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高规4.4.5
silent_u571
2006年03月02日 17:50:16
只看楼主

高规4.4.5 抗震设计时,当结构上部楼层收进部位到室外地面的高度H1与房屋高度H之比大于0.2时,上部楼层收进后的水平尺寸B1不宜小于下部楼层水平尺寸B的0.75倍.我手上的建筑图,H1/H=0.24 B1/B=0.53.这个属于什么范畴??不宜,到底不宜到什么程度才算不应.??请指教.

高规4.4.5 抗震设计时,当结构上部楼层收进部位到室外地面的高度H1与房屋高度H之比大于0.2时,上部楼层收进后的水平尺寸B1不宜小于下部楼层水平尺寸B的0.75倍.
我手上的建筑图,H1/H=0.24 B1/B=0.53.
这个属于什么范畴??
不宜,到底不宜到什么程度才算不应.??
请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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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dwhzyx
2006年03月02日 19:44:22
2楼
本条主要考虑收进尺寸太大,会产生鞭稍效应,高振形时有可能以底盘为支座震动。
对于该种结构
第一:计算振形要取得足够;
第二:收进处楼板避免错层;
第三:收进处楼面梁、板参照《高规》10.6.3条、10.6.4条采取构造加强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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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lent_u571
2006年03月02日 23:23:53
3楼
高规10.6是说多塔楼的.但是这个工程不属于多塔楼.
另外.塔楼到底如何定义??
多塔楼呢?


请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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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mk003
2006年12月14日 10:22:35
4楼
小八路的历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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