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店式公寓应该按宾馆还是按高级住宅考虑?
ah-wangjun
ah-wangjun Lv.12
2006年02月16日 17:16:04
只看楼主

手头在做一个酒店式公寓,27层,一类高层,但不是集中空调,采用分体空调机,通风只考虑消防排烟和卫生间换气,大家说说,应该设置喷淋吗?为便于大家对照研究,将《高规》7.6.2条摘录如下: 7.6.2 建筑高度不超过100m的一类高层建筑及其裙房,除游泳池、溜冰场、建筑面积小于5.00m2的卫生间、普通住宅、设集中空调的住宅的户内用房和不宜用水扑救的部位外,均应设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手头在做一个酒店式公寓,27层,一类高层,但不是集中空调,采用分体空调机,通风只考虑消防排烟和卫生间换气,大家说说,应该设置喷淋吗?

为便于大家对照研究,将《高规》7.6.2条摘录如下:
7.6.2 建筑高度不超过100m的一类高层建筑及其裙房,除游泳池、溜冰场、建筑面积小于5.00m2的卫生间、普通住宅、设集中空调的住宅的户内用房和不宜用水扑救的部位外,均应设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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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vee_yzk
2006年02月16日 17:33:31
2楼
住户固定的话就按住宅考虑,如果不固定的话就按酒店设计了。定性以后其他就按规范设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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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ibo
2006年02月16日 19:23:40
3楼
老王,这个喷淋恐怕没跑了,就是按照高级住宅,户内也要做吧?
记得论坛上浙江的还是江苏的或者是福建的一个专家意见,说公寓式办公按照办公,酒店式公寓按照高级住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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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ilslx
2006年02月16日 20:21:21
4楼
个人认为应按宾馆考虑,不过怎么考虑也考虑不到普通住宅上去,喷淋必须是得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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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nghaoqiang
2006年02月16日 20:41:23
5楼
规范7.6.2条的意思是,只要是一类建筑,基本没跑.什么不宜用水扑救的部位,这样的情况很少,也不能是普通住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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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h-wangjun
2006年02月16日 21:46:06
6楼

晕死了,心想不做的,省点事,但是甲方的工程部咨询了一下昆山(昆山工程)的消防部门说是可以不做,但是审图是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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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h-wangjun
2006年02月16日 21:50:18
7楼

《高规》7.6.2条里面的有集中空调的住宅应该算是高级住宅了吧,户内也不用设的,我没有集中空调还要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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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uesong9001
2006年02月16日 22:15:58
8楼
静待高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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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mkong
2006年02月17日 09:25:07
9楼
我看《高规》第7.6.1、7.6.2条条文说明里面说:建筑高度超过100m的建筑应设。高度不超过100m的,为了节省投资只提出了在其一些重要部位、房间应设喷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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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nhyh
2006年02月17日 09:33:06
10楼
江苏省建设厅审图中心关于此问题的在《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审查技术问答》一书中说:目前酒店式公寓(是规为普通住宅还是办公建筑)的定义和性质不太明确,可按当地消防部门的意见执行。另该书规定:一类高层建筑中单身公寓的走道应设置喷淋。楼主所做工程是否可参照后条仅走道上设置喷淋?建议楼主还是问清楚南京的消防主管部门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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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bwforever
2006年02月17日 09:37:49
11楼
昨天看到了,当时没有跟帖,因为想仔细考虑一下。回去想了很久,我想这样考虑一下。你找建筑弄清楚这块地的规划用地性质,如果规划上这块地就是商业性质用地,那么意味着最终业主办到的产权是商业产权,那么消防必然就要按照酒店或者商业办公来定性了。
如果这块地规划上是住宅用地,所谓的公寓是因为开发商要求高容积率造成这部分建筑面积上的采光或者其他的什么标准不能达到住宅要求而设计成公寓的话,那么意味着最终业主办到的将是住宅性质的公寓产权,这样的话就有比较充足的理由说明他不是商业性质的酒店或者办公可以按高级住宅来定性消防。
昨天主要是在想以什么样的原因来定性设计标准是有充分理由对甲方、审查和消防进行说服,做到即不抬高标准,也不一味追求经济。可能最终根上还是要看这块地的规划性质了,看看他们的报建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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