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港口航道港湾 江、河、湖、海、水库沿岸,具有天然掩护的水域(有时也辅以人工措施),可供船舶停泊或临时避风的地方。 港口 供船舶安全进出和锚泊,进行水、陆或水、水转运,以及为船舶提供各种服务设施的场所。 港区:港界范围以内的陆域和水域。是港务部门管理和装卸作业的场所。 锚地: 又称泊地、停泊地。专供船舶或船队在水上抛锚停泊、避风、联检、编解队、水上过驳以及进行各种作业的水域。锚地的设置,应选择在天然水深适宜、海底平坦、锚抓力好、水域开阔、风、浪和水流较小,便于船舶进出航道,并远离礁石、浅滩以及具有良好定位条件的水域。锚地的边缘应距航道边线有一定的安全距离,锚地的水深应满足船舶抛锚后留有富裕水深的要求。
一、港口航道
港湾 江、河、湖、海、水库沿岸,具有天然掩护的水域(有时也辅以人工措施),可供船舶停泊或临时避风的地方。
港口 供船舶安全进出和锚泊,进行水、陆或水、水转运,以及为船舶提供各种服务设施的场所。
港区:港界范围以内的陆域和水域。是港务部门管理和装卸作业的场所。
锚地: 又称泊地、停泊地。专供船舶或船队在水上抛锚停泊、避风、联检、编解队、水上过驳以及进行各种作业的水域。锚地的设置,应选择在天然水深适宜、海底平坦、锚抓力好、水域开阔、风、浪和水流较小,便于船舶进出航道,并远离礁石、浅滩以及具有良好定位条件的水域。锚地的边缘应距航道边线有一定的安全距离,锚地的水深应满足船舶抛锚后留有富裕水深的要求。
港池:码头前供船舶靠离和进行装卸作业的水域。港池内要求风浪小、水流稳定,具有一定水深和宽度,能满足船舶靠离和装卸作业的要求。按码头布置形式可分为顺岸码头前的港池和突堤码头间的港池。其大小按船舶尺度、靠离码头的方式、水流和强风的影响、转头区布置等因素确定。
岸线:海岸线通常是指平均大潮高潮位时的水陆交界线;江河岸线通常是平均洪水高水位时的水陆交界线。在港口水域,岸线的使用与港口的规划、发展和合理布局密切相关,因此,分配和使用岸线应贯彻深水深用、浅水浅用和节约使用原则,做到合理规划、有效管理、严格控制、确保其发挥最大的效能,为港口建设和生产服务。岸线使用必须履行审批手续。
港章:是由港口行政管理部门组织制定并向社会公布的对其所管理的港口的章程。
其内容包括:港口的地理位置、航道条件、港池水深、机械设施和装卸能力等情况的说明,以及该港口贯彻执行有关港口管理的法律、法规和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具体措施。
主港:又称基准港。在潮汐表中提供逐日潮汐预报(潮时和潮高)的港口。这类港口一般都设有长期连续水位观测站,它所提供的水位资料足以分析出表征该港潮汐基本特征的调和常数。
企业专用港口:企业专用码头是指企业为自身的生产经营需要,利用自身的条件修建的码头。码头由企业进行经营管理。
第一代港口:直到1960年,港口是水陆联运的枢纽,主要从事装卸储存和运输任务,功能较为单一。还仅仅是作为海运和内陆运输系统的连接点。那时,港口的主要活动是货物装卸和货物仓储,其他活动完全没有出现。这种思维方式严重地影响着政府和行业管理当局的有关官员们。而且,这种思维方式甚至影响到与港口产业相关的人们。困此当时人们认为,由于港口的主要功能是货物装卸、仓储和辅助航海,所以只要投资和发展港口设施就足够了。由于上述原因,在运输技术领域的重大变化被忽略了。
第二代港口:第二代港口出现于1960—1980年之间,港口在具有货物装卸、中转和存贮功能的基础上,逐渐向工业、商业功能延伸和推进。港口不仅是运输中心,而且是工业中心和商业中心,港口与运输、贸易的头等十分密切,在土地、人力资源、内陆运输系统等方面港口也更加依赖城市社区。这些港口拥有由政府和港口当局联合组成的系统,因此港口服务的提供者们能够相互理解,并在共同的利益之上进行合作。在这些港口所进行的活动的范围由包装、给货物加标签扩展到实物配送。在港口及其腹地也建立起了各种各样的公司。与第一代港口相比,第二代港口具有新的特点——货运代理人和货主之间的关系更密切了。可以说,第二代港口已经开始引进港口营销的概念,港口当局也开始注意到客户的需求,但在与客户保持长期联系方面,他们却采取消极态度。
第三代港口:从1980年起,集装箱运输迅速发展,多式联运系统出现了。生产和运输活动相互联合形成国际网络。以前的服务功能得到扩大,将物流服务和配送服务包括在内。环保设施越来越重要,因此港口和其周围地区的关系变得更为密切。与过去相比,货物装卸、存储、分运仍是港口的主体功能,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国际贸易日益增长现代综合物流业的发展,港口已成为国际贸易的综合运输中心和国际物流的主要参与者。
集装箱基地港:在航运工会确定的集装箱船舶停靠港口中,那些设施完善且有足够货源的港口称为基地港(Basic Port)。
集装箱枢纽港:集装箱枢纽港(Throuhg Container Service Port简称TCSP)是对集装箱港进行分类的术语,指有较大量货源,又能起到海上与陆地及海上港口间集装箱运输交接点作用的港口。港内有集装箱场(CY),集装箱货运站(CFS),可进行集装箱货物交接,并可以从这些港口到内陆地区交纳运输费以后,提供内陆运输服务。
集装箱支线港:在海上集装箱运输中,以为其他港口输送或分流集装箱为主的港口称为支线港(Freeder Service Port)。
港口库场:港口的库场是为水运货物集散服务的周转库场,它是在货主因为申报验关,安排调拨或委托有关运输部门提货以及等待船舶装运时,货物暂时存放的场所,港口库场的管理重点,在于保证暂时存放库场货物的数量和质量,加速库场的周转和库场容量的充分利用。
2楼
港口腹地:港口集散进出口货物和旅客所及的地区范围。即港口集散旅客、货物合理的吸引范围。其范围一般通过调查分析确定,或经有关部门协商划定。分为(1)直接腹地,指通过各种运输工具可以直达的地区范围;(2)中转腹地,又称间接腹地,指由港口吞吐并经另一地点中转的货物和旅客所到达的地区范围。
开放港口:按照国务院关于口岸开放的规定程序,由国家或地方政府批准开放的口岸中的水路港口。按照口岸类别的划分,开放港口也有两类:一是对外国籍船舶开放的一类港口,须由国务院批准开放;二是有限开放的二类港口,由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开放。
一类口岸:指由国务院批准开放的口岸。其包括的范围是:(一)对外国籍船舶、飞机、车辆等交通工具开放的海、陆、空客货口岸;(二)只允许我国籍船舶、飞机、车辆出入国境的海、陆、空客货口岸;(三)允许外国籍船舶进出我国领海内的海面交货点。
二类口岸:是指由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开放并管理的口岸。其包括的范围是:(一)依靠其他口岸派人前往办理出入境检查检验手续的国轮外贸运输装卸点、起运点、交货点;(二)同毗邻国家地方政府之间进行边境小额贸易和人员往来的口岸;(三)只限边境居民通行的出入境口岸。
进、出口船舶联合检查:由港监、海关、边防、卫生检疫,依国家有关法规的规定,对进出口国际航行船舶进行的一种联合执法工作。港监依据有关规定主要负责检查船舶证书,船员证书和有关船舶航行安全事宜。
港口通过能力:港口通过能力有理论通过能力、营运通过能力和后备通过能力三种。港口理论通过能力是港口最大可能的能力,是客观存在的。其定义是:港口在一定时期(通常是一年)内,在港口设施为既定和劳动力为一定时,在一定的组织管理条件下,最大限度利用港口各生产要素所能装卸的一定结构的货物的自然吨数。港口营运通过能力的定义:港口在一定时期(通常是一年)内,在港口设施为既定和劳动力为一定时,在一定的组织管理条件下,港口各生产要素在得到合理利用时所能装卸的一定结构的货物的自然吨数。港口理论通过能力是由营运通过能力和后备能力两部分组成。营运通过能力就是通常所称的实际通过能力,是企业核定的通过能力,是编制生产计划进行综合平衡的依据。后备能力则是应付运输工具或货物密集到港时的那部分能力,在非高峰时则以闲置状态存在着。
影响港口通过能力的主要因素是什么:(1)货类方面 港口的通过能力通常是指货类结构一定的通过能力。在港口生产要素为一定的前提下,不同时期通过能力的变化,主要是货类及其结构的变化引起的。(2)港口设施与设备 港口的设施和设备是港口企业进行生产活动的物质基础,它们的数量和规模、性能和技术状态,是计算通过能力的基本依据。(3)港口的总体布置 码头的布置,码头前沿,堆场和仓库的相对位置,码头前沿有没有足够的操作场地,机械作业是否会互相干扰;水域、陆域面积是否满足需要;港内交通布局的方便程度,与港外交通的方便程度和两者是否相互干扰;有水水中转的港区,船舶之间的换装是否方便等,都会影响通过能力。此外,还有来港运输工具的技术性能及其作业条件;装卸工人和机械司机技术素质;港口的自然条件;港航、货的各项经济指标;企业素质等方面因素。
如何提高港口通过能力:提高港口通过能力的措施可以分为扩建和挖潜两大类,前者是扩大外延,后者是增加内涵。前者包括增加码头泊位与之相适应的库场,装卸机械等等;后者则包括采取各种措施充分调动企业所有职工和各有关单位的积极性以及充分发挥各项设施的能力等等。这两类措施比较,挖掘企业的潜力是一项经常性的措施,也是投资少,见效快的措施,在港口管理中应该占有重要的地位。
理货:理货是指货物承运人将托运的货物运到目的地交于收货人或代理收货人,在货物交接过程中,按照货物标志进行分唛、验残、计数、制单、编制记录,公证地、实事求是地分清港贸、港航之间数字和残损责任而设立的一种专业性工作。理货按其性质分为:公证性理货和交接性理货两种。
公证性理货:公证性理货是由船方申请专业理货人员(外轮理货公司)进行的。对航行国际航线的船舶实行强制理货。理货人员代表船方收货或交货。这种理货,只是对货物进行清点、验收和交付,对化物的溢短、残损实事求是地做出记录,公证地代表船方办理货物交接手续。被申请单位(外轮理货公司)对货物的实际溢短、残损不负赔偿责任。
交接性理货:运输部门为了货物的交接和保管而配备的专职人员代表本单位交接货物,这一类的理货就是交接性理货。港口的库场理货是将出口货物交付船方;进口货物接卸入库、保管、转运交付货主。港口在进出口货物交接中对货物的溢短、残损等情况要如实地做好记录,并取得责任方的签认,以此作为向责任方办理索赔的依据。货物办理交接手续后发生的短少和残损,负有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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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楼
由于港口责任造成的货物灭失、损坏、港口如何进行赔偿?依照交通部《关于港口作业事故处理的几项规定》第三条规定,由于港口责任造成的货物灭失、损坏事故,按下列规定赔偿:计件的货物按件赔偿,不计件的货物按港口装卸计费单位(吨)赔偿。货物灭失的赔偿按货物的实际价值计算;货物损坏的赔偿按受损前后货物价值的差额计算。进口货物的价值按到岸价格计算;出口货物的价值按离岸价格计算。
货物在港口由于哪些原因造成的损失港口负责:交通部《关于港口作业事故处理的几项规定(试行)》第二条责任界限规定:在港口装卸、驳运、保管作业中造成的货物灭失、损坏事故或船体、船具的损失事故,港口负责赔偿。但下列原因造成的损失除外:(1)不可抗力。(2)包装不固、不良。(3)标志欠缺、不清或不当。(4)货物本身的特性或内在缺陷。(5)舱单、装货单记载的或货物外包装标明的货物名称、重量与货物实际不符。(6)船舶配载或积载不当;(7)由船方负责开关舱作业,未及时关舱造成货物雨湿。(8)船舶设备或属具的缺陷。(9)非港口过失发生的火灾。(10)予先不能发现的影响港口作业的潜在因素和其它非港口责任的损失。
航道:沿海、江河、湖泊、水库、渠道和运何内可供船舶、排筏在不同水位期通航的水域。航道分天然航道和人工航道,按使用条件和其特性的不同又各有其特性和不同的名称,如沿海航道、内河航道、山区航道、平原航道、湖区航道、库区航道、人工运河、通航渠道、渠化航道等等。
拦门砂:河口口门附近河床上,由于泥沙淤积而隆起的地貌形态。形成的原因为:(1)河流挟带泥沙入海,水流扩散减速,同时又受含盐海水的顶托,促使泥沙在口门附近沉积,形成横亘河口的浅滩。(2)海岸泥沙运移,常常在湾口堆积成沙嘴或沙坝,使口门水深变浅。(3)江河的支流汇入干流因水流顶托而使泥沙沉积,也可形成横亘口门的浅滩。拦门沙是航行上的一大障碍,一般采用疏滩或筑导堤的方法来改善拦门沙上的航道水深。
引航员:旧称引水员。持有船员考试发证机关签发的引航员适任证书,引领船舶进出港或在港内航行、移泊的人员。引航员的主要职责是为其引领的船舶提供引航服务,使船舶安全地进出港口或在港内航行、移泊。引航员必须具有高度的事业心,丰富的航海理论基础知识和经验,熟练的船舶操纵技能,熟悉当地航道、航标、气象及水文情况和有关章则法令。我国引航员分为:一级引航员、二级引航员、三级引航员和助理引航员。
机械的装卸能力(一)额定能力:机械设备在外部条件符合其设计所规定的条件时,机械的技术状况完好,由比较熟练的司机操作,可达到的小时作业量。(二)平均能力:外界条件和本机状况与上述情况相同的作业机械,在一段较长不间断的作业过程中,所完成的作业量与作业时间之比。(三)最大能力:在装卸作业中,装卸机械在各种常见的偶发性因素影响下,其台时效率处于波动状态。例如:大型散装物料装卸机械,在作业过程中遇到物料的特性,密度、含水量等变化,物料流动性和料堆部分塌落,操作上的正常波动等因素,都有可能产生能力上的差异,因此在多种条件下,可能在作业中机械的台时效率短期发生超过额定能力较多的现象,此数值称为最大能力。(四)系统能力:系统能力则为由多台不同的装卸机械组成的一条完整的装卸作业系统的小时作业量。
岸边集装箱起重机是:由门架、支腿、横梁、拉杆、大梁(含前大梁、中梁、后伸梁)、梯型架、机器房、电气房、驾驶室、行走台车、车传输线等组成;机构有大车行走、主起升、小车运行、前臂梁俯仰四个主要运行机构,整机可沿平行于码头岸线上的两条轨道行走,利用液压伸缩式专用集装箱吊具进行装卸船作业。
门座起重机:简称门机,是件杂货码头岸壁装卸船作业的主要设备,门机属周期循环作业机械,其主要工作机构起升、变幅和旋转可同时动作,作业灵活速度快通用性好、起重量大、起升高度高,幅度变化范围大(7m-33m),对成组的五多钢材、木材及机械设备等件杂货可以直接吊放在其轨道后幅度范围内的堆场上暂存,或直接装车外运。对配合作业的流动机械可减少其搬运作业距离。在水陆联运的港口,需要在码头前沿进行车一船直取作业时,采用门机比较有利。门机规章制度效率高,装卸件杂货平均效率一般为20t/h-30th,装卸非轻泡货时可达40t/h-70th。
集装箱正面吊运机:在集装箱装卸运输行业中集装箱正面吊运机是研制开发较晚的一种多功能机型,与其他各种集装箱专用装卸运机械相比,具胡很强的机动灵活性和多种用途。
轮胎式集装箱龙门起重机:是用于集装箱堆场上拆码垛和装卸集装箱半挂车的大型专用机械。主体结构由大梁龙门架、腿柱、底梁等组成。
轨道式集装箱龙门起重机:是集装箱码头和集装箱中转站的集进行装卸作业的专用机械。由双门架和机警向连接梁组成,门架支承在走行台车上,在轨道上行走,但门架有设悬臂梁和无悬臂梁两种型式。
多用途门座起重机:和普通门座起重机相似,具有起升、变幅、旋转、大车行走等功能,并在此基础上,对起升系统做了必要的修改,使其可根据装卸货种的需要,配装不同的吊具(集装箱专用伸缩吊具、散货抓斗和吊钩),可对各种不同的货物进行作业。这种机型是目前国内外多用途码头上装卸船作业被广泛采用的一种,尤为适合在通过集装箱与大件、件杂货等货种组合的多用途码头上装卸船。集装箱装卸船平均台时效率可达15箱左右。
多用途桥式起重机:具有岸边集装箱起重机和桥式抓斗卸船机的双重功能。并且设有吊钩,可装卸集装箱、大重件或其他通用件杂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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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楼
船舶必须具备哪些条件才能安排作业:(1)进口,包括船图、舱单及卸货有关资料必须齐备;具有港口主管部门批准的危险货物作业通知书;货物流向及接卸方案已做出详细安排;超高、超宽、重大件设备具体资料预先摸清,特种车做好具体安排。(2)出口,包括信用证、商品检验、海关手续办理完毕,备齐货物,做出配载图及货物积载图,能连续作业。
乡渡:又称圩渡。农村水网地区县内(或两县毗邻)乡、村、城镇间的短途旅客运输。常与干流或较大支流的定期客运航线相衔接,或配合农村集市定期开航。主要为农业服务,发挥沟通城乡的作用。乡渡具有航程短、当天往返、客运服务设备简单的特点。一般客货兼载,在保证安全航行的前提下,客与货的载量相对变化有一定的灵活性。
乡镇运输船舶保险:对乡镇运输船舶的强制保险。国家有关乡镇运输船舶管理法规规定,乡镇运输船舶必须在保险公司办理第三者责任保险和船舶保险(包括碰撞责任保险);从事货运的还要积极办理承运货物保险;从事客运的必须办理旅客意外伤害保险。对乡镇运输船舶实施强制保险,有利于增强乡镇运输船舶在发生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时,恢复生产能力,切实保障货主、旅客以及第三者的利益,促进乡镇运输业的健康发展。
船长:是船舶主要领导人,对船舶安全和营运负第一责任。
大副:级别仅低于船长并持有大副适任证书的驾驶员。在船长不能履行其职责时由其指挥船舶。大副在船长领导下,主持甲板部的日常工作,主管货物配载、装卸和甲板部的维护保养工作。
二副:级别低于大副并持有二副适任证书的驾驶员。在船长、大副的领导下履行航行和停泊所规定的值班职责,并主管航行设备。
三副:级别低于二副并持有三副适任证书的驾驶员。在船长、大副的领导下履行航行和停泊所规定的值班职责、并主管救生、消防设备。水张、
轮机长:是轮机部的负责人,在船长领导下负责全船机电设备的管理以及轮机部的行政管理和技术管理工作。
大管轮:俗称“二轨”。级别仅低于轮机长并持有大管轮适任证书的轮机员。大管轮是轮机长的主要助手,在轮机长不能履行其职责时代理轮机长的职务。除执行值班任务外,通常负责主机、舵机、冷藏机和滑油分油机等机械设备技术管理工作。
二管轮:俗称三轨。级别低于大管轮并持有二管轮适任证书的轮机员。
轮机:船舶动力装置的习惯称呼。船舶由风帆推进发展为以蒸汽机带动明轮推进船舶航行后,这套推进船舶航行的动力设备统称为“轮机”。
水手:负责甲板部工作的普通船员。
30、从事沿海客运应具备的条件:
设立沿海客运运输企业,至少一名持股25%以上的股东具有3年以相应船舶各类的海船运输经历。
申请经营沿海客船运输的,应具有3年以上相应海上货船运输经历。
经营旅客运输的,应当落实客船沿线停靠(站)点,并具备相应的服务设备。
从事水路旅客运输经营活动的,应当具备企业法人资格。
31、从事沿海高速客轮运输应具备的条件:申请从事高速客船运输的,除必须具备规定的水路客运企业筹建、开业条件和经营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建立适合高速客船营运特性的客运业务规章制度、安全管理制度和机务管理制度并有相应的落实措施。
(二)设置与经营规模、范围相适应的运输业务、安全、机务等部门并配齐规定的专业人员。
(三)高速客船经营负责人和运输业务、安全、机务等部门负责人从事水路客运工作年资须在3年以上,或者经过大中专院校或省级单位专业培训,持有专业培训合格证书。
32、从事沿海客滚船运输应具备的条件:设立沿海客运运输企业,至少一名持股25%以上的股东具有3年以相应船舶各类的海船运输经历。
申请经营沿海客船运输的,应具有3年以上相应海上货船运输经历。
经营旅客运输的,应当落实客船沿线停靠(站)点,并具备相应的服务设备。
从事水路旅客运输经营活动的,应当具备企业法人资格。
33、从事沿海危险品运输应具备的条件:
经营液货危险品船运输的,最高管理层中至少有一人取得相应客船、危险品船船长或轮机长适任证书;海务、机务主管还应持有与所经营船舶种类的海船相对应船长、轮机长适任证书。
经营沿海液货危险品船舶运输的企业的相应总运力应当满足下列最低要求:
(1)经营沿海危险品船运输的:危险品船2000载重吨;
(2)经营液化气船运输的:舱容2000立方米。
36、设立水路运输服务企业,应当具备的条件:
(一)有稳定的水路运输客源,货源和船舶业务来源;
(二)有与经营范围相适应的组织机构和专业人员;
(三)有固定经营场所和必要的营业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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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楼
(四)有符合下列规定的最低限额的注册资本;
1、经营船舶代理业务的,为20万元人民币;
2、经营客货运输代理业务的,为30万元人民币;
3、同时经营船舶代理和客货运输代理业务的为50万元人民币。
8、设立水路运输企业应具备的条件:
(一)具有与经营范围相适应的运输船舶;
(二)有较稳定的客源或货源;
(三)经营旅客运输的,应当落实客船沿线停靠(站)点,并具备相应的服务设施。
(四)有经营管理的组织机构和负责人;
(五)有与运输业务相适应的自有流动资金。
机械的装卸能力
(一)额定能力:机械设备在外部条件符合其设计所规定的条件时,机械的技术状况完好,由比较熟练的司机操作,可达到的小时作业量。
(二)平均能力:外界条件和本机状况与上述情况相同的作业机械,在一段较长不间断的作业过程中,所完成的作业量与作业时间之比。
(三)最大能力:在装卸作业中,装卸机械在各种常见的偶发性因素影响下,其台时效率处于波动状态。例如:大型散装物料装卸机械,在作业过程中遇到物料的特性,密度、含水量等变化,物料流动性和料堆部分塌落,操作上的正常波动等因素,都有可能产生能力上的差异,因此在多种条件下,可能在作业中机械的台时效率短期发生超过额定能力较多的现象,此数值称为最大能力。
(四)系统能力:系统能力则为由多台不同的装卸机械组成的一条完整的装卸作业系统的小时作业量。
岸边集装箱起重机:由门架、支腿、横梁、拉杆、大梁(含前大梁、中梁、后伸梁)、梯型架、机器房、电气房、驾驶室、行走台车、车传输线等组成;机构有大车行走、主起升、小车运行、前臂梁俯仰四个主要运行机构,整机可沿平行于码头岸线上的两条轨道行走,利用液压伸缩式专用集装箱吊具进行装卸船作业。
门座起重机:简称门机,是件杂货码头岸壁装卸船作业的主要设备,门机属周期循环作业机械,其主要工作机构起升、变幅和旋转可同时动作,作业灵活速度快通用性好、起重量大、起升高度高,幅度变化范围大(7m-33m),对成组的五多钢材、木材及机械设备等件杂货可以直接吊放在其轨道后幅度范围内的堆场上暂存,或直接装车外运。对配合作业的流动机械可减少其搬运作业距离。在水陆联运的港口,需要在码头前沿进行车一船直取作业时,采用门机比较有利。门机规章制度效率高,装卸件杂货平均效率一般为20t/h-30th,装卸非轻泡货时可达40t/h-70th。
集装箱正面吊运机
在集装箱装卸运输行业中集装箱正面吊运机是研制开发较晚的一种多功能机型,与其他各种集装箱专用装卸运机械相比,具胡很强的机动灵活性和多种用途。
轮胎式集装箱龙门起重机:是用于集装箱堆场上拆码垛和装卸集装箱半挂车的大型专用机械。主体结构由大梁龙门架、腿柱、底梁等组成。
轨道式集装箱龙门起重机:是集装箱码头和集装箱中转站的集进行装卸作业的专用机械。由双门架和机警向连接梁组成,门架支承在走行台车上,在轨道上行走,但门架有设悬臂梁和无悬臂梁两种型式。
多用途门座起重机:和普通门座起重机相似,具有起升、变幅、旋转、大车行走等功能,并在此基础上,对起升系统做了必要的修改,使其可根据装卸货种的需要,配装不同的吊具(集装箱专用伸缩吊具、散货抓斗和吊钩),可对各种不同的货物进行作业。这种机型是目前国内外多用途码头上装卸船作业被广泛采用的一种,尤为适合在通过集装箱与大件、件杂货等货种组合的多用途码头上装卸船。集装箱装卸船平均台时效率可达15箱左右。
多用途桥式起重机:具有岸边集装箱起重机和桥式抓斗卸船机的双重功能。并且设有吊钩,可装卸集装箱、大重件或其他通用件杂货。
3、沿海高速客轮系指载客12人及以上,设计静水时速在沿海水域为25海里及以上的排水型船舶和动力支承船舶。
4、客船是指载客超过12人的船舶,不论其是否装货均视同“客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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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楼
船的主要组成部分:主要有船体、轮机、电气系统及船舶管系组成.
船体:俗称船身。船舶主体和上层建筑结构的统称。不包括任何设备、装置和系统等的船舶壳体。
机仓(机舱):安置主机和辅机及其附属设备的舱室。以往除油船因防火及轴隧通过油舱不易保证油密等原因而将机舱设于尾部外,其他船因纵倾调整的要求,都将机舱设于中部。近代货船特别是散货船,为获得比较方整的货舱,提高载货能力和装卸效率等已普遍采用尾部机舱型式。少数客船在满足抗沉性要求的前提下,为将客舱设于居住条件较佳的中部,也有采用尾部机舱。一些尾部型线瘦削的船,特别是双桨船,为避免机舱过长,常将机舱设于中后偏尾部。机舱至少应有两个出口,以便紧急情况下人员及时撤离。为充分利用机舱空间,大中型船舶的机舱内设有一层或数层平台甲板,以安置各种辅机、油水柜和机修间等。为便于人员通行和操纵检修设备,舱内设有带扶手的扶梯和不致妨碍空气流通的金属格栅;内底板上铺设有活动结构型式的防滑花铁板;舱顶设有机舱棚,供通风、采光、排气、设置机舱出入口和吊放主机及其他设备用。机舱内温度较高,故设有机械通风以改善工作条件。
船舶吨位:船舶吨位是以容积为计算依据,也叫丈量吨。包括净吨位和总吨位,主要用于收费、税收等。
总吨位:是量计除“免除处所”以外的全船所有“围蔽处所”而得到内部容积而得到的登记吨位。
净吨位:是不计及船员舱室、机舱处所等非营利容积而量计用于可用于营业的有效容积所得到的登记吨位。
排水量:指船在水中所排开的同体积的水重。
型 深:船舯部自龙骨板上表面至上甲板边线的垂直距离。
干 弦:船舯部自水线至上甲板上表面的垂直距离。
水 尺:船舶吃水标志。
船舶的满载吃水:船舶满载时,在船长中点处,从平板龙骨上缘至夏季载重水线的垂直距离为满载吃水。
干杂货船:用于运载干杂货物的船舶。
液货船:用于运载液体货物的船舶。
油 船:装载运输石油和石油产品的液体散货船。
邮 轮:指远洋快速客轮。
渡 船:用于火车、汽车和旅客横渡海峡海湾江河和岛屿之间的专用船舶。
全集装箱船:全集装箱船(FULL-CONTAINER SHIP)指全部舱位固定适用于装载集装箱的专用船,具有能利用全部有效舱位装载集装箱的各种设备。
半集装箱船:半集装箱船(SEMI-CONTAINER CONTAINER SHIP)其部分舱内有专门设计的集装箱舱位,基余舱位可装件杂货。
集装箱两用船:集装箱两用船(CONVERTIBLE CONTAINER SHIP)即其舱位的全部或部分设有转换装置,经转换,全部或部分舱位即可装载集装箱,也可装杂货。
第一代集装箱:载箱量700—1000TEU,载重量10000T,尺度(船长150M,宽22M,吃水8—9M)。
第二代集装箱:载箱量1000—2000TEU,载重量15000—20000T,尺度(船长175—225M,宽25—30M,吃水9.5—10.5M)。
第三代集装箱:载箱量2000—3000TEU,载重量30000T,尺度(船长240—275M,宽32M,吃水10.5—12M)。
第四代集装箱:载箱量3000—4000TEU,载重量40000—50000T,尺度(船长280—300M,宽32.3—39.4M,吃水11.5—13.5M)。
第五代集装箱:载箱量4000TEU以上,最大目前为6000TEU,载重量50000—75000T,尺度(船长280—300M,宽32.2—39.4M,吃水11.5—13.5M)。
集装箱运输船舶按船型分可分为几类:集装箱运输船舶按船型可分为四类,即半集装箱船,集装箱两用船,滚装船,全集装箱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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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楼
巴拿马式肥胖型:符合巴拿马运河通航标准设计建造的船舶。
新船检验(船舶建造检验):船舶在投入营运及第一次对船舶颁发证书之前对某一特定证书有关的所有项目进行一次完整的检查,以保证这些项目符合有关要求,并能满足船舶预定的营运业务。
营运中检验:包括年度检验、中间检验、换证检验、船底外部检验、附加检验其要求如下:
1、年度检验:对与特定的证书有关项目进行总的检查以确保其处于良好状态,并且符合船舶预定的营运业务。检验应在证书的每周年日前、后各三个月内进行
2、中间检验:对与特定的证书有关的指定项目进行检以确保其处于良好状态,并且符合船舶预定的营运业务。检验应在相应证书的第二个周年之日前、后各三个月内或第三个周年之日前、后各三个月内进行,该中间检验应替代一次年度检验。
3、换证检验(定期检验):在船舶证书到期之前,对与特定证书有关的项目进行检验以确保其处于良好状态,并且适合船舶预定的营运业务,并颁发一张新证书。检验应在证书到期前三个月内进行。
4、船底外部检验(坞内检验):对船舶水下部分和有关项目进行检查以确保其处于良好状态,并且适合船舶预定的营运业务。
5、附加检验(临时检验):在因调查而进行的修复之后或进行了任何重要修理或更新之后,或如以下情况,根据具体情况进行一次普遍或部分检验。
①发生事故,影响船舶适航性时;②改变船舶证书所限定的用途或航区时;③法定证书失效时;④船东或经营人变更及船名或船籍港变更时;⑤涉及船舶安全的修理或改装。
船舶稳性:船舶受外力作用离开平衡位置而倾斜,当外力消除后能自行回复到原来平衡位置的能力。
风雨密:系指在任何风浪情况下水均少是透入船内。
A型船舶:为载运散装液体货物而设计的一种船舶。
B型船舶:凡达不到A型船舶各项规定的所有船舶。
从事沿海客运应具备的条件:设立沿海客运运输企业,至少一名持股25%以上的股东具有3年以相应船舶各类的海船运输经历。申请经营沿海客船运输的,应具有3年以上相应海上货船运输经历。经营旅客运输的,应当落实客船沿线停靠(站)点,并具备相应的服务设备。从事水路旅客运输经营活动的,应当具备企业法人资格。
从事沿海高速客轮运输应具备的条件:申请从事高速客船运输的,除必须具备规定的水路客运企业筹建、开业条件和经营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建立适合高速客船营运特性的客运业务规章制度、安全管理制度和机务管理制度并有相应的落实措施。
(二)设置与经营规模、范围相适应的运输业务、安全、机务等部门并配齐规定的专业人员。
(三)高速客船经营负责人和运输业务、安全、机务等部门负责人从事水路客运工作年资须在3年以上,或者经过大中专院校或省级单位专业培训,持有专业培训合格证书。
沿海高速客轮:系指载客12人及以上,设计静水时速在沿海水域为25海里及以上的排水型船舶和动力支承船舶。
客船:是指载客超过12人的船舶,不论其是否装货均视同“客船”。
从事沿海客滚船运输应具备的条件:同从事沿海客运应具备的条件。
从事沿海危险品运输应具备的条件:经营液货危险品船运输的,最高管理层中至少有一人取得相应客船、危险品船船长或轮机长适任证书;海务、机务主管还应持有与所经营船舶种类的海船相对应船长、轮机长适任证书。
经营沿海液货危险品船舶运输的企业的相应总运力应当满足下列最低要求:
(1)经营沿海危险品船运输的:危险品船2000载重吨;
(2)经营液化气船运输的:舱容2000立方米。
设立水路运输服务企业,应当具备的条件:
(一)有稳定的水路运输客源,货源和船舶业务来源;
(二)有与经营范围相适应的组织机构和专业人员;
(三)有固定经营场所和必要的营业设施;
(四)有符合下列规定的最低限额的注册资本;
1、经营船舶代理业务的,为20万元人民币;
2、经营客货运输代理业务的,为30万元人民币;
3、同时经营船舶代理和客货运输代理业务的为50万元人民币。
设立水路运输企业应具备的条件:
(一)具有与经营范围相适应的运输船舶;
(二)有较稳定的客源或货源;
(三)经营旅客运输的,应当落实客船沿线停靠(站)点,并具备相应的服务设施。
(四)有经营管理的组织机构和负责人;
(五)有与运输业务相适应的自有流动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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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楼
顶啊,好东西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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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楼
好东西,我找了半天了。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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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楼
建议楼主将以上《港航知识手册》打包提供下载,大家会感谢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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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楼
很全
介绍的也很细致哦~
好好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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