滩坑水电站位于浙江省青田县境内瓯江支流小溪的下游,是瓯江流域水电梯级开发规划中的骨干电站。滩坑水电站以发电为主,兼顾防洪及其他综合利用效益,是一座具有多年调节能力的大(Ⅰ)型水电站。水库校核洪水位169.15m,总库容41.9亿m3;正常蓄水位160.00m,相应库容35.2亿m3;防洪高水位161.50m,汛期限制水位156.50m,死水位120.00m,防洪库容3.5亿m3,调节库容21.26亿m3。电站装机容量为3×200MW,保证出力87.75MW,年利用小时1705h,年发电量10.23亿kWh。工程建设总工期5年。
滩坑水电站工程枢纽由拦河坝、溢洪道、泄洪洞、引水发电系统和升压开关站等组成。拦河坝为钢筋混凝土面板堆石坝,坝顶高程为171.00 m,最大坝高为162m,坝顶宽度12m,坝顶长度507.00m。溢洪道利用左岸垭口开挖形成,总长约1500m,溢流堰堰顶高程148.00m。泄洪洞布置于左坝头与溢洪道之间,洞长823.58m,进水口底板高程65.00m。引水系统和地面厂房布置于右岸,岸塔式分层取水进水口底板高程95.00m。
滩坑水电站库区淹没影响涉及青田、景宁2个县的11个乡镇83个行政村,淹没影响总人口48461人,淹没影响房屋共178.74万m2。库区淹没总面积88082亩,其中耕地23398亩,园地2328亩,林地46753亩,建设用地3624亩,未利用地11979亩;淹没等级公路共117.9km,大中型公路桥梁7座。
滩坑水电站于2004年10月31日正式开工建设,2005年10月31日实现大江截流。2007年3月23日坝体临时断面上升至98.000m高程,截至目前,大坝已填筑至高程141.00m,泄洪洞已具备过水条件,并计划于2008年4月进行水库蓄水,以及2008年7月底首台机组发电。
滩坑水电站工程业主为浙江北海水力发电有限公司。设计单位为中国水电顾问集团华东勘测设计研究院。监理单位为中国水利水电建设工程咨询西北公司。施工单位为中国水利水电第十二工程局、中国水利水电第四工程局和中国水利水电第五工程局,并在现场成立了滩坑水电站施工局或项目部。工程质量监督部门为浙江省水电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中心站。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大坝安全监察中心完成了工程蓄水安全鉴定报告。水库移民安置工作在浙江省滩坑水电站工程建设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丽水市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全部移民动迁及市内移民安置任务;宁波、绍兴、金华、台州市人民政府负责完成接收滩坑水电站库区外迁移民的安置任务,浙江省民政厅移民主管部门负责整个移民安置工作的具体指导、协调和管理。中国水电顾问集团华东勘测设计研究院承担工程环境保护专项监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