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规范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行业标准。主编单位为电力工业部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中南勘测设计研究院,参加单位为成都、华东勘测设计研究院以及黄河水利委员会勘测规划设计院。1996年3月4日电力工业部发布,批准为推荐性标准,该标准自1996年8月1日起实施。本规范适用于水利水电工程的大、中型水电站。对规模较小的中型水电站可适当简化。今将水利水电工程动能1R1+规范的主要内容和规定介绍如下。 动能设计应以河流(或河段)规划和电网电源规划为基础,主要内容为:进一步协调综合利用各部门的要求,预测负荷,论证水电站供电范围,选择设计保证率及设计水平年,确定水电规模及其他特征值,研究水库和电站运行方式,阐明工程效益,论证工程修建的必要性,进行项目经济评价。
动能设计应以河流(或河段)规划和电网电源规划为基础,主要内容为:进一步协调综合利用各部门的要求,预测负荷,论证水电站供电范围,选择设计保证率及设计水平年,确定水电规模及其他特征值,研究水库和电站运行方式,阐明工程效益,论证工程修建的必要性,进行项目经济评价。
动能设计必须遵循国民经济建设总方针和各项技术政策,认真贯彻水资源综合利用和综合治理的原则,对所设计水电站应视作水资源系统和电力系统的一个组成部分,以总体效益最好为准则。妥善处理需要与可能、近期与远景、上游与下游等方面的关系,以求经济合理的开发利用水资源。
动能设计必须重视有关社会经济、自然资源、综合利用、电力系统、生态与环境保护等方面的调查研究与分析。所用资料精度应与设计阶段相适应。各比较方案所采用的基本资料和计算精度应一致。
水电站的特征值选择及其经济性必须经过经济比较。评价的准则是:在同等程度满足综合利用和电力系统需求的前提下费用最小,并应考虑各种难以用货币量计算的因素,进行综合分析论证。经济评价方法应按国家计委颁发的《建设项目经济评价方法与参数》、以及《水电建设项目经济评价实施细则》、《水利经济计算规范》和其他有关规范的要求进行。
特征水位选择包括以下三种水位选择。
(1)正常舌水位选择,应根据电力系统和其他部门的要求及水库淹没、坝址地形、地质、水工布置、施工条件、梯级影响,生态与环境保护等因素,拟定不同方案,通过技术经济论证及综合分析比较确定。
选择正常蓄水位时,必须特别重视水库淹没。应将淹没损失的大小,移民安置的难易程度,作为方案比较的重要因素。
(2)汛期限制水位为水库在汛期为满足防洪要求或控制泥沙淤积高程而确定的允许兴利蓄水的上限水位。其选择应根据洪水及泥沙特性,研究对防洪、发电和其他有关部门的影响,研究对水库淹没、泥沙冲淤与淤积部位、水库寿命、枢纽布置及水轮机运行条件等方面的影响,通过对不同方案的效益和费用的比较,综合分析确定。
(3)死水位选择,应比较不同方案的电力、电量效益和费用,并应考虑其他部门对水位、流量的要求和泥沙冲淤、水轮机运行工况及闸门制造技术对进水口高程的约束条件,经综合分析比较确定。
设计水电站的装机容量,必须充分研究水库调节性能、综合利用要求、系统负荷及其特性、水电站的供电范围及其在系统中的作用、水火电比重、各类电站的运行方式等,进行各种代表年的电力、电量和调峰能力平衡,计算各装机方案的容量、电量效益与费用,通过方案比较合理确定。
水轮机额定水头应根据所设计水电站水头变化特性、电量加权平均水头、电力与电量平衡的要求进行选择,并宜与机型、台数、直径及额定转速同时选择,选择中还应研究水轮机机组水头预想出力降低对系统电力、电量平衡的影响。
水轮机机组机型与机组容量应根据电站的出力与水头变化特性、枢纽布置、设备制造水平和运输条件、电力系统的运行要求等因素,计算不同方案的容量、电量效益与费用,通过综合分析比较选择。为保证电力系统运行安全灵活,机组分数不宜少于两台。
引水式水电站输水道尺寸和日调节池容积的选择,应根据地形、地质、冰凌情况及电站的日运行方式,并结合电站装机容量和机组、机型选择,经过综合分析确定。
当水库蓄水时间较长时,应根据上游不同来水情况、工程施工和移民进度、各用水部门必需的用水要求等,研究初期用水分配与放水措施,选择初期蓄水方案。
水电站装机程序应根据水库蓄水进度,机电设备供应计划及其效益发挥过程,通过电力系统逐年电力、电量平衡和经济比较确定。
抽水蓄能电站动能设计应包括以下内容:
(1)阐明设计抽水蓄能电站在电力系统中的调峰、填谷、担任备用、改善系统运行条件等效益,论证其建设必要性、经济合理性和财务可行性。
(2)选择上、下水库库址与库容,确定相应特征水位。
(3)选择装机容量和抽水电源。
(4)选择机组、机型。
(5)选择输水道尺寸。
(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 朱铁铮)
信息来源: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
时间:2002-0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