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注册给排水工程师!
bluesky_gpszx
2002年10月26日 18:27:20
来自于企业招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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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高校给水排水专业指导委员会第三届六次扩大会议于8月12日在桂林闭幕,本次会议的一个重要议题是全国给排水界所关心的注册工程师制度的实施。 预计最早将于明年秋季开始注册给排水工程师制度,现已着手编制有关考试大纲。 考试内容主要为市政给排水、建筑给排水。工业给排水可能涉及到。 并且,环保工程师注册制度也将实施。内容包含水、气、声、固废、影响评价等。 (仅供参考) 全国高校给水排水专业指导委员会第三届六次扩大会议于8月12日在桂林闭幕,来自全国高校给排水专业的近三十名代表在本次为期六天的会议中对高校给排水专业的教材改革和给排水注册工程师制度的实施等问题进行了深入的讨论和探讨研究。

全国高校给水排水专业指导委员会第三届六次扩大会议于8月12日在桂林闭幕,本次会议的一个重要议题是全国给排水界所关心的注册工程师制度的实施。
预计最早将于明年秋季开始注册给排水工程师制度,现已着手编制有关考试大纲。
考试内容主要为市政给排水、建筑给排水。工业给排水可能涉及到。
并且,环保工程师注册制度也将实施。内容包含水、气、声、固废、影响评价等。
(仅供参考)
全国高校给水排水专业指导委员会第三届六次扩大会议于8月12日在桂林闭幕,来自全国高校给排水专业的近三十名代表在本次为期六天的会议中对高校给排水专业的教材改革和给排水注册工程师制度的实施等问题进行了深入的讨论和探讨研究。

  本次会议的一个重要议题是全国给排水界所关心的注册工程师制度的实施,这将是我国工程职称制度的一项重大改革,也是适应我国加入WTO与国际接轨的要求。该制度的实施将对我国各高等院校教学改革产生影响,预计最早将于明年秋季开始给排水注册工程师制度。

  在闭幕式上,高校给水排水专业指导委员会主任委员李圭白院士做了总结发言,会议决定将成立高校给排水专业评估工作组,尽快对我国各高校的给排水专业进行全面的调查和评估,同时将加快注册工程师制度实施的步伐。全国工程界给排水工程师所关心的注册工程师制度的如何实施细则和考试等问题,我们将试目以待。

  本次会议取得了预期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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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引言



众所周知,进入八十年代,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进一步深入,国民经济得到了持续发展,交通、能源等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福利事业呈现了前所未有的发展势态。为了科学、规范地建立市场管理体系,促进工程设计人员的业务素质和工程设计水平与质量的提高,更好地保障公民的生命和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并且在对等的前提下积极促进市场的开放。经建设部和人事部批准,首先在建筑师,然后在结构工程师并将从明年开始逐步在工程设计其它十六个专业领域内实施将教育评估、职业实践、资格考试、继续教育等标准结合起来的新的资格认定和注册管理的制度。

我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制度的建立既借鉴了国际上一些发达国家通行的作法,又充分考虑了中国的国情。一般来说,注册工程师不分级别设置,但考虑到我国量大面广的中小型工程建设的需求和区县一级设计单位业务开展的需要,对结构、水利等专业可设一级注册工程师和二级注册工程师,二级注册工程师只能承担一定规模以下的工程设计。

依据政府有关法规规定,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资格是工程设计人员进入勘察设计市场、独立执行勘察设计任务、签署设计文件的必备条件。注册工程师资格的取得必须是:

⑴ 正规的大学本科专业教育毕业(二级注册工程师为大学专科毕业)

⑵ 通过注册工程师资格基础考试(二级注册工程师免此项考试)

⑶ 参加规定时限规定内容的职业实践锻炼

⑷ 通过注册工程师资格专业考试

⑸ 在注册管理机构申请注册



 

二、 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的专业划分



我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原则上划分为17个专业,具体情况如下:

1.土木:岩土工程,水利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公路工程,铁路工程,民航工程;

2.结构:房屋结构工程,塔架工程,桥梁工程;

3.公用设备:暖通及空调工程,动力工程,给水排水工程;

4.电气:发电、传输工程,供配电工程;

5.机械:机械制造工程;

6.化工:化工工程;

7.电子工程:电子信息工程,广播电影电视工程;

8.航天航空:航天航空工程;

9.农业:农业工程;

10.冶金:冶金工程;

11.矿业/矿物:矿业/矿物工程;

12.核工业:核工业工程;

13.石油/天然气:石油/天然气工程;

14.造船:造船工程;

15.军工:军工工程;

16.海洋:海洋工程;

17.环保:环保工程。

注册结构工程师已于1997年正式开始考试,1999年开始注册执业。土木专业类中,岩土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等已编制了考试大纲、进行了考题设计,计划明年开始正式启动。公用设备、电气、机械、化工等专业已着手有关文件的编制工作。



 

三、 注册工程师资格认定的标准体系的确定



我国注册工程师资格认定的标准体系的确定是采用了国际上发达国家较为通用的作法,即集教育评估、职业实践训练、资格考试为一体,同时考虑了国内教育和职业管理现状。改革开放以来,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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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qun
2002年11月07日 17:21:28
12楼
《浙江暖通信息》2002年7月第二期上全文刊登注册设备工程师考试、考核条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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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luesky_gpszx
2002年11月17日 00:11:09
13楼
转载于:http://www.cae.ac.cn/09gjyth/905/9055/9055-02.htm
信不信由你!

关于在我国实行注册工程师制度的研究
金国藩院士

2001年10月24日


主席先生、各位专家、各位朋友,上午好!

很荣幸有机会作为中国工程院“关于在我国推行注册工程师制度研究”咨询课题参加者的身份,在此向各位专家简要介绍课题组对于在中国推行注册工程师制度工作的部分观点。

“关于在我国实行注册工程师制度研究”课题是在著名专家、清华大学教授、中国工程院院士张光斗先生、香港中文大学教授、香港工程师协会秘书长、中国工程院院士陈清泉等的建议下,经中国工程院常务会议研究设立的院级咨询项目,课题组组长是中国工程院副院长朱高峰院士。

本项研究的主要目的是通过了解我国现行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制度、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资格管理工作现状,借鉴主要发达国家实行工程师执业资格认证、注册和管理方面的工作经验,结合当前国际、国内工程科技发展和经济发展的实际需要,对在我国推行注册工程师制度的必要性、可行性进行研究,并以中国工程院的名义,向国家科教工作领导小组提交关于在我国推行注册工程师制度的建议,以期加速在我国推行注册工程师制度的工作进程。

课题组先后召开了多次专家咨询座谈会和专题工作会议,对美国、英国、法国、德国的工程师执业资格管理工作进行了考察,通过驻外使馆科技处,对有关国家工程师执业资格管理方面的资料进行了收集,完成了《关于在我国推行注册工程师制度的研究报告》,并在此基础上,向国家科教领导小组提出了《关于在我国推行注册工程师制度的建议》,受到了肯定和采纳,国家人事部已经对此作出积极反应。

下面,我简要介绍一下课题组的主要观点:

一、注册工程师制度是当代国际先进的专业执业资格管理制度

(一)注册工程师制度是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专业执业资格管理制度。在市场竞争、人才流动的市场经济体制下,通过执业资格认证的形式,可以较好地解决了对人才的社会评价问题,大幅度地降低人力资源配置的成本,减少市场主体在选择综合服务类商品时的盲目性。实行注册工程师制度,能够把对工程质量的管理和人才质量管理结合起来,通过法规规定了注册工程师的权利、义务、责任,这就使经济责任同执业者联系起来,有利于提高工程的质量和水平。使工程技术的管理工作逐步适应市场经济的要求,走上规范化、法制化的轨道。

(二)实行注册工程师制度,为提高工程技术人员素质提供了保证。注册工程师资格必须通过考试取得,体现了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能将合格与不合格基本区分开来,通过准入控制,保证了执业工程技术人员的素质;注册工程师制度又和法律、行业管理、教育制度紧密联系,围绕注册工程师制度建立系统的执业教育制度,为工程教育的发展提供了导向,也带动了社会各界对教育的投入,强化了对工程技术人员的教育培训;动态的注册资格管理是,激励工程技术人员从接受大学教育开始就不懈地努力,为做一名合格的工程师而奋斗一生;注册工程师制度从立法上对注册工程师的责、权、利加以明确,把注册工程师直接推向市场,对注册工程师参与市场竞争形成了强大的外部压力。

(三)工程师制度的日趋国际化,将进一步促进经济的全球化。世界各专业工程师协会都在努力探索国际间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互相承认的途径。北美自由贸易区协议签订之后,美国、加拿大和墨西哥三国工程师协会很快就签订了一个《相互承认注册工程师协议》。欧洲各国工程师协会成立了联合会,有二十多个欧洲国家参加,并用七年工程教育与实践期的标准统一了欧洲各国注册工程师的标准。澳大利亚、加拿大、爱尔兰、新西兰、英国、美国、南非、中国香港等的工程师组织,于1997年共同签署了《华盛顿协议》,在相互承认其彼此的工程学士学位的同时,相互承认其彼此的执业注册资格。显然,这种状况和经济的全球化是相互影响和促进的。

二、中国应该充分学习借鉴发达国家注册工程师制度经验和做法

发达国家在注册工程师制度管理和运作上虽各有各的做法,但其中几个共同点是尤其应该引起我们重视的:

(一)重视专业学历教育,并以此作为申请注册工程师的先决条件。对高等专业教育要评估,只有通过专业学历教育评估的人员才能有资格申请注册工程师。

(二)重视职业实践经验和业绩考察。在美国成为注册工程师要经过4年实践。在英国,要成为注册工程师必须在大学毕业后从事3年以上的实践,另外,在学习期还有一定的实践要求。

(三)必须通过资格考试及评审。资格一般采取考试的办法取得,以体现客观性、公正性。北美国家已经考了八十年,日本也是采取考试的办法取得注册工程师资格。

(四)经过有法律效力的注册程序。以立法的形式来推行执业资格制度。政府依据相应法律法规建立准入资格;对资格的管理,一般是依法实施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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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aj
2002年11月17日 00:53:01
14楼
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 (送审稿)

一、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电气工程设计人员的管理,提高工程设计质量与水平,保障公众生

命和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公共利益,根据国家执业资格制度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注册电气工程师资格制度纳入国家《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制度总体框架及实施

规划》,由国家确认批准。

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注册电气工程师,是指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资

格证书和注册证书,从事电力系统规划设计、发、输、变电工程电气设计,工业供配电

工程电气设计,民用建筑电气设计,电气传动及其控制等工程设计及相关业务的专业技

术人员。

第四条 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电气专业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注册电气工程委员会)的职


责是:


在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委员会统一指导下,组织制定注册电气工程师的

考试大纲,建立并管理考试试题库、负责组织阅卷评分,提出评分标准和合格标准建议


负责注册电气工程师的注册、继续教育、培训以及监督管理等工作;


参与教育评估工作;


颁发统一印制的注册证书,制作和管理执业印章;

第五条 注册电气工程师委员会由建设部和国务院有关部门、行业协会(或学会)的代表


及电气设计专家组成。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注册工程师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地方注册委员会)可依照本规定及建

设部、人事部有关规定,负责注册电气工程师考务和注册申报工作。


 

二、考试与注册

第六条 注册电气工程师考试实行全国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的办法。

第七条 注册电气工程师资格考试由基础考试和专业考试两部分组成。通过基础考试的

人员,从事电气工程设计或相关业务符合规定年限,方可申请参加专业考试。

注册电气工程师考试具体办法由注册电气工程师委员会另行规定。

第八条 注册电气工程师资格的专业考试按照我国的现行专业分工状况,分为电力系

统、发电、输电、变电、工业供配电、民用建筑电气、电气传动及其控制七个专业,报

考人员可根据自己的工作实际情况选择其中一个专业参加考试。

第九条 注册电气工程师资格考试合格者(或通过获准减免考试取得资格者),受聘于一


个设计单且从事电气设计业务的,可申请注册。

第十条 注册电气工程师的注册分首次注册、继续注册、变更注册和重新注册。

第十一条 首次注册者需具备下列条件:



热爱中华人民共和国,遵守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维护社会公共利益;


经特许、考核认定或考试合格取得注册电气工程师资格;


身体健康;


受聘于一个设计单位并从事电气设计业务。

第十二条 申请首次注册需提交下列材料:


注册电气工程师申请表;


《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聘用单位与受聘人员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签署的聘期不少于两年的聘用合同;


聘用单位出具的申请人遵守国家法律和职业道德以及工作业绩的证明材料;


申请人所在设计单位资质证书副本;


县级或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能坚持正常工作的体检证明;


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

第十三条 申请首次注册按下列程序办理:


申请人提出申请并填写注册电气工程师注册申请表;


聘用单位审核同意并盖章后,连同本规定第十二条规定的材料一起报所在地地方注

册管理委员会进行初审;


地方注册委员会初审同意后,报注册电气工程师委员会进行终审并办理注册手续。

第十四条 注册电气工程师注册的有效期限为2年。有效期届满在原单位需要注册的,

应当在期满前30日内办理继续注册手续。继续注册程序与首次注册程序相同。办理继续注

册需提交下列材料:


继续注册申请表;


注册电气工程师注册证书;


申请人注册期内达到继续教育要求的证明材料;


申请人与聘用单位签订的继续聘用合同;


上一次注册期内职业道德证明;


县级或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能坚持正常工作的体检证明。

第十五条 注册电气工程师变更注册单位的,可办理变更注册手续。变更注册需提交

下列材料:


变更注册申请表;


申请人在注册期内的工作业绩和遵纪守法简况;


原聘用单位与申请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解除聘用合同的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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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uiyong2652956
2006年09月23日 14:27:37
15楼
各位你们好呀
我刚刚毕业,是建筑给排水专业。我想去上海工作,不知道那边怎么样呀,请赐教
谢了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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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nanfa
2006年12月12日 14:27:15
16楼
环境工程毕业的可以不可注册给排水工程师?
工作内容什么要求?
工作年限有什么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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