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现实设计中很多情况下,一般的照明灯具一部分是平时用,火灾时也用,也就是说即作为平时照明也作为应急照明,只是在配电线路上和其他灯有区别(如接入互投箱或者自带蓄电池)。前几天看了篇文章,说“应急照明回路采用耐火导线由应急照明配电箱供电但灯具采用普通灯具,这种方式是不符合相关的国家防火设计规范的规定”,按他的话,我们在设计中以后就不能有那种平时用应急也用的灯具了,除非换上有保护罩的灯具,这样又和其他灯格格不入,甲方和建筑肯定不同意。不知道大家是怎么解决这样问题的?
在现实设计中很多情况下,一般的照明灯具一部分是平时用,火灾时也用,也就是说即作为平时照明也作为应急照明,只是在配电线路上和其他灯有区别(如接入互投箱或者自带蓄电池)。前几天看了篇文章,说“应急照明回路采用耐火导线由应急照明配电箱供电但灯具采用普通灯具,这种方式是不符合相关的国家防火设计规范的规定”,按他的话,我们在设计中以后就不能有那种平时用应急也用的灯具了,除非换上有保护罩的灯具,这样又和其他灯格格不入,甲方和建筑肯定不同意。不知道大家是怎么解决这样问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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