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会所。上面二层,地下一层,地下一层房间主要为 SPA 用房。对于地下一层,自己如下设计:排风与排烟共用,每个房间都进行排烟。每个房间为一防烟分区,走道为另设分区。排风:换气次数取4,排风量为新风量的 百分之八十。空调系统:模块机+风盘+新风。 困扰的主要为 排风量 和新风量的 计算问题。。请指点。。在线等
一会所。上面二层,地下一层,地下一层房间主要为 SPA 用房。
对于地下一层,自己如下设计:排风与排烟共用,每个房间都进行排烟。每个房间为一防烟分区,走道为另设分区。
排风:换气次数取4,排风量为新风量的 百分之八十。
空调系统:模块机+风盘+新风。
困扰的主要为 排风量 和新风量的 计算问题。。
请指点。。在线等
2楼
请指点,设计是否存在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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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楼
设计思路没有什么问题。只是每个地下房间都作为一个防烟分区没有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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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楼
新风量取决于房间功能,会所的说法太笼统了,如果是SPA,建议按人数,每人40m3/h计算新风。
而防排烟设计同意楼上观点,如果地下室房间不大于50m2,没有必要单独设置防烟分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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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楼
现在这样设置:划分防烟分区,并将每个分区里走到面积加上最大的一个房间面积计入计算内,大于50的房间单独一个分区,这样可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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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楼
走道面积不仅仅包括最大房间的面积,而应该包括所有不满足自然排烟条件且未设置机械排烟口的房间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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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楼
《措施》4.11.1
1。在多层建筑中,设置机械排烟系统的地下、半地下场所,除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和建筑面积大于50的房间外,排烟口可设置在疏散走道,其排烟量由疏散走道面积和需排烟的各个房间的面积比较,按其最大面积每平米不小于120计算确定。
按上述“其排烟量由疏散走道面积和需排烟的各个房间的面积比较,按其最大面积每平米不小于120计算确定。”
我现在划分防火分区之后。计算就是通过上述“分区内疏散走道面积和需排烟的各个房间”比较来确定排烟量。
我理解是 ,着火一般为一个处着火,所以这样设置应该没问题的。
各位觉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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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楼
同意4楼的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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