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有设有空气调节系统的旅馆.办公楼等应设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但>却未有此规定,为何>比>更严?二类高层建筑遇此情况如何执行?
>中有设有空气调节系统的旅馆.办公楼等应设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但>却未有此规定,为何>比>更严?二类高层建筑遇此情况如何执行?
2楼
>比>更严,不可能,只不过是我们的规范还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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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楼
你说的情况的确存在,不是我们的错.
我们这里消防和图纸审查的意见是:
建规都要设置,高规就当然要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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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楼
那可不一定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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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楼
NO!!
高层建筑不一定完全要执行《低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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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楼
每本规范都有使用范围规定!1.0.3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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