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内箱总开关的选择?
sonic_81
sonic_81 Lv.2
2006年03月02日 20:26:36
只看楼主

这两种方式有什么区别?那种更好呢?

这两种方式有什么区别?那种更好呢?

1141302719770.jpg


1141302719802.jpg

免费打赏
kanbudong
2006年03月07日 09:16:31
43楼


5 每套住宅应设置电源总断路器,并应采用可同时断开相线和中性线的开关电器;
这是全国规范,我引用的是全国规范的条文说明。全国规范一直都说是电源总断路器。没有明确安装在何处。也就对规范和条文说明的理解,我认为这个电源总断路器放在户内更方便。至于和上级开关的配合可能出现的问题,我觉得还是应以住户安全为主要考虑问题。毕竟住户不是专业人员。
至于上海标准,已经很明确户内用断路器了。
回复
loverhy
2006年03月07日 09:19:48
44楼
如果那位总引用规范的老兄说的属实,那上海规范这条也是照搬GB,只不过画蛇添足,不过条文说明一样“每套住宅设置电源总断路器,便于在电气火灾发生时拉闸断电,也便于套内电气检修时断电”,看看这条文说明吧,就是把这个断路器当隔离开关使了,或者叫负荷开关更合适,只不过这么小的电流的隔离开关基本都可以带负荷拉闸,很多样本上也这么叫。

规范正文上写着“要带短路、过载等功能”,条文解释“用于拉闸断电,检修时断电”,前后矛盾。既然这个开关设置的目的是“用于拉闸断电,检修时断电”,何必还要“带短路、过载等功能”。
回复
kanbudong
2006年03月07日 09:36:06
45楼


看看清楚,全国规范没有“要带短路、过载等功能”,条文解释也没“用于拉闸断电,检修时断电”这么草率。人家说的很清楚电气火灾时,就说明可能存在故障电流,那么这时用隔离开关未必就是安全的。
“要带短路、过载等功能”见上海的标准,如果你对上海的标准有什么疑义,可以去相关部门反映。
回复
loverhy
2006年03月07日 09:43:59
46楼
存在故障电流,回路的故障由支路断路器自动切除,电源线路故障由上级断路器切除(或者你设进线断路器,部分情况下,它和上级断路器一起切除,没有选择性)。规范是这么规定的,那没办法,设计时旧得遵守,进线和上级断路器选择一样的。这里是技术讨论,对规范的合理性的讨论,如果楼上认为规范就是真理,无须讨论,就不用再说了,我如果要反映对规范的疑义,肯定是对有关部门,不是对你。
回复
kanbudong
2006年03月07日 10:07:23
47楼
有兴趣可以看看标准图集04DX003 17页,图中用的是负荷开关,而不是隔离开关。
我之所以一直说隔离开关是错的,就是觉得对用户来说是不安全的。故我认为图2这样画,在设计上是不合理的。44楼说的很好,很多厂商的隔离器件其实是负荷开关,但我想问他有没有注意过,产品样本上的开关符号不是隔离开关的样子,而是负荷开关的画法,多了个圈的。
最后我重申的是,对全国规范的理解可能我与各位有差异,当然我说的未必就对,但是我希望大家不要随意歪曲我的原话,这样讨论起来很累。

下面是上海的标准,很多地方说的比全国规范细。如果谁很感兴趣可以看看,如果有什么疑问尽可以向相关部门反映。在这里我就不再参加讨论了。

12电气设计
12.1用电负荷
12.1.1每套住宅应设电度表箱,并应分层集中嵌墙暗装在各楼层公共部位或明装在各楼层配电间内。每套用电负荷计算功率不应小于表12.1.1的规定。
12.1.2每套住宅用电负荷功率小于等于8kW时,应单相进户。
12.2电源插座
12.2.1电源插座应选用防护型,其位置宜与室内设施和家具布置综合考虑,卫生间电源插座应选用防溅式。
12.2.2电源插座设置数量不应少于表12.2.2的规定。
12.3住户配电箱
12.3.1每套住宅应设住户配电箱,住户配电箱应设置电源总断路器,该总断路器应具有过载保护、短路保护等功能,并应同时断开相线和中性线。
12.3.2住户配电箱的配出回路的确定应符合以下规定:1空调电源插座、厨房电源插座、卫生间电源插座、其他电源插座及照明,应单独回路设计。2每个空调电源回路不宜超过两只电源插座,但每只柜式空调电源插座应单独一个回路。3各配出回路保护断路器均应具有过载保护和短路保护功能,并应同时断开相线和中性线。4电源插座回路应有漏电保护。
12.4供配电设计
12.4.1电气线路应采用符合安全和防火要求的敷设方式配线,导线应采用铜导线。住宅单相进户时,进户线截面不应小于10mm2,三相进户时,进户线截面不应小于6mm2。分支回路的截面不应小于2.5mm2。
12.4.2住宅供电系统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1应采用TT系统接地型式,并进行总等电位联结;2卫生间应设局部等电位联结或预留局部等电位联结的接地端子;3低层、多层、中高层住宅的垂直干线宜采用铜导线穿管暗敷,分支方式采用专用导线分流器;4高层住宅的垂直干线宜采用电缆和母线槽的组合,或者采用预分支电缆、电缆分线盒,该垂直干线应在专用的楼层配电间内敷设;5高层住宅应设总配电间,并宜设置在地下一层;6低层、多层、中高层住宅的电梯可单电源供电,高层住宅的电梯应双电源末端自切供电。消防电梯兼作客梯时,其电源与其他电梯的电源可由同一双电源末端自切箱引出;7当采用变频恒压供水方式时,变频泵供电要求不应低于二级负荷。
12.5照明设计
12.5.1低层、多层、中高层住宅的公共部位应设公共照明,该照明可单电源供电,照明控制应采用节能自熄开关。
12.5.2高层住宅的公用部位应设公共照明,照明电源均由设置在总配电间的双电源自切箱供电,电梯厅照明控制不应采用节能自熄开关,其他照明控制可采用节能自熄开关。
12.5.3十八层以上住宅的公共部位还应设疏散诱导照明和灯光疏散指示标志,疏散诱导照明和灯光疏散指示标志可直接接入本层的公共照明回路。
12.5.4阳台应设人工照明。
12.5.5楼宇访客对讲和大楼出入口门锁电动控制装置的电源,应由公共照明电表箱或配电箱单独引出。

13智能设计
13.0.1住宅的智能设计和设备的选用应考虑技术的先进性、设备的标准化、网络的开放性、系统的可靠性及可扩性。
13.0.2居住区域的智能设计应符合以下规定:1封闭住宅区可根据规模、等级及管理要求,建立可靠的安全防范系统:1)居住区域内应设置安保中心控制室;2)居住区域应设置周界防范报警系统;3)在居住区域周边、大门出入口处、主要通道、底层电梯厅、汽车库(场)和车辆出入口等部位宜安装电视监控系统;4)宜安居住区域电子巡更系统。2根据居住区域的性质及服务要求,可设信息服务系统。3根据居住区域管理要求,可设下列物业管理系统:1)停车库管理系统;2)电梯运行状态监视系统;3)区域公共照明、给排水设备的自动监控系统;4)住户管理、设备维护管理等物业管理系统。
13.0.3住宅的智能设计应符合以下规定:
1每套住宅宜设置信息配线箱,电视、通信(电话和数据)、安全防范等管线可通过信息配线箱引出。
2应设有线电视系统,其设备和线路应满足双向有线电视传输的要求,在主卧室、起居室、书房等房间应设置有线电视插座。
3通信管线必须到户,每户电话进线不应少于两对。在主卧室、起居室、书房等房间应设置信息插座,信息插座宜为双孔信息插座。
4住宅楼应设置电信间,该电信间应有电源插座和接地端子。
5住户宜设置具有自动计量装置的水表、电表、燃气表。
6住宅的电梯轿箱内应设置紧急呼叫按钮或报警电话,紧急呼叫按钮信号引至底层电梯厅警铃,报警电话接至值班室或居住区域安保中心控制室。
7住宅应设置楼宇访客对讲和出入口门锁电动控制装置,系统设计宜按可视访客对讲系统考虑。
8当居住区域设置安保中心控制室或值班室时,住户内应设置紧急呼叫求助装置,信号接至居住区域安保中心控制室或值班室。
9住宅的底层、二层和顶层住户宜设置防盗报警控制器,并在阳台、窗等部位设置入侵探测器或预留安装入侵探测器的接口,报警信号接至居住区域安保中心控制室或值班室。(完)

回复
kanbudong
2006年03月07日 10:15:05
48楼


规范未必永远是对的,但是这就是设计依据,国家这么规定,你设计人员就必须如此执行。只要这本规范上这些条文还在生效,那么在法律上它就是成立的。
回复
ronaldinho
2006年03月07日 11:55:17
49楼
“规范未必永远是对的,但是这就是设计依据,国家这么规定,你设计人员就必须如此执行。只要这本规范上这些条文还在生效,那么在法律上它就是成立的。”
kanbudong以上说法是不错的。


但如果不是在有明确规定的上海地区,采用隔离开关我觉得是可以的。如以下loverhy所说:


回复
kanbudong
2006年03月07日 12:45:41
50楼


你又回到了刚开始讨论的地方。注意隔离开关对于未必有足够安全常识的住户来说来不一定是安全的。而你引用的话实际采用的是负荷开关,就我个人认为安全是第一位的。至于房产开发商的成本上升,他们本来就赚得足够多了。
回复
han2003
2006年03月07日 13:58:36
51楼
隔离开关不安全么?看不懂先生还认为隔离开关是刀闸呢?请看国家规范定义的何谓隔离开关先。隔离开关是能够断开正常的工作电流的,不存在安全问题。至于上海的规定,他愿意多做一级保护那是他的事,有钱呗,谁也不会拦着他。

回复
han2003
2006年03月07日 14:00:31
52楼
对了,规范名字是:《电工术语-低压电器》GB/T2900.18-1992。或者直接看《工业与民用配电设计手册》三版也一样。
回复

相关推荐

APP内打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