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一篇文章上面说 构造柱不能做挑梁的根 ,请各位前辈给个详细介绍 ,规范上好像没有
看一篇文章上面说 构造柱不能做挑梁的根 ,请各位前辈给个详细介绍 ,规范上好像没有
2楼
个人认为 不能 构造柱的设置主要是根据抗震要求 它不是受力的柱 ,本身都是按照构造配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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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楼
我觉的这应该没什么不可以,过去构造柱确实是因为抗震而发明发展起来的一种砌体加强构造,但是如今随着各种研究的发展它的作用实际已经超过了过去仅仅只是抗震构造措施的范畴,要不然《砌规》也不会有砖砌体和钢筋混凝土构造柱组成的组合砖墙受压计算了,构造柱在此处体现出来的就是对砌体受压承载能力的加强,而与抗震无关(包括现在的许多计算软件也可以考虑构造柱对墙体承载力的提高作用)。回到楼主的问题,若是砌体结构中设置挑梁处的墙体受压承载力有问题时,也可以通过在挑梁处设置构造柱组合墙的形式满足受压承载力的要求,些时挑梁下当然可以设置构造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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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wsry988 于 2010-9-6 00:08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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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楼
不是受压的问题,最主要的是抗弯承载力的问题,构造柱就那4根构造钢筋哪能承受得了挑梁的传下来的弯矩呢,还有挑梁和构造柱之间的节点也未必满足传递弯矩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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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楼
具体问题具体解决,大门樘(见钢大门图集)由门框加雨棚组成,不放心,将门框柱做到头--变成构造柱,此时的作用就类似你说的作用。也就是将柱子做到满足要求,又起到该位置的构造柱作用,关键是抗弯承载力和抗弯构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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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楼
看问题角度各有不同,但应从实际出发才能更合理,砌体结构中的构造柱其做法构造,实际上已经决定了它并不等同于独立柱或是类似于框架结构中的柱,你所担心的问题用于构造柱上并不合理,为什么非将其独立出来看呢,而不是将其和墙体圈梁等构件看做是一个整体受力的构件在共同受力呢,实际上构造柱的做法如:设置马牙槎、拉结筋、后浇砼、圈梁构造柱的整体连接、若再加上符合《砌规》中设置构造柱的组合砖墙砌体等构造,你还能把构造柱抽出来单独去分析理解它的受力状态吗,若有这必要,《砌规》早就给出了单独验算构造柱本身的受弯或受压公式了。但是组合砌体是有明确的计算方法的。当挑梁下设有构造柱时,若是将其看成是两端设有构造柱的一整皮墙的长矩形组合构件在承受挑梁的荷载,无论其抗弯还是受压承载能力都是相当大的,这种情况正类似于对墙梁的理解,墙梁中托梁和墙体是不能脱开看待的,它是一种墙与梁相互组合在一起的整体受力构件。构造柱与墙体的组合也是一种整体构件,当然也不能脱开看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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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楼
同意这种说法。
当然,我建议,从保守的角度考虑,不考虑构造柱的受力要求。但要是有特殊情况,比如本贴所述,我觉得完全可以根据构造柱的实际情况分析其受力。
万变不离其宗,结构分析问题,还是要从基本的受力分析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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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楼
偶只有观望学习的份啦,谢谢各位同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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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楼
应该是不可以的。
就算可以也是不合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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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楼
不可以,个人认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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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楼
首先还是按照规范走,一旦出问题了,大家都不好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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