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几日,安徽某市为规划的失控,又缴了一大笔学费,大到没人敢公布损失的费用是多少,也没人道明由谁来埋单。这是一幢总建筑面积18248平方米,共18层的大楼,因为城市要进行路段改造,该楼已经建到17层,炸了。消息说,2005年,城市规划部门因进行路段改造,决定将建设中的维也纳花园高层公寓楼进行爆破,该爆破创我国控制爆破之最,是行业里从事控制爆破工程中最大的一次,历史上没有过———始终没有人说到爆破的费用是多少,大楼的投入资金是多少,损失的费用谁来承担?
炸掉违法建筑(且认定它是违法的),总是为了城市更好地发展,就事件本身说,早炸比晚炸好。但是,不论是房地产公司违规也好,还是规划失控也好,所造成的损失,都是国家的钱啊。说到底,损失的依然是公众利益。让人心痛不已。
倒是中央电视台“第一时间”的读报节目提到了审批问题。这么一幢大楼,总是审批了才建的,审批也不会几个月就通过的,也就是说,该城市的道路改造规划一两年前还没有,更不要说五年计划了。
对城市规划的随意性,老百姓早就深恶痛绝。今天要建一个新城,明天又提出要保护老城,昨天刚改造好的路,今天又不符合城市发展要求了。说起来都是为老百姓好,没错,但这种规划的失控,糟蹋的也是老百姓的钱。
对这些不断上演的破坏性建筑,拆了,炸了,都是应该的,但我们就不能从中总结点什么?有。人们说,除了建立起对行政审批的监督和制约机制,最大限度地减少行政审批部门的权力外,还要让有关部门和责任人为随意行使权力,随意规划付出巨大代价,这样才能惩前毖后,使由全社会承担的学费不至于白白付出。
现在的问题是,监督和制约机制建立了吗?随意行使权力受到控制了吗?对随意规划有巨额代价束缚吗?
一说到城市规划,我们总会拿国外的例子来说事,尤其是澳大利亚的堪培拉,一百多年前规划好的,就是一张蓝图走到底。我倒觉得不能这么比。我们有几千年历史的城市很多,边发展,边规划是蛮正常的。但是也不能太随意了吧?五年,十年还是应该坚持的吧?毕竟我们还不富裕到拿城市的拆拆建建当“过家家”。
-------杭州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