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楼
个人认为不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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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楼
纯粹从避难间的用途考虑,发生灾难时躲避场所,即无论什么时候避难场所有应该保持最低可见走道照度。因此,我认为设常明灯,并且应该设现场发电机做备用电源。
大家都聊一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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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楼
高规6.1.13.8规定:避难层应有应急照明,其供电时间不少于1小时,照明不小于1勒克司。
国标无长明灯要求。长明灯也是荒谬的想法。就好比没发生火灾,你却让消防泵一直运行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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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楼
我接触到的这个工程,原设计有正常照明和应急照明。但业主要求在正常照明中添加长鸣灯。我没有找到相应的依据。只有高规规定设应急照明,供电时间不小于1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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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楼
肯定不要长明灯了,原因是用的少,平时岂不是没什么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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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楼
可以不设,但要考虑到避难时的照明照度,及最低照明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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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楼
其实 现实中常明的疏散指示灯就类似于所谓的常明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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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楼
不应设,高规中也没有这样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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