.88平方公里(主要分布在静乐县),占流域总面积的26.9%。流失面积840.95平方公里,占本区域内总面积的99.3%。该区多年平均侵蚀模数为67101吨/平方公里;在本区域内沟缘陡坡地侵蚀模数为7000-10000吨/平方公里;占本区域内44%以上的沟谷地,地形复杂,多为35°以上的坡沟、悬崖,常出现崩塌、溜泻等重力侵蚀现象,本区域侵蚀模数多在10000吨/平方公里以上。土石山区,山坡陡峭,石厚土薄,岩石裸露。该区总面积1914.42平方公里,占流域总面积的60.82%。水土流失面积1698平方公里,占区域总面积的77.3%。该区多年平均侵蚀模数为3500吨/平方公里,侵蚀总量为457.4万吨。黄土丘陵阶地区,主要分布在河川及盆地区域,地面起伏不大,但有些地方冲沟正处于发育期。另外,该区阶地区是河两岸延伸沟壑区,它具有其本身特点,又有与黄土丘陵沟壑区的共性。该区为流域内主要产粮区,生产条件较好,其水土流失方式主要以洪水冲刷蚕食,使之产生坍塌为主;该区总面积387.4平方公里,占流域总面积的12.3%。其流失面积363.7平方公里,占该区面积的93.88%。该区多年平均侵蚀模数为4700吨/平方公里。严重的水土流失不仅冲毁农田,剥蚀土壤、减低肥力,而且容易造成水库泥沙淤积、自然河道堵塞,导致生态失衡。
(二)植被覆盖率低
汾河流域忻州段地处中纬度大陆性季风气候区,常年干旱少雨,流域内植被稀少。根据全省卫星影像数据和二类调查成果,目前流域内有林地面积615万公顷,疏林地120公顷,灌木林地2478.2公顷,未成林造林地3238.3公顷,苗圃地18.2公顷,宜林地3964.5公顷,非林业用地18215.2公顷,森林覆盖率2.15%。其中:宁武县有林地面积227.3公顷,疏林地44.6公顷,灌木林地2228.3公顷,未成林造林地1060公顷,苗圃地18.2公顷,宜林地1909.6公顷,非林业用地8082.3公顷,森林覆盖率1.68%。静乐县有林地面积387.7公顷,疏林地75.4公顷,灌木林地249.9公顷,未成林造林地2178.3公顷,宜林地2054.9公顷,非林业用地10132.9公顷,森林覆盖率2.57%。由于流域内植被稀少,森林覆盖率低,特别是管涔山93万亩原始次森林,胸径在26厘米以上的树木株数仅占总株数的12.58%,其涵养水源能力明显下降,导致生态失衡,旱涝灾害频繁,造成水土流失进一步加剧。
(三)降雨量减少
汾河流域忻州段属北温带半干旱季风气候区,其特点为:春季干旱缺雨,夏季短暂热量不足,秋季低温霜冻早,冬季漫长严寒雪少。年平均气温6℃左右,极端最高气温36.7℃,最低-30.5℃,无霜期在95-147天之间,≥10℃的积温在2208℃-3016℃,年平均日照2808小时。年平均降水量490mm左右,但分布极不平衡,各季降水量极不均匀,多集中在七、八、九三月,降水量占全年的一半。年降水量最多为750.6mm,最少的是226.1 mm.年平均蒸发量1916 mm。区内季风作用十分明显,风大风多是本区域气候特点之一,主要风向是西北风,东南季风作用很弱,因而造成区域内干旱少雨。如,宁武县正常年平均降水量452.3毫米左右,而近五年平均降水量下降为438.2毫米,特别是管涔山腹地正常年降水量在700毫米左右,而近年下降到600毫米左右,必然造成地下水位的下降。
(四)水源水量下降
由于全球气温变暖,蒸发量增大,降水减少,水土流失等多重因素影响,汾源——雷鸣寺泉出水量已由有记载的最大为1立方米/秒,下降到上世纪50年代的0.6立方米/秒,再下降到上世纪末的0.4立方米/秒,现在已下降到0.2立方米/秒左右。相应的汾河年径流量也由解放前的1.89亿立方米下降到上世纪60-80年代的1.46亿立方米,进而下降到目前的不足0.6亿立方米。
(五)污水垃圾处理水平低
影响汾河上游的主要污染为工业、生活废水,目前纳入汾河流域忻州段的废、污水为每年420.3万吨,占全市废、污水排放量的8.2%,而目前我市汾河流域仅建成宁武东寨、静乐县城2座生活污水处理厂,且污水处理水平低,仅能达到国家污水处理排放一级Ⅱ标准。同时,宁武东寨污水处理厂日处理能力仅为1250吨,静乐污水处理厂日处理能力仅为4000吨,且由于管网不配套,污水收集率低,实际处理量达不到设计能力和标准要求,因而已不能满足污水排放量日益增长的需要。流域内两处100吨/日垃圾处理厂虽已立项,但均未建成,垃圾处理能力目前为零。
(六)煤炭开采对水资源的破坏影响较大
宁武、静乐两县境内汾河干流3公里范围内共有煤矿45家, 煤炭资源的过度开采对汾河流域自然生态环境破坏主要表现:由于采空塌陷对含水层的破坏及矿井排(突)水引发的矿山地下水的破坏,直接影响了汾河及其支流的补给水源和水量;煤矿开采引发的地面塌陷、地裂缝、滑坡、崩塌、泥石流及地形地貌景观破坏等地质灾害,破坏了汾河支流和干流河床,从而导致地表水漏失,减少了汾河的来水量;煤炭的开采造成水土流失和土地资源、植被资源的严重破坏,影响了流域水资源的涵养;煤矿矿山废水、废渣的排放对汾河造成了严重污染。
严重的水土流失不仅冲毁农田,剥蚀土壤,减低肥力,而且容易造成水库泥沙淤积,自然河道堵塞,导致生态失衡。同时由于植被稀少,地表水源涵养能力下降,加剧了水土流失的恶化,形成恶性循环。加之煤矿开采、煤炭洗选等对水资源的破坏,以及污水处理、垃圾处理水平较低,对汾河流域忻州段的生态环境造成了严重破坏,极大地制约了流域各县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人民生活质量的提高。
二、指导思想、总体目标与实施重点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统领汾河流域生态环境治理修复与保护工作,紧紧围绕全面建设和再现汾河流域自然生态和秀丽景色、构建和谐文明、改善人居环境、提高人民生活质量的总体目标,按照“能宽则宽,能弯则弯,人水相亲,和谐自然”和以人为本、因地制宜的理念,紧紧抓住汾河源头和干流沿线两个重点,坚持生态修复与治污保水同步、结构调整与生态建设并重,做到生物措施与工程措施相结合、依法关闭治理与发展接替产业相结合、生态移民与新农村建设相结合、汾河流域生态环境治理保护工程与“蓝天碧水”、“兴水战略”、造林绿化等重要工程相结合,统一规划,整体推进,强化领导,明确责任,依法治理,举全市之力,有效遏制流域内生态环境破坏和恶化趋势,使汾河水源地和沿途流域逐步得到修复与有效保护,实现经济社会与自然生态环境的协调发展。
(二)总体目标
通过对流域生态环境的治理修复与保护,确保汾河水源地水量止降复升;通过河道疏浚和整治,修复河道自然形态,提高河道行洪能力,改善沿河生态环境;通过建设一批污水处理设施,使生活和工业污废水达标排放和零排放,通过对煤矿等严重污染企业的关停和搬迁,使水资源和水生态得到有效保护;通过种树、种草和有效管护,大幅提高流域内植被绿化和水土保持水平,涵养水源,形成自然生态的良性循环;通过对流域内各种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和有效保护,以及对传统产业的提升改造,实现绿色转型,壮大经济实力,增加农民收入,进一步提高人民生活水平;通过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和生态环境执法体系,推动优化调整产业结构,维护汾河流域生产和经济发展秩序,确保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总之,通过全市上下十年的共同努力,使汾河流域忻州段成为全市重要的水源涵养带、生态效益带、休闲景观带和富民工程带,成为带动忻州经济、社会发展及生态建设的核心区域和全国资源型地区实行可持续发展及黄土高原生态综合治理的示范区域。
(三)分期实施目标及实施重点
按照省《汾河流域生态环境治理修复与保护工程方案》要求,全省汾河流域生态环境治理修复与保护工程应注重流域生态功能与水功能区划,我市处于汾河上游,侧重水源涵养及保护、水土保持和水资源合理利用,以此进行整体规划,突出重点,逐级推进,分期实施。工程分为近期(2年)、中期(5年)和远期(10年)3个阶段。
1、近期目标和实施重点
通过移民复垦和土地修复、建设水利水保工程,减少汾河源头和上游水土流失;加强林业和植被建设,提高森林和植被覆盖率,增强水源涵养能力,实现汾河水源水量止降回升;对汾河干流河道综合整治,强化对流域内雨洪水、中水、矿坑水的统一调度应用;实行全面的、严格的节水政策和节水措施,充分利用好现有的各类水工程,提高全社会用水效率;通过严格监管,对干流沿线工业和生活污废水无条件达标排放;扩大现有污水处理厂处理能力,通过制定合理的中水水价,扩大中水利用市场,实现污水处理厂的良性运行;配合对污染源头煤矿关闭和污染企业的关停搬迁,积极筹划发展接续产业,促进区域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重点实施九大治理工程,强化四大整治重点。九大治理工程分别是:汾源移民复垦和土地修复工程、汾河忻州段河道生态修复工程、汾河忻州段流域生态综合治理工程、流域地表水调蓄利用工程、城镇生活污水、垃圾处理工程、工业废水达标治理及深度处理回用工程、煤矿地质环境修复治理工程、矿坑水处理及回用工程、河流水质监测能力建设工程。四大整治重点分别是:汾河源头煤矿关闭、污染企业关停搬迁、地下水超采区关井限采、汾河干流植被建设。九大治理工程和四大整治重点今年全面启动,明年全力攻坚,2010年完成扫尾工程。
2、中期目标和实施重点
在汾河干流河道水生态环境初步改观的情况下,按照生态文明和以人为本的要求,结合富民工程和传统产业提升改造,进一步扩大汾河干流沿岸植被绿化范围,在主要支流源头及两侧营造水源涵养林和水土保持林以及经济林;通过湿地建设、草地治理与退牧工程,使流域生态环境治理取得初步效果;在干流和重要支流实施汾河河道整治工程,在重点流域建设水土保持调蓄淤地坝工程,增加干流水量,减缓河道淤积,提高干流水质;建设小型节水、引水、提水工程,改善局部农业生产条件;进一步完善污水管网收集系统,并达标稳定运行,生活污水全部得到处理,并补充汾河生态水量;提高污水处理和再生利用的工艺技术水平,力争实现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和回收利用;对已达标排放的32家重点企业,力争其中10家进行污、废水深度处理,22家治理达标后直接回用,实现零排放;对汾河流域限采区矿山进行恢复治理,对汾河水源地核心区和芦芽山保护区80个村庄2万多人分期进行整体生态扶贫移民。立足旅游集镇建设,高起点,高标准对汾河源头集镇东寨进行总体规划和建设。重点实施十二大治理工程,即:汾河河道整治工程、水土保持调蓄淤地坝工程、水土保持小型水利工程、汾河支流生态植被与经济林建设工程、汾河流域湿地保护工程、汾河流域草地治理与退牧工程、城镇生活污水深度处理及再生利用工程、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工程及农村四化四改工程、工业企业深度处理及回用工程、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程、生态移民工程、旅游产业开发工程。这十二项工程,2010年开始启动实施,2014年基本建成。
3、远期目标和实施重点
远期着眼于重塑汾河流域的自然生态,进一步巩固前期水土保持成果,通过建设水利水保工程、封禁治理等工程措施,使汾河流域水土保持基本完善;巩固植被修复成果,建设湿地保护区、湿地公园、生物多样性保护小区等工程,使汾河流域林地植被环境全面恢复;全面完成退化草地治理、基本草场建设、草地保护等草地生态治理目标,使汾河流域草地生态经济功能充分发挥;进一步完善相关政策法规,做到污水、垃圾处理及再生利用有法可依;加强水质监测和环保设施维护,建立应急预案,保障环境安全;全面恢复和重建汾河流域生态环境,重塑汾河流域自然生态;充分利用汾河流域历史人文景观和良好的生态自然环境,大力发展现代农业、观光农业、绿色产业和文化生态旅游产业,进一步增强汾河流域的综合实力,带动全市经济社会实现新的飞跃。
三、主要建设内容和整治重点
(一)近期主要建设内容和整治重点
2008年至2010年,我市重点实施十项治理工程、四大整治重点。十项治理工程分别是:汾源移民和土地复垦修复工程、汾河忻州段河道生态环境修复工程、汾河忻州段流域生态综合治理工程、流域地表水调蓄利用工程、城镇生活污水和垃圾处理工程、工业废水达标治理及深度处理回用工程、煤矿地质环境修复治理工程、矿坑水处理及回用工程、河流水质监测能力建设工程、生态旅游产业及生态高效农业开发工程。四项整治重点分别是:汾河源头煤矿关闭、污染企业关停搬迁、地下水超采区关井限采、汾河干流植被建设。十项治理工程和四项整治重点今年全面启动,明年全力攻坚,2010年完成扫尾工程。
1、十项治理工程
(1)汾源移民和土地复垦开发工程
——生态移民项目。对地处汾河源头的宁武县涔山乡、东寨镇两个乡镇的57个村、2415户、7200人实施生态移民。2008年完成4000人的移民任务(分散移民3000人、建新村整体移民500人、小村并大村移民500人),2009年完成3200人的移民任务。在移民过程中,主要采取投亲靠友分散移、小村并大村集中移、建新村整体移和建敬老院安置移民四种方式。要充分利用经济杠杆,适当调整移民补助标准,引导移民选择投亲靠友分散移和小村并大村集中移,对老、弱、病、残者建敬老院集中安置。本着“先易后难,先小村后大村,先小户后大户”的原则,稳妥推进移民。要结合涉农资金整合,以培育富民产业和新型农民为重点,强化农业基础设施建设,解决农民生存问题。要把生态修复保护与移民就业结合起来,组建移民营林护林专业队,进行生态建设,促进移民就业。通过多种措施的落实,努力实现移民搬得出、稳得住、能致富。项目总投资9400万元,资金安排按省、市县7:3比例,其中:省级投资6600万元(可持续发展基金5700万元,扶贫移民专项900万元),县市投资2800万元,该项工作2008年启动,工期两年,由市扶贫办牵头,宁武县扶贫、国土等有关部门和有关乡镇配合实施。
——移民土地复垦及修复项目。包括两项内容:(1)土地复垦。统一搬迁57个村庄,并对原村址进行土地复垦及修复治理。以每户一亩计算,需复垦土地2415亩,每亩5000元,需资金1200万元。按土地出让价款省市4:6比例分摊,省资助500万元,市县700万元。(2)新增造地。移民移出后根据生产生活需要,平均每人开发造地2亩,需新造耕地14400亩,每亩按5000元投入计算,需投资7200万元,按省扶贫开发投资政策,省资助6400万元,市县自筹800万元。两项合计投资8400万元,其中省投资6900万元,全部由省出让价款安排,市县自筹1500万元。该项工作由市国土局牵头,市县扶贫、林业等部门和有关乡镇组织实施。
以上两项合计投资17800万元,其中省资助13500万元,市县自筹4300万元。
(2)汾河忻州段河道生态环境修复工程
——河道主槽疏浚治理项目。(1)按照规划整治宽度要求,主要对我市境内河道主槽清淤疏浚,重点实施静乐境内41公里,总投资4510万元,按省、市县7:3的比例,省投入3157万元,市县1353万元;(2)汾河干流河堤加固工程54.4公里,其中宁武县境内实施25公里,静乐县境内实施29.4公里,项目总投资9792万元。项目投资按省、市县7:3的比例筹措,约需省级投资6855万元,市县投资2937万元。以上两项总投资14302万元,其中,省投资10012万元,市县投资4290万元,工程2008年启动,工期2年,由市水利局组织实施。
——支流河口整治项目。根据省《汾河流域生态环境治理修复与保护工程方案》要求,对流域面积超过100平方公里的重要一级支流河口段进行整治,保证支流平顺汇入汾河,并减轻支流入口对汾河干流的影响。计划治理静乐东碾河、河口3公里,项目总投资600万元,按省、市县3:7的比例,约需省级补助投资180万元,市县投资420万元。工程2008年启动,工期3年,由市水利局协调静乐县政府实施。
以上项目总投资14902万元,其中:省级投资10192万元,市县投资4710万元。
(3)汾河忻州段流域生态综合治理工程
——干流沿线重点小流域综合治理项目。汾河源头重点小流域治理面积4178公顷,控制水土流失面积27.1平方公里,建设内容为: 境内汾河干流两侧山丘区建设谷坊275座,荒滩造地120公顷,塘坝16座,沟头防护300公里,旱井300座,淤地坝41座,营造生态防护林5000公顷,经济林52公顷,种草166公顷。项目投资4734万元,谷坊建设、荒滩造地省市县按5:3:2投资比例,贫困县水土流失严重地区按以工代赈生态扶贫管理规定执行,小型水保工程省、市县按7:3比例执行,省投资3180万元,市县投资1554万元。项目2008年启动,工期两年,由市水利局、市以工代赈办协调指导两县政府实施。
——汾河水资源保护封禁治理项目。在汾河各大泉源源头封禁治理30000公顷,项目投资2700万元,按省、市县7:3比例,省投资1890万元,市县投资810万元,2008年启动,工期两年,由市水利局协调指导两县政府实施。
——汾河干流植被建设与管护项目。建设水源涵养林和水土保持林78054亩,干流两岸各100米宽的护岸林带5000亩,封山育林20386亩,结合即将实施的退耕还林后续扶持政策发展经济林3000亩。项目总投资约4444万元,按照省、市县7∶3比例,约需省级投资3110万元,市县投资1334万元。由市林业局指导组织两县实施。
——汾河流域湿地保护项目。建设汾河上游湿地保护区,主要建设内容为:建设保护站,动物救护站,购置防火、输电通讯设备,科普宣传及巡护,野外投喂,科研仪器等设备设施。项目总投资约700万元,属省管项目,全部由省级投资,由省林业厅组织,市林业局协助实施。
——汾河干流沿线草地治理修复与保护项目。近期启动三项工程,实施内容及规模为:(1)退化草地治理工程中围栏育草8万亩;(2)退牧工程中标准化场、区、户建设4万平方米,青贮氨化配套设施1万立方米,机械设备配套22套;(3)草地保护工程中鼠害防治10万亩,虫害防治18万亩。项目总投资1546万元,按照省、市县7:3比例,约需省级投资1082万元,市县投资464万元。由市畜牧局协调指导两县实施。
以上项目均在2008年启动,工期2年,总投资14124万元,需省级投资9962万元,市县投资4162万元。
(4)流域地表水调蓄利用工程
在汾河干流两侧建设骨干坝24座,项目投资2880万元,按省、市县7:3的比例,省投资2016万元,市县投资864万元。
项目均在2008年启动,工期2年。由市水利局协调指导两县实施
(5)城镇生活污水、垃圾处理工程
——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工程。拟建1座、扩建2座污水处理厂,主要建设内容为土建工程及管网配套工程。按照国家一级A排放标准,对已建成的静乐、宁武东寨2座污水厂提升改造,分别扩建到10000吨/日、8000吨/日,新建静乐杜家村污水处理厂。三个项目总投资约12000万元,申请中央投资6200万元,省级投资3600万元,企业及社会融资2200万元(在建和拟建项目中60%的管网建设投资参照中央、省、市县各投1/3的国债项目标准执行)。项目2008年启动,工期2年,由市建设局牵头,环保局协助,指导两县政府及相关企业实施。
——城镇垃圾处理工程。建设静乐、宁武、东寨垃圾处理项目3项,日处理垃圾450吨,投资约7500万元;参照中央、省、企业各投1/3的国债项目标准,申请中央投资2500万元,省级投资2500万元,企业及社会融资2500万元。由市建设局牵头,环保局协助,协调指导两县政府及相关企业和乡镇实施。
以上两项目2008年启动,工期2年。合计投资19500万元,其中中央投资8700万元,省投资6100万元,企业及社会融资4700万元。
(6)工业废水达标治理及深度处理回用工程
汾河干流3公里范围内我市共有29户企业。宁武县涉及5座洗煤厂,4家发煤站。其中,关闭汾河干流一公里内2座洗煤厂,限期达标治理干流一公里外的3座洗煤厂;宁静铁路4家发煤站要争取政策支持。静乐县涉及各类企业20户。其中,关闭轻工业机械厂、小五金厂、汽配厂等12户环境污染企业;搬迁改造1户企业;限期达标治理振兴建材有限公司、砖瓦厂、丰润洗煤厂等7户企业。以上企业初步估算各项分类处置费用37500万元,其中,关闭费用约30000万元,因省方案未列入此项费用,需向省另行反映。按省方案的要求,只列入两县限期达标治理企业10户,总投资9000万元,按照“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企业自筹解决7500万元,省级投资1500万元。项目2008年开始启动,工期两年,由市环保局、经委协调静乐、宁武两县政府及相关企业实施。
(7)煤矿地质环境修复治理工程
两年内关闭汾河流域禁采区内的5座煤矿、1座花岗岩料厂,分别是:宁武达康煤业、宁武宏安煤业、宁武庆远煤业、宁武宝华煤业、宁武吴家沟煤业、宁武花岗岩料厂。对关闭后的矿区地质环境进行修复治理。修复治理的内容主要为关闭矿山矿区采空区治理、地质灾害治理、土地复垦、植被建设等约12平方公里。初步估算各项分类处置费用12.5亿元,其中,关闭费用约11亿元,因省方案中未提及该问题的解决方案,需向省另行反映。按省方案的要求,只列入修复治理费用约15000万元。投资拟从煤炭资源价款中安排,并按省、市、县5:2:3的留成比例分摊,其中省级安排7500万元,市县7500万元。以上两项工程于2008年启动,工期2年,由市国土资源局协调,监督县政府及煤矿企业实施。
(8)矿坑水处理及回用工程
汾河干流忻州段工业废水达标治理及深度处理回用工程主要涉及我市宁武县32家煤矿,主要建设内容为矿用废水处理及管网配套工程,争取实现废水深度处理循环使用,达到工业废水排放标准。项目总投资约19200万元,按照“谁排放,谁治理”的原则,全部由煤矿自筹。项目2008年开始启动,工期2年。由市环保局协调监督相关企业实施。
(9)河流水质监测能力建设工程
——汾河流域水质监管项目。(1)汾河上游山西潞宁煤业有限公司、山西静乐煤焦化有限公司、静乐发电厂、山西普能静乐电厂、宁武污水处理厂、东寨污水处理厂、静乐污水处理厂等7户企业全部安装水质自动监测设施,需各种监测设备约20台(套)投资2000万元;(2)完善加强忻州段汾河全流域监督性监测能力建设,购置监测站仪器设备车辆40台(套),需投资约300万元;(3)宁武、静乐两县环境监测站完成三级站标准化建设,加强突发事件的监管能力建设,完善配套应急监测设备,需投资约500万元。三项共需投资2800万元,其中需省级投资560万元,市县投资240万元,企业自筹2000万元。项目2008年启动,工期2年,由市环保局协调监督宁武、静乐两县政府及企业实施。
——静乐出水口四个断面水质监测项目。整个项目监测系统由采水单元、分析单元、数据采集单元、控制单元及子站站房、配套设施组成。项目总投资约407万元。资金全部由省煤炭可持续发展基金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