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用三位或三位以下的数字组成,需要标明回路的相别或某些主要特征时,可在数字标号的前面(或后面)增注文字符号。 (2)按“等电位”的原则标注,即在电气回路中,连于一点上的所有导线(包括接触连接的可折线段)须标以相同的回路标号。 (3)电气设备的触点、线圈、电阻、电容等元件所间隔的线段,即看为不同的线段,一般给予不同的标号;对于在接线图中不经过端子而在屏内直接连接的回路,可不标号。
(2)按“等电位”的原则标注,即在电气回路中,连于一点上的所有导线(包括接触连接的可折线段)须标以相同的回路标号。
(3)电气设备的触点、线圈、电阻、电容等元件所间隔的线段,即看为不同的线段,一般给予不同的标号;对于在接线图中不经过端子而在屏内直接连接的回路,可不标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