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实施指南(第二号) 重庆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根据《重庆市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管理办法》第七条的要求,制定本实施指南。请工程建设各方责任主体单位通过合同约定确认分户验收有关事项,并结合工程实际情况认真制定好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方案,做好分户验收工作。一、 分户验收质量标准分户验收的质量标准主要包括住宅建筑规范GB50386、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9、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2、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411、智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339、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7、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8等规范标准。
(第二号)
重庆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根据《重庆市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管理办法》第七条的要求,制定本实施指南。请工程建设各方责任主体单位通过合同约定确认分户验收有关事项,并结合工程实际情况认真制定好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方案,做好分户验收工作。
一、 分户验收质量标准
分户验收的质量标准主要包括住宅建筑规范GB50386、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9、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2、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411、智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339、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7、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8等规范标准。
二、分户验收的条件
(一)工程已完成设计文件和施工合同约定的工作内容;
(二)所含(子)分部工程的质量验收合格;
(三)工程质量控制资料完整;
(四)有关安全和功能的检测资料完整。
在施工过程中进行的分户验收项目不受以上条件约束。
三、分户验收前的准备工作
(一)确定分户验收小组成员;
(二)分户验收小组根据工程特点制定分户验收方案;
(三)配备好分户验收所需要的检测仪器和计量工具;
(四)作好有防水要求房间的蓄水和外墙、外窗淋水试验
的准备工作;
(五)作好通水,通电的准备工作。
其中(一)、(二)项工作应在地基与基础分部工程验收前完成。
四、分户验收的组织和程序
分户验收的组织和程序应按《重庆市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管理办法》中的第八条执行。
五、分户验收合格的评价
(一)分户验收合格的评价
分户验收项目应符合本指南的规定,每一检查单元计量检验的项目中有80%及以上检查点在允许偏差范围内,且最大偏差不得超过允许偏差的1.5倍即为合格。
(二)分户验收不合格的处理
1.由建设单位组织施工和监理单位进行返工或制定处理方案进行处理,然后对返工或处理部位重新组织分户验收,直至分户验收全部合格。
2.当返工或处理确有困难,在满足安全使用要求的情况下,为了避免社会财富的更大损失,可按技术处理方案和协商文件通过分户验收,建设单位应在《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表》中明确告之用户,并积极与用户协商处理。
六、分户验收项目
(一)楼地面、墙面和顶棚
1.现浇楼板厚度及裂缝
(1)质量要求:现浇楼板的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偏差应符合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要求;现浇楼板不应有可见的裂缝。
(2)检验方法:板厚及裂缝检查均在主体结构施工过程中分别进行测量和目测检查。板面裂缝检查目测高度宜距地1.5m左右,俯视检查;板底裂缝检查应站立室内地面仰视目测检查。
(3)检查数量:自然间全数检查。其中板厚检查起居室和卧室测点应不少于5点,其中一个测点应布置在房间中部,即4角点加1中心点;其余房间、阳台各测不少于3点,即在房间或阳台一条对角线上2角点加1中心点;角部测点宜在墙角(或板角)距墙面(或板角)长、宽两个方向均约500mm处。
2.楼地面面层
(1)质量要求:
整体面层:
地面面层及各构造层之间应结合牢固,无空鼓(空鼓面积不大于400cm2,且每自然间不多于2处者可不计);面层表面不应有裂缝、脱皮、麻面、起砂等缺陷;有排水坡度要求的,表面坡度应符合设计要求,不得有倒泛水和积水。
板块面层:
面层在结合层上铺设时,应结合(粘接)牢固,无空鼓或松动;板块无裂纹、掉角、缺楞等缺陷,镶嵌正确,接缝均匀、顺直,色泽均匀一致,图案清晰,面层表面的平整度和坡度符合要求。
竹、木面层:
面层铺设应牢固;板的拼缝平直度、宽度及与踢脚线的接缝、相邻板高差符合要求,接头构造正确,板面无翘曲,颜色均匀,图案清晰,面层平整度符合要求。
(2)检验方法:空鼓用小锤锤击检查;坡度泼水检查,表面平整度、缝格平直度、接缝高低差和宽度目测观察检查,必要时辅以相应的检查工具进行检查;其它面层外观质量目测观察并结合手摸、脚踩等方式检查。
(3)检查数量:自然间和阳台全数检查,公共部分走道和楼梯间按层检查;其中地面空鼓检查数量每间房间及阳台、公共部分走道和楼梯间应各不少于5处,其中一处应布置在房间或阳台、公共部分走道和楼梯间中部,即4角部加1中心处,每处面积约1m2范围。初装饰工程卫生间不检查空鼓。
3.墙面
(1)质量要求:
抹灰:
抹灰层与基层之间及各抹灰层之间必须粘接牢固,抹灰层应无空鼓(空鼓面积不大于200cm2者可不计);抹灰面层应无爆灰和裂缝;孔洞、槽、盒周围的抹灰表面应整齐、光滑;管道后面的抹灰表面应平整。
饰面板(砖):
饰面板安装和饰面砖粘贴必须牢固;满粘法施工的饰面砖墙面应无空鼓、裂缝;接缝、嵌缝应平直光滑、密实,宽度、深度符合要求,表面应平整、洁净、色泽一致,无裂痕和缺损;石材表面应无泛碱等污染。
涂饰:
颜色、图案应符合设计要求;涂饰均匀、粘结牢固,不得漏涂、透底、起皮、掉粉和反锈;涂层与其他装修材料和设备衔接处应吻合,无交叉污染,界面应清晰。
(2)检验方法:空鼓用小锤锤击检查;其它面层外观质量目测并结合手摸、尺量检查。
(3)检查数量:自然间和阳台全数检查,公共部分走道和楼梯间按层检查;其中抹灰空鼓沿墙面长、宽两个方向每个墙面各测不少于3处,即墙面两端加中间部位,每处面积约1m2范围;当单片墙长度超过3m时,每增加1m应增加1处,均匀布点。初装饰工程有防水层的部位不检查空鼓。
4.顶棚
(1)质量要求:
抹灰层与基层之间必须粘结牢固,无脱层、空鼓;抹灰层面层应无爆灰和裂缝;采用免抹灰工艺的顶棚不应有可见的裂缝;装修装饰图案应符合设计要求,缝格顺直,色泽均匀、无污染或明显色差。
(2)检验方法:抹灰空鼓用小锤锤击检查;其它面层外观质量站立室内地面仰视目测检查,必要时结合尺量拉线检查。
(3)检查数量:自然间和阳台全数检查,公共部分走道和楼梯间按层检查;其中抹灰空鼓检查数量每间房间及阳台、公共部分走道和楼梯间应各不少于5处,其中一处应布置在房间或阳台、公共部分走道和楼梯间中部,即4角部加1中心处,每处面积约1m2范围。
(二)门窗质量
1、外窗台高度
(1)质量要求:外窗窗台完成面高度低于0.9m时,应有防护措施。低窗台、凸窗等下部能上人站立的宽窗台面,防护高度应从窗台面起计算。
(2)检验方法:尺量检查。
(3)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2、门窗开启性能
(1)质量要求:门窗开启方向应符合设计要求;门窗应开启灵活、关闭严密,无倒翘;推拉门窗扇必须有防脱落措施,扇与框的搭接量符合设计或规范要求。
(2)检验方法:手扳、尺量和观察检查。
(3)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3、门窗密封性能
(1)质量要求:门窗扇的橡胶密封条或毛粘密封条应安装完好,不得脱槽。
(2)检验方法:手扳和观察检查。
(3)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4、门窗的防、排水性能
(1)质量要求:外门窗及周边无渗漏;室外门窗框与墙体之间的缝隙表面应采用密封胶封闭,密封胶应光滑、顺直、无裂纹;应设置排水孔的门窗,排水孔应通畅,位置及数量符合设计要求。
(2)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3)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5、门窗的玻璃安装
(1)质量要求:门窗玻璃的涂膜朝向应符合设计要求;安全玻璃的使用应符合相关规定;玻璃不应与门窗框型材直接接触;密封条与玻璃、玻璃槽口的接触应紧密、平整。
(2)检验方法:手扳和观察检查。
(3)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6、门窗节能
(1)质量要求:玻璃品种、规格应符合设计要求,金属外门窗隔断热桥措施应符合设计要求。
(2)检验方法:尺量和观察检查。
(3)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三)栏杆、护栏质量
1、栏杆安装
(1)质量要求:栏杆安装必须牢固。
(2)检验方法:手扳检查。
(3)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2、栏杆高度、栏杆间距
(1)质量要求:栏杆高度必须满足设计要求。当设计无要求时,临空处栏杆净高,六层及六层以下不应低于1.05m,七层及七层以上不应低于1.10m。防护栏杆的垂直杆件间净距不应大于0.11m。
(2)检验方法:尺量检查。
(3)检查数量:每片栏杆不少于一处。
3、防攀爬措施
(1)质量要求:栏杆应采用防止少年儿童攀登的构造。
(2)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3)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4、栏板玻璃
(1)质量要求:承受水平荷载的栏板玻璃应使用公称厚度不小于12mm的钢化玻璃或公称厚度不小于16.76mm钢化夹层玻璃。当栏板玻璃最低点离一侧楼地面高度在3m或3m以上、5m或5m以下时,应使用公称厚度不小于16.76mm钢化夹层玻璃。当栏板玻璃最低点离一侧楼地面高度大于5m时,不得使用承受水平荷载的栏板玻璃。不承受水平荷载的栏板玻璃应符合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要求。
(2)检验方法:观察检查玻璃上的安全认证标识;尺量检查。
(3)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四)防水工程
1、屋面
(1)质量要求:屋面工程不应有渗漏和积水现象。
(2)检验方法:屋面渗漏和积水采用蓄水或雨后观察检查,蓄水检查最浅蓄水深度不得小于20mm,蓄水时间不得小于24小时。
(3)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2、厨房、卫生间和阳台
(1)质量要求:排水坡向正确,排水通畅,不应有渗漏和积水现象。
(2)检验方法:卫生间采用蓄水检查,最浅处蓄水深度不得小于20mm,蓄水时间不得小于24小时;阳台采用泼水检查;当厨房有防水要求时采用蓄水检查。
(3)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3、外墙
(1)质量要求;外墙面不应有渗漏现象。
(2)检验方法:雨后或淋水后目测观察检查。
(3)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五)室内主要空间尺寸
1.套内空间
(1)质量要求:房间内平行墙面之间净距极差值控制在20mm以内;室内净高应符合设计要求,室内净高偏差值控制在-20mm以内,极差值控制在20mm以内。非矩形房间的内墙面净距尺寸偏差控制在20mm以内。
(2)检验方法:尺量或仪器等检查,墙面之间净距测点宜在离地1m高左右,距墙角约500mm处。
(3)检查数量:自然间全数检查;房间内墙面之间净距按每两平行墙面之间各测不少于2点;非矩形房间的内墙面净距尺寸偏差测点由分户验收小组自行确定;室内净高起居室和卧室测点应不少于5点,其中一个测点应布置在房间中部,即4角点加1中心点;其余房间各测不少于4点,即4角点。角部测点宜在墙角(或板角)距墙面(或板角)长、宽两个方向均约500mm处。有坡度的房间不测室内净高。
2.公共部分
(1)质量要求:走道和楼梯间墙面净距应满足相关规范的最小值要求。
(2)检验方法:尺量或仪器等检查,墙面之间净距测点宜在离地1m高左右,距墙角500mm处;墙面有凸出物处,墙面之间净距应增加测点。
(3)检查数量:走道和楼梯间墙面之间净距按每层分别各测不少于2点。
(六)建筑给排水工程
1.管道、配件安装
(1) 质量要求:管道、配件安装固定牢固,支、吊架间距符合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管道安装坡度、坡向符合设计和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排水管道清扫口和塑料排水管道伸缩节、阻火圈的设置符合设计和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管道穿楼板、穿墙的套管安装符合设计或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给水暗埋管道标识清楚;给水口位置符合设计要求。
(2)检验方法:安装牢固目测观察或手扳检查;支、吊架间距尺量检查;管道坡度、坡向用坡度尺或水平尺、拉线和尺量检查;清扫口、伸缩节、阻火圈目测观察检查;套管目测观察检查;暗埋管道标识目测观察检查;给水口位置目测观察检查。
(3)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2.地漏、存水弯
(1)质量要求:地漏型式符合设计要求,有效水封深度不小于50mm;存水弯设置符合设计要求,有效水封深度不小于50mm。
(2)检验方法:地漏和存水弯型式及设置目测观察检查,有效水封深度尺量检查。
(3)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3.管道系统功能
(1)质量要求:管道、配件等接口严密,无渗漏;管道畅通,不堵塞。
(2)检验方法:系统通水后目测观察检查。
(3)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七)建筑电气工程
1.线路敷设
(1)质量要求:(强弱电)导线的材质、规格符合设计要求。
(2)检验方法:打开配电箱目测观察并与设计图纸进行核对检查。
(3)检查数量:配电箱内进出导线全数检查。
2.配电箱(强弱电)安装
(1)质量要求:箱内电气元件规格、型号、数量符合设计要求;电气元件标识清楚、动作灵活;箱体接地连接正确。
(2)检验方法:电气元件规格、型号、数量和标识目测观察并与设计图纸进行核对检查;电气元件进行现场动作试验检查;接地目测观察检查。
(3)检查数量:配电箱内电气元件全数核对检查;每个空气开关现场开、关动作不少于2次。
3.灯具安装
(1)质量要求:距地高度小于2.4m灯具金属外壳应接地;照明系统灯具选择正确,光源无损坏,灯具与控制开关对应正确。
(2)检验方法:接地情况拆开灯具目测观察检查;其余通电检查。
(3)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4.开关、插座、弱电终端设备安装
(1)质量要求:开关、插座型式符合设计要求,接线符合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开关操作灵活、控制有序;插座接地线无串接现象;除空调插座外的其它插座回路按规范要求设置漏电保护装置;弱电出线口、终端插座、终端设备位置符合设计要求。
(2)检验方法:开关、插座型式目测观察并与设计图纸进行核对检查;接线拆开开关、插座进行检查;带漏电保护的插座用适配仪表进行漏电开关的模拟动作试验;开关操作现场动作试验检查;弱电出线口、终端插座、终端设备位置目测观察检查。
(3)检查数量:开关、插座型式全数检查;插座接线拆开数量每个回路不少于1个,且每户总数不少于4个;开关接线拆开数量每个回路不少于1个,且每户总数不少于4个;漏电模拟动作试验全数检查;每个开关现场动作试验不少于2遍;弱电出线口、终端插座、终端设备位置全数检查。
5.等电位联结
(1)质量要求:等电位联结所用材料和连接方式符合设计和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
(2)检验方法:目测观察检查。
(3)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八)建筑节能和空调工程
1、保温层厚度
(1)质量要求:符合设计要求。
(2)检验方法:保温层施工完成后用钢针插入或剖开尺量检查。
(3)检查数量:每套住宅检查不少于3处。
2、保温层的固定措施
(1)质量要求:锚固件数量、位置和锚固深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2)检验方法:锚固件施工完成后观察检查、尺量检查。
(3)检查数量:每套住宅检查不少于3处,每处不小于1m2。
3.空调设备的安装
(1) 质量要求:空调室外机应留设搁置位置,且便于装拆、检修,并应符合设计要求;穿墙空调孔洞应预留,并应符合设计要求,且无渗漏和反坡;冷凝水应有组织排放,并应符合设计要求。
(2) 检验方法:目测观察并与设计图纸进行核对检查。
(3)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九)其它
1、邮政信报箱
(1)质量要求:单元入户门厅应分户设置邮政信报箱。
(2)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3)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2.厨房、卫生间通风
(1) 质量要求:厨房、无外窗卫生间应有通风措施和预留安装排风装置的位置和条件,且应符合设计要求;当采用竖向通风道时,应有防止支管回流和竖井泄漏的措施,且应符合设计要求。
(2) 检验方法:目测观察并与设计图纸进行核对检查。
(3)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七、分户验收测点的保留
凡可标识的分户验收测点位置应用不易褪识的标记加以标识并保留。
附件1.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表
2.分户验收记录表
重庆市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实施指南《第二号)的通知.doc